资本运作☆ ◇301398 星源卓镁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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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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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2-06│ 34.40│ 5.9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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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5-11-07│ 100.00│ 4.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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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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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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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YUAN ZM (SINGAP│ 1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 ORE) PTE. LT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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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YUAN ZM INTERNA│ 1.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 TIONAL (SINGAP OR│ │ │ │ │ │ │
│E) PTE. LT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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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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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镁合金精密压铸│ 3.09亿│ 0.00│ 3.11亿│ 100.54│ 2315.46万│ 2024-06-30│
│件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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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8亿│ 0.00│ 1.58亿│ 100.00│ ---│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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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万套汽车用 │ 1.06亿│ 5398.90万│ 5518.90万│ 52.08│ ---│ 2027-12-31│
│高强度大型镁合金精│ │ │ │ │ │ │
│密成型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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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镁合金精密压铸│ 2325.00万│ 0.00│ 2285.99万│ 98.32│ ---│ 2023-12-31│
│件技术研发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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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万套汽车用 │ 4.44亿│ 6541.55万│ 6541.55万│ 14.74│ ---│ 2027-12-31│
│高强度大型镁合金精│ │ │ │ │ │ │
│密成型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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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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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3 │交易金额(元)│114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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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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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编号为2025-040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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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星源卓镁(宁波奉化)技术有限公司 │
├──────┼────────────────────────────────────────┤
│卖方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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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近日,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卓镁(宁波奉│
│ │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化公司”)以人民币1,140万元竞得编号为2025-040号地 │
│ │块土地使用权,作为二期项目用地,并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 │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及与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产业用地投资建设协议之二│
│ │期项目产业用地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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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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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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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星源卓镁”或“发行人”)
股份676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2001206股的60.41%)的控股股东宁波源星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源星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2001206股的1.5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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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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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
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璎珞河路139号四楼高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卓雄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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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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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上午8时左右,星源卓镁全资子公司星源卓镁(宁波奉化)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星源卓镁奉化子公司”)在建车间发生火情引发火灾事故,导致部分厂房、设备、材
料不同程度受损,目前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正在调查当中。本次火灾事故厂房为卓镁转债募投
项目“年产300万套汽车用高强度大型镁合金精密成型件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尚未正式投入
使用,公司本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火灾事故具体损失金额正在评估中,预计将对公司20
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卓镁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6年4月27日至“卓镁转债”存续期。同
时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星源卓镁奉化子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进展以及此次火灾损失对公司经营利
润的影响,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卓镁转债”信用等级可
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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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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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内部控制以及审计工作的要求
。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
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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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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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此次
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无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对镁合金精密零部件生产技术的持续研发深耕,产品种类不断丰富,产品条线由
原有单一中小型汽车零部件,逐步向大中型汽车成型零部件延伸,产品结构持续升级,模具、
工装、夹检具等资产价值量显著激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
度终了,对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鉴于公司此前对模具、工装、
夹检具等资产采用在领用时一次性计入生产成本的会计处理方式,已无法客观、公允地反映其
实际消耗模式与受益期限,为使财务报告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
息真实可靠,公司拟对模具、工装、夹检具等资产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以更加客观、精准地反
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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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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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
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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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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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规避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2026年拟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外汇掉期等业务。
3.交易平台: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
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法律风
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进一步深入和海外业务的拓展,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
。同时鉴于国际经济形势、金融环境波动等因素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
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
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期限与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
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交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外汇掉期等业务。
4.交易平台
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6.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
,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
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锁定未来
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日
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公司董
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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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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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
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
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6年一季度公司拟确认减值损失7746865.42元,
其中信用减值损失-571054.29元,资产减值损失8317919.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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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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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
期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2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1)。
二、本次拟增加的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
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固定授信额度及临时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
的期限为准,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本次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
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
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融资金额、融资类型、融资费用及融资期限等
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
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
、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1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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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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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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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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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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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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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资子公司火灾事故说明
2026年4月13日上午8时左右,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星源卓镁(宁波奉化)技术有限公司在建车间发生火情引发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突发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并全力配合当地消防
部门实施现场灭火救援。在当地消防、应急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相关火情已扑灭。目前,事
故发生的具体原因正在调查当中。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本次火灾事故厂房尚未正式投入使用,火灾导致部分厂房、设
备、材料不同程度受损,具体损失金额正在评估中。本次火灾事故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
查,认真查明事故原因,敦促下属各生产基地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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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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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6日及2025年12
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2月11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于2026年
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SINYUANZM(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星源泰国”
)生产基地建设需要,星源泰国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
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有效期
至2026年12月11日,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星源卓镁(泰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NYUANZM(THAILAND)CO.,LTD.
注册地址:125/28Moo5,MakhamKhuSubdistrict,NikhomPhatthanaDistrict,RayongProvin
ce21180
注册资本:15000万泰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进口、出口汽车零部件
与本公司的关系:星源泰国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股权结构:新加坡子公司SINYUANZM(SINGAPORE)PTE.LTD.持有90%股权;新加坡孙公司S
INYUANZMINTERNATIONAL(SINGAPORE)PTE.LTD.持有10%股权
2.星源泰国最近一年及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3.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届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星源泰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孙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正常
,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
务变化情况。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孙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亦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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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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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
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所送达的《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容诚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潘
鹏杰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
册会计师。因潘鹏杰先生工作调整,容诚所现委派朱白平先生接替潘鹏杰先生担任上述审计报
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书彦先
生、谭冉冉女士和朱白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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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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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点通知不反映下游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金额,后续实际开展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实
际销售金额将以订单结算金额为准。
2、公司实际销售金额与下游客户相关车型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汽车市场整体情况
、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下游客户排产计划与采购需求构成一定影响,进而为供货量带
来不确定性影响;尽管各方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不可预计、不可抗
力等原因,导致定点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因此,该定点通知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
润等产生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
3、上述定点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项目定点通知的概况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内某新能源汽车整车
制造厂商(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客户”)出具的供应商定点通知邮件
,公司将为该客户开发并供应新能源汽车减速器壳体零部件。根据客户规划,本项目预计从20
27年第一季度开始量产,预计未来4年(2027-2030年)销售总金额约为5.75亿元人民币。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专注于轻量化材料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创新设计及替代应用,本次收到项目定点通知
,充分体现了客户对公司核心研发实力、精密制造能力及综合服务水平的高度认可,彰显了公
司在新能源汽车镁合金动力总成零部件领域的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继续以研发和客户需求为
导向,与产业链伙伴保持紧密合作,快速响应其战略规划和订单诉求,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绿
色升级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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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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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星源卓镁”)分别于2025年11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设职工代
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志芬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
表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志芬女士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
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张志芬女士个人简历
张志芬女士:1969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历任宁波市北仑区电热塞厂主办会计、宁波北仑鸣凤乐器厂主办会计、宁波星源机械有限
公司主办会计、星源卓镁主办会计;现任星源卓镁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职工代表董事、财务
经理。
张志芬女士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芬女士持有公司股票69830股。张志芬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张志芬女士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张志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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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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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交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
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于2026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
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固定授信额度及临时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授信
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4.5亿元整(最终以
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的实际
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融
资金额、融资类型、融资费用及融资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
件。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
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
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
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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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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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
年11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
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
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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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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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卓镁”、“公司”或“发行人”)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5〕2265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人民币4.5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50万张,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卓镁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60”。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卓镁转债总计为409484800.00元,即4094848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1.
00%。
二、网上认购结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
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398688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98688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6462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646200.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此外,《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
,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2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可转
债的数量为6464张,包销金额为646400.00元,包销比例为0.14%。
2025年11月13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扣除承
销保荐费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
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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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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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星源卓镁”)、国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
〕398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卓镁转债”或“可转债”)
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1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
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
向深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本次发行
认购金额不足4.5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
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1.35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
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
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
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
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3、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星
源卓镁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11月10日(T+1日)组织了星源卓镁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
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凡参与卓镁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中签号码共有40515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即1000元)卓镁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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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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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星源卓镁”)、国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
〕398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卓镁转债”或“可转债”)
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1月11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
向深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
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5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
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1.35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
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
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
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
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
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
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星源卓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50亿元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5年11月7
日(T日)结束。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国投证券根据申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卓镁转债本次发行4.50亿元(共计45000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本次发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11月7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卓镁转债总计为409484800.00元,即
4094848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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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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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星源卓镁”)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4.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5〕2265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在2025年11月
5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11月6日(周四)14: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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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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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卓镁”、“发行人”或“公司”)、国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或“主承销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7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
证上〔2025〕398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卓镁转债”或“
可转债”)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T-1日)收市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2
1、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11月7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
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2025年11月7日(T日)
优先配售申购时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其优先配售认购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
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
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
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
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
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
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
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1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
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合计不足本
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
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3
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50亿元的部分由国投证券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1
.35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
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
启发行。
6、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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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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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点通知不反映下游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金额,后续实际开展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实
际销售金额将以订单结算金额为准。
2、公司实际销售金额与下游客户相关车型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汽车市场整体情况
、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下游客户排产计划与采购需求构成一定影响,进而为供货量带
来不确定性影响;尽管各方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不可预计、不可抗
力等原因,导致定点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因此,该定点通知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
润等产生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
3、上述定点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项目定点通知的概况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内某新能源汽车整车
制造厂商(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客户”)出具的供应商定点通知邮件
,公司将为该客户开发并供应新能源汽车镁合金动力总成壳体零部件。根据客户规划,本项目
预计从2026年第三季度开始量产,预计未来4年(2026-2029年)销售总金额约为20.21亿元人
民币。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专注于轻量化材料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创新设计及替代应用,本次收到项目定点通知
,充分体现了客户对公司核心研发实力、精密制造能力及综合服务水平的高度认可,彰显了公
司在新能源汽车镁合金动力总成部件领域的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继续以研发和客户需求为导
向,与产业链伙伴保持紧密合作,快速响应其战略规划和订单诉求,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绿色
升级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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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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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
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四楼高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
,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春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
议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通过了以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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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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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定点通知的概况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内某汽车零部件厂商
(限于保密要求,无法披露其名称,以下简称“客户”)出具的供应商定点通知邮件,公司将
为该客户开发并供应新能源汽车镁合金动力总成壳体零部件。根据客户规划,本项目预计从20
26年3月末开始量产,预计未来6年(2026-2031年)销售总金额约为7.13亿元人民币。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专注于轻量化材料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创新设计及替代应用,本次获得项目定点通知
,是客户对公司核心研发实力、精密制造能力及综合服务水平的认可,是双方合作关系不断拓
展和深化的表现,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镁合金动力总成部件领域的技术壁垒与市场地
位,为公司在轻量化赛道的持续领跑注入强劲动力。未来公司将继续以研发和客户需求为导向
,与产业链伙伴保持紧密合作,快速响应其战略规划和订单诉求,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绿色升
级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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