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96 宏景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1-02│ 40.13│ 8.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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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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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比特纵横数字科│ 36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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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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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 4691.09万│ ---│ ---│ ---│ ---│ ---│
├─────────┼──────┼─────┼─────┼─────┼─────┼──────┤
│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 2.09亿│ 5631.00万│ 2.17亿│ 103.46│ 1802.35万│ 2025-12-31│
│项目 │ │ │ │ │ │ │
├─────────┼──────┼─────┼─────┼─────┼─────┼──────┤
│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 1.23亿│ 0.00│ 49.53万│ 100.00│ ---│ ---│
│台升级项目 │ │ │ │ │ │ │
├─────────┼──────┼─────┼─────┼─────┼─────┼──────┤
│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 8063.00万│ 0.00│ 1609.15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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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9668.01万│ ---│ 9668.01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17亿│ 1.05亿│ 2.17亿│ 99.83│ ---│ ---│
├─────────┼──────┼─────┼─────┼─────┼─────┼──────┤
│营销系统升级项目 │ 5229.40万│ 89.14万│ 2436.40万│ 80.35│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0.00│ 2.00亿│ 100.03│ ---│ ---│
├─────────┼──────┼─────┼─────┼─────┼─────┼──────┤
│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 ---│ 5631.00万│ 2.17亿│ 103.46│ 1802.35万│ 2025-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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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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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4 │
├──────┼────────────────────────────────────────┤
│关联方 │许驰、邱志斌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 │
│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具体内容如下: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
│ │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持续提升公司在算力业务中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地位│
│ │、拓展算力业务,公司拟与关联方许驰女士、邱志斌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以下统称“投资│
│ │方”)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元动智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 │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元动智启”、“合资公司”、“目标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 │拟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本次投 │
│ │资完成后,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许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 │关规定,许驰女士、邱志斌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 │
│ │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驰女士就该事项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 │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 │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许驰女士,中国国籍,住所为广州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许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 │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许驰女士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邱志斌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广州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邱志斌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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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欧阳华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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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景科技”)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 │
│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 │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概述 │
│ │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保障业务拓展,│
│ │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
│ │组织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 │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 │
│ │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具体综合授│
│ │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
│ │期限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 │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便于实施│
│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
│ │司及子公司在批准的授信期限内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办理上│
│ │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
│ │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
│ │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在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
│ │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欧阳华,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532,1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 │的36.17%;通过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952,408股,间接持股 │
│ │比例为3.2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欧阳华先 │
│ │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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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01 │
├──────┼────────────────────────────────────────┤
│关联方 │广东深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配偶控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
│ │ │ │技术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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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深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配偶控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
│ │ │ │技术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8 │
├──────┼────────────────────────────────────────┤
│关联方 │欧阳华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景科技”)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
│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 │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概述 │
│ │ (一)已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情况 │
│ │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增强公司可持续│
│ │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
│ │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
│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
│ │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 │.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
│ │号:2025-024)。 │
│ │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情况 │
│ │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保障业务拓展,│
│ │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
│ │组织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类包括但不│
│ │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
│ │赁等。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
│ │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 │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 │为准。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
│ │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的授信期限内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
│ │方金融组织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
│ │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
│ │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在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
│ │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欧阳华,担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532,1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17%│
│ │;通过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952,408股,间接持股比例为3.2│
│ │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欧阳华先生非失信被│
│ │执行人。 │
│ │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截至本公告披│
│ │露之日,公司关联方欧阳华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向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 │384,17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除上述 │
│ │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外,欧阳华先生与公司│
│ │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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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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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深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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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配偶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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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根据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查,决定对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广东│
│ │深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博信息”)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 │: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事项 │
│ │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英伟达精英级别代理厂商深博信息累计采购 │
│ │总计5,536.80万元的NVIDIA芯片。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深博信息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配偶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博信息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公司已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
│ │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就该事项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广东深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2、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本公司及 │
│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 │遗漏。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
│ │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
│ │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等。 │
│ │ 3、公司相关资质:深博信息为NVIDIAEliteNPN精英级别合作伙伴、浪潮广东区总代理 │
│ │,以及深信服、爱数、Zstack、Vmware、Citrix、Veritas、锐捷等品牌的高级别技术服务 │
│ │及产品代理商,具备算力业务的供应链优势。 │
│ │ 4、经查询,深博信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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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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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华 2579.09万 12.00 33.17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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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579.09万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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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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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1 │质押股数(万股) │76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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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82 │质押占总股本(%) │5.00 │
├────────┼──────────────┴────────┴──────────────┤
│股东名称 │欧阳华 │
├────────┼──────────────────────────────────────┤
│质押方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0日欧阳华质押了767.5877万股给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2 │质押股数(万股) │1074.62 │
├────────┼──────────────┼────────┼──────────────┤
│质押占所持股(%) │19.35 │质押占总股本(%) │7.00 │
├────────┼──────────────┴────────┴──────────────┤
│股东名称 │欧阳华 │
├────────┼──────────────────────────────────────┤
│质押方 │山铁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欧阳华质押了1074.6229万股给山铁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05 │质押股数(万股) │1318.39 │
├────────┼──────────────┼────────┼──────────────┤
│质押占所持股(%) │23.74 │质押占总股本(%) │8.59 │
├────────┼──────────────┴────────┴──────────────┤
│股东名称 │欧阳华 │
├────────┼──────────────────────────────────────┤
│质押方 │山铁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0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01 │解押股数(万股) │1845.75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03日欧阳华质押了1318.3916万股给山铁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01日欧阳华解除质押1845.7482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宏景科技股│深圳宏景纵│ 32.07亿│人民币 │--- │2032-04-15│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横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宏景科技股│深圳宏景纵│ 7.50亿│人民币 │--- │2027-08-31│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横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宏景科技股│深圳宏景纵│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横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宏景科技股│深圳宏景纵│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横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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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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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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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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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持续提升公司在算力业务中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地位、
拓展算力业务,公司拟与关联方许驰女士、邱志斌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以下统称“投资方”
)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元动智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
为准,以下简称“元动智启”、“合资公司”、“目标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0
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本次投资完成后,
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关联关系说明
许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许驰女士、邱志斌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驰女士就该事项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许驰女士,中国国籍,住所为广州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许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许驰女士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邱志斌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广州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邱志斌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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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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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7657.02万元(含超募资金的现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3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8449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40.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6765837.0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99589223.65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7176613.3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8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
验字[2022]21000590495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9月,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已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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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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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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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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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欧阳华先生通知,
获悉欧阳华先生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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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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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变更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097617B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欧阳华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肆佰玖拾贰万肆仟伍佰陆拾伍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03月07日
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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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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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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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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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审批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情况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2026年4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
租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800,000万元,融资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额度内的租赁标的、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
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16)。
(二)本次新增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新增开
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
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新增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融资额度授权期限自公
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额度内的租赁标的、租
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为便于上述业务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
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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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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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
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
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
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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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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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结合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公司本次计
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
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5976312.82元,其中信用减值损
失-53250665.81元,资产减值损失-2725647.01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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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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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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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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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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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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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26398785.8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5316989.7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
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63443105.5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5543240.1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及未
来发展的经营计划,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15351754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703509.40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140701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至214924565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
的数据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同时按照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0实施完成2025年度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675877.35元,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为38379386.7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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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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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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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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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景科技”)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保障业务拓展,增
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
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
、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以上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
信额度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的授
信期限内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
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在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
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欧阳华,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5321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
.17%;通过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952408股,间接持股比例为3.2
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欧阳华先生非失信被执
行人。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关联方欧阳华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向各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合计1460030.11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
保费用。除上述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外,欧阳
华先生与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欧阳华先生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
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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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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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
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800,000万元
,融资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
务额度内的租赁标的、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为便于上述业务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
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
关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实际交易对方、实际融资金额、实
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的部分设备。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
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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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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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
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
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长、短期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预
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
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各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
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公司为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额度在授权期
限内可循环使用,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
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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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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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0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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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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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
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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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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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欧阳华先生通知,
获悉欧阳华先生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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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1-0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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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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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变更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变更总经理的情况
为完善和加强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林山驰先生为
公司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因工作调整,林山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
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欧阳华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欧阳华先生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于欧阳华先生目前不符合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任职条件,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并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董事会同意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由林山
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欧阳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第四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李敏才(主任委员)、刘兴起、林山驰;
2、战略委员会:欧阳华(主任委员)、林山驰、刘兴起;
3、提名委员会:刘兴起(主任委员)、李敏才、欧阳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敏才(主任委员)、刘兴起、许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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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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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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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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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欧阳华先生通知,
获悉欧阳华先生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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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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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宏景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宏景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四川宏景新瓴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宏景数字技术
有限公司、广州宏景大数据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
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
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深圳宏景纵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纵横”)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
担保额度,用于宏景纵横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
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业务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7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
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本次新增担保事项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宏景
纵横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
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
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
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各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在上
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
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
新增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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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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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景科技”)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增强公司可持续发
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保障业务拓展,增
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具体综
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及期限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便于实施公
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
子公司在批准的授信期限内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办理上述授信
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在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
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欧阳华,担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5321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17%;通
过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952408股,间接持股比例为3.22%,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欧阳华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关联方欧阳华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向各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合计38417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
用。除上述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外,欧阳华先
生与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欧阳华先生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
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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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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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2)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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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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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欧阳华先生通知,
获悉欧阳华先生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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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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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
45)。公司董事、总经理林山驰先生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
过15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驰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5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期间自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
2025年8月29日至9月5日,林山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88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
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8)。
2025年9月24日,许驰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73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1676%,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4.99999%,并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触及1%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及《简式权益变动书》。
截至2025年11月12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林山驰先生、许驰女士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知悉本次减持计划主体林山驰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15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58%;许驰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348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0.9998%。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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