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60 荣旗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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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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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4-13│ 71.88│ 8.5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5-28│ 31.76│ 1408.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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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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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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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山水俊华股│ 6000.00│ ---│ 30.00│ ---│ -22.80│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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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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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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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 2.32亿│ 261.40万│ 1.21亿│ 52.20│ ---│ 2026-03-19│
│造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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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认用途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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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1.20亿│ 1.20亿│ 100.00│ ---│ ---│
├─────────┼──────┼─────┼─────┼─────┼─────┼──────┤
│补充营运资金 │ 6000.00万│ ---│ 6038.56万│ 100.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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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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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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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
售),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6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
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万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46.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92元/股,成交
金额为人民币455.074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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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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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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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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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
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出售完毕,尚
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
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6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含)。
(5)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10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71,69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8%;按照本次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下限2,5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10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5,850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成或回购期
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股东后续拟实施减持计划,将严格按
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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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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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日:2026年6月10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4356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64%。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36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
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数量:85.30万股(调整前)
4、授予价格:41.99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调整前):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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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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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44.3560万股,占目前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0.64%。
2、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办理44.35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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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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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由85.30万股调整为110.89万股,授予价格由41.99元/股调整为31.76元/
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
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荣旗
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2、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5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
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5
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4、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5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发表了明确意见,对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334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18669000.00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334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669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合计转增1600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9342000股。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了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5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章规
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85.30万股,根据公式计算,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85.30×1.3=110.89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原授予价格为41.99元/股,根据公式计算,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41.99-0.35
-0.35)/(1+0.3)=31.7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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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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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
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30号,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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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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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钱曙光先生、汪炉生先生、朱文兵先生(以下合称“各方”)通知,鉴于各方于2020
年12月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已到期,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控制权
稳定,保持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一致性,各方于近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背景情况
2020年12月,钱曙光先生、汪炉生先生、朱文兵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以下
简称“原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对公司的各项事务保持一致行动,前述协议有效期为自各方
共同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的36个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
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9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4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在原一致
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未发生违反原一致行动协议的情
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曙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5%;汪炉
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5%;朱文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2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2.79%。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钱曙光先生、汪炉生先生、朱文兵先生于2026年4月24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
股东一:钱曙光;股东二:汪炉生;股东三:朱文兵
2、协议各方应当在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文件
之规定需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公司事项时,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董事权利(
如是),特别是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采取一致行动的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有关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章程;
(9)公司章程中规定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其他重大事项。
3、协议各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董事权利(如是)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
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协议各方达成采取一致行
动的决定。
4、协议各方应当确保按照达成一致行动的决定行使股东和董事(如是)权利,承担股东
和董事(如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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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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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经理变更情况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钱曙光先生的书面
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钱曙光先生提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2024年10月25日至
2027年10月24日,其辞任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总经理职务后,钱曙光先生仍担
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曙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5%,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有关股份变动规则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公开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钱曙光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钱曙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
的议案》,同意聘任朱文兵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文兵先生为公司联合创始人,深耕机器视觉领域多年
,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与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在公司业务拓展及核心技术攻关中发挥关键作
用,学术研究方面,其在CVPR等顶级学术会议上发表多篇论文。自2018年起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履职能力和任职资格,本次聘任为公司总经理后,将全面负责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董事兼副总经理辞任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汪炉生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汪炉生先生提
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7年10月24日。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汪炉生先生辞任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汪炉生先生辞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
技术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炉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5%,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有关股份变动规则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公开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汪炉生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汪炉生先生为公司联合创始人,为公司的战略布局、业务拓展与品牌积淀作出了杰出贡献
,见证并推动公司从初创起步逐步成长壮大,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对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汪炉生先生在任职
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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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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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前述总额度。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
为目的,但仍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延期交割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增多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日常外汇收支金额日益增长,为有效
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实现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
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3000万
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
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三)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利率掉期、货币互换及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
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
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
士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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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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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责任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
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
同为准)
(四)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
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
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
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
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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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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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或控股公司任职的,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组成。基本薪酬依据所兼任经营管理职务按月发放,不领取董事津贴。绩效薪酬占比为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依据公司所取得的经营业绩,并结合个人岗位目标完成情况
、履职态度、责任担当、管理能力等因素进行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后支付,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非独立董事未在
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0元(税前),按月发
放。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由公司承担。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
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依据公司所取得的经营业绩
,并结合个人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履职态度、责任担当、管理能力等因素进行发放,其中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后支付,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依据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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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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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
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033659.59元,具体如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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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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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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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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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
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因此,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42516676.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2250457.3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795018.01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213886212.11
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18669000.00元(含税)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4938870.6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7909277.32元。按照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本期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17909277.
3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
前及未来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
股本533400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669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3340
0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1600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9342000股(最终转增
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不超过2025
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
2025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8669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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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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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
函、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衍生交易信用额度等综合业务。
申请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
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
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为便于申请授信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及其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
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不会对
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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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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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来源: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日:2026年3月19日
3、首次授予数量:80.00万股
4、首次授予价格:72.00元/股
5、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77人
6、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
足,同意以2026年3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7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72.0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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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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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9:15-9:25,9:30-1
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
月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30号,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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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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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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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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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披露了《关
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东吴证券
-工商银行-东吴证券荣旗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
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704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计划自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70464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2%)。
公司于近日收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
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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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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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雪
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雪峰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雪峰先生具备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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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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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吴
证券-工商银行-东吴证券荣旗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704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0464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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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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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
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
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
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
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
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
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7月5日披露
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5、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7、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
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合计154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激励对象人数由39人变更
为37人。
2、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
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此,作废37人已授予但尚未满足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8400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38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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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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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任、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
桂杰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
关规定,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王桂杰女士提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
的任职期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7年10月24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荣
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桂杰
女士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王桂杰女士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王桂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将继续遵守《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股份变动规则及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公开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蒋朝伟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蒋朝伟先生具备职工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当选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非独立董事辞任、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柳洪哲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柳洪哲先生提请辞
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7年10月24日,
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法》《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柳洪哲先生辞任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柳洪哲先生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在子公司苏州优速软件研发有限公司担任执行
董事兼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洪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48%,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股
份变动规则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公开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钱曙光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雪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蒋朝伟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对本次辞任董事在担任公司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对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的积极
作用表示衷心感谢,本次调整后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简历
陈雪峰: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
任苏州凡特斯测控科技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16年至今任公司软件高级经理以及总监特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雪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雪峰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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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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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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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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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吴证券”)对本次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9号),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887.92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10027.83万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85860.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4月19日全部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衡验
字(2023)0004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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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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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
25年8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前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
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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