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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股份(30139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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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90 经纬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 2.76亿│ 8082.84万│ 1.56亿│ 56.61│ ---│ 2025-09-30│ │升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万│ 1100.00万│ 2200.00万│ 100.00│ ---│ ---│ ├─────────┼──────┼─────┼─────┼─────┼─────┼──────┤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 1517.25万│ ---│ ---│ ---│ ---│ ---│ │资金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6亿│ 2926.12万│ 1.14亿│ 83.98│ ---│ 2025-09-30│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万│ ---│ 4000.00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4-25 │交易金额(元)│819.52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淳安瑞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8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 ├──────┼────────────────────────────────────────┤ │卖方 │广东省经纬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延伸发展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新能 │ │ │源开发业务,形成新能源开发、咨询设计、工程建设、运维、运营的全过程新能源服务,进│ │ │一步发展公司以“光储充”为核心的新能源建设、节能服务、购售电服务、能效管理、碳服│ │ │务等综合能源服务,实现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于20│ │ │25年4月23日(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在杭州市与广东省经纬综合能源股份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综合能源”)签署了《关于淳安瑞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 │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19.52万元受让经纬│ │ │综合能源持有的淳安瑞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光伏”或“标的公司”)85% │ │ │股权。截止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尚未实缴。本次购买 │ │ │股权完成后,公司拟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85.00万元,占标的公司认缴出资总额的85%。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广东省经纬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延伸发展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新能 │ │ │源开发业务,形成新能源开发、咨询设计、工程建设、运维、运营的全过程新能源服务,进│ │ │一步发展公司以“光储充”为核心的新能源建设、节能服务、购售电服务、能效管理、碳服│ │ │务等综合能源服务,实现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于20│ │ │25年4月23日(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在杭州市与广东省经纬综合能源股份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综合能源”)签署了《关于淳安瑞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 │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19.52万元受让经纬│ │ │综合能源持有的淳安瑞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光伏”或“标的公司”)85% │ │ │股权。截止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尚未实缴。本次购买 │ │ │股权完成后,公司拟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85.00万元,占标的公司认缴出资总额的85%。 │ │ │ 2、本次股权受让交易对价为人民币819.52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经纬综合能源不再 │ │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85%股权,标的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 │ │ │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3、公司持有经纬综合能源45%的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伟兼任经纬综合能源的董事│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纬综合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 │ │人,公司本次购买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 │ │ 4、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伟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亦审│ │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 │ │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广东省经纬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持有经纬综合能源45%的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伟兼任经纬综合能源的董事,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纬综合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5│收购兼并 ──────┴────────────────────────────────── 一、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1、为延伸发展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新能源 开发业务,形成新能源开发、咨询设计、工程建设、运维、运营的全过程新能源服务,进一步 发展公司以“光储充”为核心的新能源建设、节能服务、购售电服务、能效管理、碳服务等综 合能源服务,实现公司业务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4月2 3日(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在杭州市与广东省经纬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经纬综合能源”)签署了《关于淳安瑞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19.52万元受让经纬综合能源持有的 淳安瑞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光伏”或“标的公司”)85%股权。截止股权转 让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尚未实缴。本次购买股权完成后,公司拟 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85.00万元,占标的公司认缴出资总额的85%。 2、本次股权受让交易对价为人民币819.52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经纬综合能源不再持 有标的公司股权,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85%股权,标的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 3、公司持有经纬综合能源45%的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伟兼任经纬综合能源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纬综合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本次购买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伟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亦审议通 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经纬综合能源45%的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伟兼任经纬综合能源的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纬综合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转让方:广东省经纬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淳安瑞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 2、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 因素综合评定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与非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 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 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 2025-04-25│对外担保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 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 司及子公司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晟电力”)、浙江鸿能电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鸿能电务”)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具体授信额 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相关综合授 信协议尚未签署,实际业务尚未发生,具体授信业务种类、期限、金额等以签订协议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为鸿晟电力、鸿能电务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预计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总额度。本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 际业务尚未发生,具体担保期限、担保形式、担保金额等以签订协议为准。 (三)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 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顺利开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与相关方在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 授信和担保事宜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4-25│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股份”)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下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第一季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 存在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 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均不存在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2024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2024年度,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总金额-6304449.37元 (损失以“-”号填列,下同)。 ──────┬────────────────────────────────── 2025-04-25│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35537729.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77190.6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37719.06元。截至20 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269619.69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07939 34.02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269619.69元。 3、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2025-01-24│仲裁事项 ──────┴──────────────────────────────────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具体案件所处阶段详见公告正文。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及涉案金额: 作为起诉方的案件:涉案金额566.26万元。 作为被起诉方的案件:涉案金额10520.04万元。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等 阶段,其整体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晟电力”)和浙江鸿能电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鸿能电务”)连续十二个月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等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等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 为11086.3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已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及子公司累 计诉讼、仲裁等事项案件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2025-01-24│其他事项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 举汪用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汪用平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汪用平先生,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4年3月至2011年5月,2012年12月至2016年1月,历任杭州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门 经理、技术总监;2016年2月至今,任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技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用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22万股。汪 用平先生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五年在其他机 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4-11-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36 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54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70337.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183.34万元。2023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审 计收费总额35481.21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与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 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益宠,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 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静雅,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席琼,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 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 费无变化。 ──────┬────────────────────────────────── 2024-11-28│其他事项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0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5655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135833.90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4166.10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7172483.2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9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 2024-09-19│股权回购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 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3.06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 约为464468股至92893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77%至1.5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 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2024年9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本次 回购股份数量3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68%。最高成交价24.91元/股,最低成交价24 .73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84656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8-28│股权回购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拟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6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超 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 格上限43.0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2893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5%。按照本 次回购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3.0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64468股,约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 公司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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