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49 信德新材 更新日期:2026-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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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8-26│ 138.88│ 21.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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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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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碳 │ 3382.65│ ---│ 51.00│ ---│ -78.7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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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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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碳材料产 │ 4.71亿│ 0.00│ 2.65亿│ 100.00│ 2273.35万│ ---│
│业化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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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00亿│ 0.00│ 9.00亿│ 1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87亿│ 1.14亿│ 1.14亿│ 39.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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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成都昱泰股权 │ 1.95亿│ 0.00│ 1.46亿│ 75.25│ 3301.62万│ 2023-07-01│
├─────────┼──────┼─────┼─────┼─────┼─────┼──────┤
│研发中心项目 │ 7900.00万│ 0.00│ 2259.89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
│收购福建中碳股权并│ 3432.65万│ 3414.15万│ 3414.15万│ 100.00│ -77.81万│ 2026-03-06│
│增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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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募投项目“年产│ 0.00│ 1.14亿│ 1.14亿│ 39.60│ ---│ ---│
│3万吨碳材料产业化 │ │ │ │ │ │ │
│升级项目”“研发中│ │ │ │ │ │ │
│心项目”,未使用募│ │ │ │ │ │ │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 │ │ │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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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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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0 │交易金额(元)│71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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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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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前│标的类型 │股权 │
│ │15.71%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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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新疆锦图晗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德新材"或"甲方")拟使│
│ │用超募资金715万元的价格受让新疆锦图晗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锦│
│ │图"或"转让方一")持有的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碳"或"标的公司│
│ │")对应出资额为550万元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前15.71%股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 │585万元的价格受让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兴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漳州│
│ │古雷港"或"转让方二")持有的福建中碳对应出资额为450万元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前│
│ │12.86%股权);在上述股份转让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082.65万元对标的公司进│
│ │行增资(其中1,602.04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其余480.6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福建中碳注册资│
│ │本由3,500万元增加至5,102.04万元)。上述交易拟合计使用超募资金3,382.65万元(以下 │
│ │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公司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后,公司拟以支付超募│
│ │资金方式以前述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方式取得福建中碳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后2,602│
│ │.04万元注册资本),并取得福建中碳的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 │
│ │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50万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费。因此,本事项拟合计使用超募资金│
│ │不超过3,432.65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中碳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福建中碳│
│ │51%股权,福建中碳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公告日期 │2026-03-10 │交易金额(元)│58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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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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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前│标的类型 │股权 │
│ │12.86%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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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兴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德新材"或"甲方")拟使│
│ │用超募资金715万元的价格受让新疆锦图晗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锦│
│ │图"或"转让方一")持有的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碳"或"标的公司│
│ │")对应出资额为550万元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前15.71%股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 │585万元的价格受让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兴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漳州│
│ │古雷港"或"转让方二")持有的福建中碳对应出资额为450万元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前│
│ │12.86%股权);在上述股份转让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082.65万元对标的公司进│
│ │行增资(其中1,602.04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其余480.6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福建中碳注册资│
│ │本由3,500万元增加至5,102.04万元)。上述交易拟合计使用超募资金3,382.65万元(以下 │
│ │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公司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后,公司拟以支付超募│
│ │资金方式以前述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方式取得福建中碳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后2,602│
│ │.04万元注册资本),并取得福建中碳的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 │
│ │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50万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费。因此,本事项拟合计使用超募资金│
│ │不超过3,432.65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中碳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福建中碳│
│ │51%股权,福建中碳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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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0 │交易金额(元)│2082.6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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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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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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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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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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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德新材"或"甲方")拟使│
│ │用超募资金715万元的价格受让新疆锦图晗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锦│
│ │图"或"转让方一")持有的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碳"或"标的公司│
│ │")对应出资额为550万元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前15.71%股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 │585万元的价格受让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兴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漳州│
│ │古雷港"或"转让方二")持有的福建中碳对应出资额为450万元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前│
│ │12.86%股权);在上述股份转让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082.65万元对标的公司进│
│ │行增资(其中1,602.04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其余480.6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福建中碳注册资│
│ │本由3,500万元增加至5,102.04万元)。上述交易拟合计使用超募资金3,382.65万元(以下 │
│ │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公司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后,公司拟以支付超募│
│ │资金方式以前述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方式取得福建中碳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后2,602│
│ │.04万元注册资本),并取得福建中碳的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 │
│ │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50万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费。因此,本事项拟合计使用超募资金│
│ │不超过3,432.65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中碳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福建中碳│
│ │51%股权,福建中碳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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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6000.00万│人民币 │--- │2027-12-19│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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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5400.00万│人民币 │--- │2027-03-26│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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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4293.47万│人民币 │--- │2027-04-07│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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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4275.29万│人民币 │--- │2026-12-25│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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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3942.00万│人民币 │--- │2026-02-27│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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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3745.00万│人民币 │--- │2027-01-04│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3440.00万│人民币 │--- │2027-12-19│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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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3141.00万│人民币 │--- │2026-01-30│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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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3109.00万│人民币 │--- │2027-01-25│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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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2705.38万│人民币 │--- │2026-10-28│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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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2493.45万│人民币 │--- │2026-02-27│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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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1520.64万│人民币 │--- │2026-02-26│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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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1488.64万│人民币 │--- │2027-06-26│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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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1403.10万│人民币 │--- │2026-09-02│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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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1383.34万│人民币 │--- │2026-06-26│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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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1200.00万│人民币 │--- │2026-10-11│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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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1200.00万│人民币 │--- │2026-02-21│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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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1200.00万│人民币 │--- │2026-08-21│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1057.50万│人民币 │--- │2026-03-28│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1000.00万│人民币 │--- │2027-06-17│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975.04万│人民币 │--- │2026-09-26│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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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900.00万│人民币 │--- │2026-07-08│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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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895.78万│人民币 │--- │2027-04-17│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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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信德胜隆(│ 843.30万│人民币 │--- │2026-02-07│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大连)新材│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料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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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799.54万│人民币 │--- │2026-09-20│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700.20万│人民币 │--- │2026-11-14│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670.50万│人民币 │--- │2026-12-15│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591.30万│人民币 │--- │2026-08-09│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576.00万│人民币 │--- │2026-08-27│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479.51万│人民币 │--- │2026-09-24│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474.04万│人民币 │--- │2026-06-02│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473.76万│人民币 │--- │2026-12-02│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469.31万│人民币 │--- │2026-01-08│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450.00万│人民币 │--- │2026-09-24│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450.00万│人民币 │--- │2026-10-29│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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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301.32万│人民币 │--- │2026-03-09│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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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191.29万│人民币 │--- │2026-04-16│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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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成都昱泰新│ 191.29万│人民币 │--- │2026-10-16│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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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162.00万│人民币 │--- │2026-12-16│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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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108.00万│人民币 │--- │2026-11-26│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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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108.00万│人民币 │--- │2027-04-23│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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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大连信德碳│ 100.00万│人民币 │--- │2026-04-14│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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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信德胜隆(│ 88.31万│人民币 │--- │2026-01-23│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大连)新材│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料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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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信德胜隆(│ 55.99万│人民币 │--- │2026-01-31│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大连)新材│ │ │ │ │担保 │ │ │
│集团)股份│料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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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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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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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
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核心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碳基新型材料供应商,长期致力于锂离子电池负极包覆材料领域的技术
创新、生产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商提供品类全、质量优、性价比
高、覆盖不同软化点范围的成体系负极包覆材料产品,并积极向下游沥青基碳纤维生产领域拓
展,构建以沥青基碳纤维短切纤维、软毡、硬毡、复合毡为核心,相关制品为支撑的碳纤维产
品体系,助力新能源行业持续发展。公司主要产品有负极包覆材料和沥青基碳纤维制品。
2026年上半年,公司锚定年度生产经营规划与发展目标稳步推进工作,以提升经营效益、
优化产品品质为核心主线,持续拓宽市场渠道、迭代升级产品与服务体系,通过精细化管理实
现降本增效,从严把控资金与各类经营风险,从容应对海内外复杂环境带来的多重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同比实现大幅增长。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253.11万元,
同比增长63.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42.53万元,同比增长617.62%。
新能源行业景气度持续上行,动力电池、储能市场需求同步放量,高压快充车型渗透率持
续提升,带动负极包覆材料整体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依托国内龙头的行业地位、稳定头部客户
资源及东北、西南、华南-“黄金三角”的产能保障,负极包覆材料整体出货量同比较大增长
。公司主动匹配下游高端客户需求,加大高端产品排产与交付力度,中高温、高温系列包覆产
品出货量占比提升,有效拉动整体营业收入与综合毛利率同步改善,进一步增厚公司盈利空间
。公司副产品下游需求同比增强,副产品出货量和销售价格双重提升,为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
带来增量贡献。同时,公司管理效能持续提升,动态调节产能利用率,不断优化产线工艺,积
极排产“快充”“超充”等高倍率动力电池适配的负极包覆材料产品,以满足市场对高性能电
池升级需求。上述因素共同推动经营业绩稳步向好。
公司适时并审慎考虑通过收购优质资产、自建产能等方式,提升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2026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司以支付超募资金方式通过收购并增资的方式取得
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碳”)51%的股权,并取得福建中碳的控制
权。目前,公司东北大连基地负极包覆材料产能4万吨/年,西南成都基地负极包覆材料产能3
万吨/年,华南福建基地负极包覆材料产能2万吨/年。公司三大生产基地拥有负极包覆材料产
能合计9万吨/年,且负极包覆材料的产能具有一定弹性。公司后续将持续积极根据市场需求综
合考虑是否进一步扩产。如未来公司相关产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也会考虑包括但不限于
自建产能、并购等方式满足市场需求。
未来,公司将紧密围绕发展战略,聚焦核心业务,继续发扬“以信立业,以德求强”的企
业精神,以节能环保的低碳经济路线为导向,以自有生产技术为核心,致力于负极包覆材料及
沥青基碳纤维材料的生产、研发与销售。通过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与性能,增强公司产品在市场
上的竞争力,持续开拓新市场、新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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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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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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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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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0.01%)
的副总经理王晓丽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5月19日至2026
年8月1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数量后的0.003%)。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0.05%)
的原财务总监兼原董事会秘书李婷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
年5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0.01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2026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当时总股本102,
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753,800股后的股本101,246,200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王伟直接持有公司16,800
股,王晓丽直接持有公司18,480股,李婷直接持有公司67,200股,其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
股份数量相应调整。王伟拟减持股份数量上限调整为4,200股,王晓丽拟减持股份数量上限调
整为4,620股,李婷拟减持股份数量上限调整为16,800股。
近日,公司收到王伟先生、王晓丽女士、李婷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
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8月18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
王伟先生于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1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0.0029%);王晓丽女士于2026年5月19日至
2026年8月1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0.0032%);李婷女士于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0.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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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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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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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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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披露了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郭忠勇先生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郭忠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辞
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袁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彬先生经公司
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袁彬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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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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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辞任的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3
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婷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婷女士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
26年9月11日。现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
婷女士不在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李婷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婷女士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截至目前,李婷女士持有公司50500股股份。李婷女士离职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李
婷女士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无任何意见分歧。李婷女士离任后将根据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
工作交接。李婷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财务管理
及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婷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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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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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
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
3日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107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
主持。
(4)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信德新材料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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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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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参股公司河
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远新材”)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光远新材主要从事电子级玻璃纤维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完整的电子纱和电子布
产业链,形成了垂直整合的产业优势。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直接持有光远新材3430000股股份
,占其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的0.69%。光远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最终能否审核通过并取
得注册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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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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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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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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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独立董事郭忠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郭忠勇先生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即将届满六年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郭忠
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郭忠勇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相
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未过半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郭忠勇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相关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忠勇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1000股,郭忠勇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郭忠勇先生离任后将根据公司离
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郭忠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
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郭忠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二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袁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袁彬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袁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相关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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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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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
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
1日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107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
主持。
(4)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信德新材料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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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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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风险及以
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含本数,下同),其中中风险额度
合计不超过2.0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亿元(其中中风险额度合计不超过2.0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资金使用安
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品种
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
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其中中风险额度合计不超过2.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其中中风险额度合计不超过2.00亿元)。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超过前次股东会决议有效期未赎回的,继续使用本次审议通过后的额
度。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和投资期限一
致。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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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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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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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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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持有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0.01%)的职工代表董事兼副总经理王伟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0.003%)。
2、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0.01%)的
副总经理王晓丽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8
月1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
的0.003%)。
3、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0.05%)的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8月1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数量后的0.012%)。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董事兼副总经理王伟、副总经理王晓丽、财
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婷分别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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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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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
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13:30在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
咀路58号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
主持。
(4)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信德新材料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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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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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人数:64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06200股,占目前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的0.30%
3、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
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为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
象办理完成306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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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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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
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
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
-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考虑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
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
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
,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的回报机制。公司制定利润分配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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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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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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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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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64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0.62万股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5.73元/股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64名激励对象办理30.6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辽宁信德新材料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15.73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76人,本激励计划
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
)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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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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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而自愿放弃归属。前述12名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7.7万股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导致职务降级,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照降职后对应额度进行调整,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调整后差额部
分0.55万股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
陈晶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四)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
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拟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并将该2名人员拟获
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78人调整为7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仍为84.80万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仍为21.2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不变仍为1
06.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同意并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24日,以15.73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4.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七)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5年10月24日
为预留授予日,以15.7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21.20万股限制
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八)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自愿放弃归属。前述12名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该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7.7万股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导致职务降级,公司决定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照降职后对应额度进行调整,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与
调整后差额部分0.55万股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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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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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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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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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
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分配基准:2025年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618721.7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808357.87元。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6062751.4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110713353.55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利润分配比例,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680835.79元后,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0713353.55元,资
本公积余额为2351700107.72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2339360831.5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结合公
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
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60000
股后的股本100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3.00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分红30282000元(含税);同时,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1060000股后的股本1009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40376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2376000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公告披露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发生股权激励归属等使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
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拟
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在
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根据实施结果适时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拟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说明: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30282000元(含本次),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78.41%。
(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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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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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
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810,039.3
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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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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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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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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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486.69万元(不含违约金、利息、诉讼费、法院保全费、保函费用等)
。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辽宁信德
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
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
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胜隆”)于2026
年3月6日收到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苏0681民初3070号
)。因信德胜隆与江苏嘉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能公司”或“被告”)发生合同
纠纷,信德胜隆向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被立案受理。
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诉讼执行风险,信德胜隆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已向法院申请了财
产保全措施。请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冻结、查封或扣押嘉能公司相当于人民币¥14,866
,938.22元的财产。公司为便于案件财产保全措施的顺利执行,预防申请保全的财产被隐匿、
转移、或发生其他影响保全情况的发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暂缓披露程序,暂缓披露上述
起诉立案及财产保全申请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相关财产保全的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并且知悉法院
已通过电子方式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因此,公司认为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根据有关规定,
现将上述起诉立案及财产保全申请事项进行披露。在暂缓披露期间,经公司自查,不存在相关
信息知情人利用该暂缓披露的信息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将于2026年4月9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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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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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2
5日14:00在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尹洪涛先生
主持。
(4)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信德新材料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0人,代表股份
60391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2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4人,代表股份59860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0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
人,代表股份53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9%。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2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为10600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094
0000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7人,代表
股份53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96人,代表股份53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9%。
(3)公司董事(董事王伟、芮鹏、郭忠勇、陈晶以通讯方式参会)、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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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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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不超过3432.65万元。
2、拟使用超募资金用途: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信德新材”或“甲方”)拟使用超募资金715万元的价格受让新疆锦图晗晨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锦图”或“转让方一”)持有的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碳”或“标的公司”)对应出资额为550万元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
资前15.71%股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85万元的价格受让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兴森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漳州古雷港”或“转让方二”)持有的福建中碳对应出资
额为450万元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前12.86%股权);在上述股份转让的基础上,公司拟
使用超募资金2082.65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1602.04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其余480.6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福建中碳注册资本由3500万元增加至5102.04万元)。上述交易拟合计使
用超募资金3382.65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公司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后,公司拟以支付超募资金方式以前述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方式取得福建中碳51%的股
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后2602.04万元注册资本),并取得福建中碳的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50万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费。因此,本
事项拟合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3432.65万元。
3、拟使用超募资金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
次会议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及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及贷款银行(标的公司债权人)书面同意,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最终是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
4、本次交易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内容详见“九、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
福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715万元的
价格受让新疆锦图持有的福建中碳对应出资额为550万元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前15.71%
股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85万元的价格受让漳州古雷持有的福建中碳对应出资额为450万
元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前12.86%股权);在上述股份转让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
金2082.65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1602.04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其余480.61万元计入资
本公积,福建中碳注册资本由3500万元增加至5102.04万元)。上述交易拟合计使用超募资金3
382.65万元。本次交易前公司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后,公司拟以支付超募资金方式
以前述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方式取得福建中碳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后2602.04万元注册
资本),并取得福建中碳的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不超过50万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费。因此,本事项拟合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3432.65万
元。
公司委托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本次交易所涉资产评估工作,以2025年11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福建中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
瑞评报字[2026]第600153号《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福
建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总
资产账面价值为9949.58万元,评估值为11422.48万元,评估增值1472.90万元,增值率14.80%
;负债账面价值为6787.51万元,评估值为6787.51万元,无增减值变动;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1
62.07万元,评估值为4634.97万元,评估增值1472.90万元,增值率46.58%。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收购按照福建中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550万元估值(本次股权转
让及本次增资前)进行股权转让及增资,按此估值,本次收购福建中碳股权交易价格为1.3元/
1元注册资本。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
经取得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贷款银行(标的公司债权人)书面同意,本次交易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4号)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700.0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实际发行17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8.88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236096.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其他
发行费用19513.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16582.3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
1日到位,并于2022年9月2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
第ZC10338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
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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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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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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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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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本次业绩预告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
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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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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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德新材”)于2025年
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融宝盈”)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融聚源”)计划自前述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8
20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3%,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2.9688%)。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尚融宝
盈与尚融聚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52841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1.0322%(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30%)。尚融宝盈与尚融聚源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999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4.99997%(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
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5248%)。不再是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尚融宝盈与尚融聚源出具的《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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