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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30139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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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95 仁信新材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6-19│ 26.68│ 8.8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 10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惠州卓威贸易有限公│ 5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 1.62亿│ 47.10万│ 9466.78万│ 58.44│ 1519.74万│ 2021-11-30│ │新材料扩建项目 │ │ │ │ │ │ │ ├─────────┼──────┼─────┼─────┼─────┼─────┼──────┤ │暂未确定投向 │ 1.77亿│ 0.00│ 0.00│ ---│ ---│ ---│ ├─────────┼──────┼─────┼─────┼─────┼─────┼──────┤ │股份回购 │ 400.00万│ 351.51万│ 351.51万│ ---│ ---│ ---│ ├─────────┼──────┼─────┼─────┼─────┼─────┼──────┤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 3.70亿│ 1520.30万│ 2.33亿│ 62.96│ ---│ 2024-12-31│ │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007.83万│ 37.60万│ 2596.30万│ 43.22│ ---│ 2024-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7750.00万│ 0.00│ 7750.00万│ ---│ ---│ ---│ ├─────────┼──────┼─────┼─────┼─────┼─────┼──────┤ │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 3639.69万│ 65.04万│ 1069.50万│ 29.38│ 20.98万│ 2023-12-31│ │产线设备更新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2-07 │交易金额(元)│2.7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地块编号为DYW2024033的地块土地使│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用权 │ │ │ ├──────┼────────────────┴──────┴────────────────┤ │买方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根据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仁信科技拟使用自│ │ │有或自筹资金购买地块编号为DYW2024033的地块土地使用权,用地面积约为202,421.00平方│ │ │米,土地购置费用预计27,000万元(不含税,具体价格以挂牌成交价为准)。 │ │ │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为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交易对方与公司及仁信科技不存在关│ │ │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2-17│其他事项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卓威贸易有限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惠州卓威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4MAE4EYMJ0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1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邱桂鑫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 2025-12-16│其他事项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变更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签字会 计师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受聘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原委派文娜杰女士和彭秋华女士作为签字注 册会计师。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文娜杰女士(项目合伙人)不再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 务,信永中和指派注册会计师唐玲女士接替文娜杰女士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 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唐玲女士(项目合伙人)和彭秋 华女士。 ──────┬────────────────────────────────── 2025-12-15│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 2、交易场所、交易工具及交易品种:仅限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苯乙烯与合成 橡胶期货合约。 3、交易金额: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 涉及关联交易。 5、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 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但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聚苯乙烯与合成橡胶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苯乙烯是生产产品 聚苯乙烯的主要原材料,合成橡胶则是生产高抗冲聚苯乙烯重要原材料。苯乙烯与合成橡胶作 为大宗商品,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 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继续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的要求及流程,对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进行操作与管理。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交易的资金使用安排具备 合理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继续开展交易,不做 投机性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实现套期保 值效果。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开仓及平仓操作,有效对冲价格波 动风险。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工作计划,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方式继续开展苯乙 烯与合成橡胶套期保值业务,审议期限内预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2000万元。该项业务采用 滚动建仓方式,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 度上限。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及子公司苯乙烯与合成橡胶实际使用需求为基础,预计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13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 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方式及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苯乙 烯与合成橡胶期货合约,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此品种和其他品种的任何投机交易。 (四)交易人员配置、交易授权事项及期限 公司的期货业务由期货工作小组管理,公司董事长任期货工作小组组长,主持日常期货业 务管理工作。期货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内审部、法务部和证 券部的相关工作人员。 公司及子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 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交易程序和方案报告,授权书由公司期货工作小组组长审批后 执行。 本次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预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和额度使用期限内执行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 发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终止。 (五)资金来源及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监督、财务核算并及时反馈期货交易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期货工具的 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仅限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 挂牌交易的苯乙烯与合成橡胶期货合约且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 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本次原材料期货套期 保值预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审议通过。 ──────┬────────────────────────────────── 2025-12-09│其他事项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董事邱洪伟先生计划在2025年10月11日-2026 年1月1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4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0.3891%(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0.39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邱洪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 25年12月5日,其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5-11-27│对外投资 ──────┴──────────────────────────────────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况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资金优势及风险控制能力提升自身的资本运作能力 并获得投资收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能量守恒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守恒致锦(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投资守恒致锦(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 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201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万元, 占本次认缴出资总额的31.2402%。合伙企业投资范围:投资标的为单一标的,将直接投资于集 成电路行业、半导体行业的未上市企业股权;闲置资金可投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固定 收益信托、货币基金等。 (二)审议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交易后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2025-11-1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5-10-29│重要合同 ──────┴────────────────────────────────── 1、本项目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所涉及投资总额为计划投资规模 ,可能根据后续资金筹集、项目进展、备案审批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存在实际投资金额与投 资计划产生差异的风险。 2、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 。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了扩大主营业务产能和 战略布局,对产业链进行延伸与拓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拟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石化能源产业局(以下简称“石化能源产业 局”或“甲方”)、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或 “丙方”)通过充分协商,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 拟签订《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额38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投 资生产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溶聚丁苯橡胶、高抗冲聚苯乙烯/透明HIPS、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新材料苯乙烯,二期投资生产叔丁醇、环氧丙烷、甲基丙烯酸甲酯、丁基 橡胶,并由仁信科技根据资金安排情况,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其中二期建设待办理 完毕相关土地出让手续后,公司将根据资金筹措与安排情况,有序投入项目建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 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石化能源产业局签署《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 资协议》并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投资的所有后续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项目相 关协议,办理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等)。该投资项目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备案审批等 手续。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石化能源产业局住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石化大道中353号企业类型:政府机关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1号综合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仁信科技于2024年11月29日成立,暂未产生营业收入和利润。 ──────┬────────────────────────────────── 2025-10-29│对外投资 ──────┴────────────────────────────────── 1、新建项目名称:聚苯新材料一体化12.8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 苯橡胶(SSBR)项目(项目具体名称以政府部门备案为准) 2、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50,074.91万元,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过18,412.57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其余由公司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及后续结余的募集资金投入。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过18,412.57万元,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12.8万吨/年低顺 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新项目”或 “本项目”,项目具体名称以政府部门备案为准),该项目能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整合产 业链上下游,弥补公司产业短板,同时有利于分散公司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新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68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9,333,695.0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887,282,704.99元,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项目概述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 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12.8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 目(项目具体名称以政府部门备案为准),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项目建设期为3年。该项目能拓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 、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弥补公司产业短板,同时有利于分散公司经营风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聚苯新材料一体化12.8万吨/年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溶聚丁苯橡 胶(SSBR)项目(项目具体名称以政府部门备案为准)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L4地块 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5、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50,074.91万元,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超募资金不超过18,412.57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其余由公司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及后续结余的募集资金投入。 6、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项目投资总额为150,074.91万元,包括土建工程25,037.30万 元、安装工程35,532.11万元、设备购置63,603.13万元、预备费12,417.25万元和铺底流动资 金13,485.12万元。 7、项目预期经济效益:项目主要产品包括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LCBR)及 溶聚丁苯橡胶(SSBR),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71,758.17万元,总投 资收益率13.31%(税后),内部收益率13.44%(税后),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8年(含建 设期)。(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不作为盈 利预测,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估算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8、本项目尚未完成投资项目备案等相关程序,公司将根据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9、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5-09-29│其他事项 ──────┴────────────────────────────────── 一、工商变更情况概述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5-09-04│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17.16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17.16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2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数量由2039 627股-4079254股调整至2456140股-4912280股,该调整自2025年7月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9月2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1月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回购股份数量为12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2、截至2025年3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20746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2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截至2025年9月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350060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415%(截至2025年9月2日,公司总股本为242850438股 ),最高成交价为12.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97277.44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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