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32 德尔玛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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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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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5-05│ 14.81│ 12.3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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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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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 12.38亿│ 2.68亿│ 7.23亿│ 62.13│ ---│ 2025-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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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品控中心建设项│ 1.27亿│ 1216.30万│ 1447.22万│ 48.24│ ---│ 2025-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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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项目 │ 9965.43万│ 66.45万│ 693.69万│ 18.78│ ---│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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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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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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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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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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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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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于2025年4月24日召 │
│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其分支机构)及TheHon│
│ │gkongandShanghaiBankingCorporationLimited申请不超过3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 │
│ │体授信金额及方式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
│ │实施,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鱼电器”)拟对公司申请│
│ │上述授信总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飞鱼电器提供担保期│
│ │间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范围和│
│ │期限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
│ │ 关联董事蔡铁强、蔡演强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
│ │交易事项,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
│ │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
│ │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
│ │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蔡铁强 │
│ │ 注册资本:5,000万元 │
│ │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昌路3号美的新都荟广场2座2432│
│ │之二 │
│ │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6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MKD84G │
│ │ 股东:蔡铁强(实际控制人)持有飞鱼电器73.30%的股权,珠海鱼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持有飞鱼电器26.70%的股权 │
│ │ 经营范围:对智能家用电器、电子通讯设备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进行研发;销售:家具│
│ │、家居用品;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 │活动) │
│ │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飞鱼电器成立于2016年3月,系公司控股股 │
│ │东,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智能家用电器、电子通讯设备的研发与销售。最近三年飞鱼电器│
│ │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飞鱼电器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则》相关规定,飞鱼电器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经查询,飞鱼电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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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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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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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上海水护盾│ 2.26亿│人民币 │2021-04-28│2024-11-25│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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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广东水护盾│ 2.26亿│人民币 │2021-04-28│2026-10-28│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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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广东德尔玛│ 1.50亿│人民币 │2024-03-25│2027-03-24│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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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广东水护盾│ 1.00亿│人民币 │2024-03-25│2027-03-24│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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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广东德尔玛│ 1.00亿│人民币 │2024-12-18│2025-11-24│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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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广东水护盾│ 1.00亿│人民币 │2024-07-16│2025-04-2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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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上海水护盾│ 1.00亿│人民币 │2024-12-18│2025-07-16│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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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广东德尔玛│ 1.00亿│人民币 │2024-12-18│2025-07-16│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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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广东德尔玛│ 1.00亿│人民币 │2024-12-18│2027-12-03│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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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广东水护盾│ 8000.00万│人民币 │2024-12-18│2027-12-03│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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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广东水护盾│ 5000.00万│人民币 │2023-10-25│2024-10-24│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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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上海水护盾│ 5000.00万│人民币 │2024-12-18│2027-03-24│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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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上海水护盾│ 5000.00万│人民币 │2024-03-25│2027-03-24│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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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上海水护盾│ 5000.00万│人民币 │2023-02-28│2024-02-27│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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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广东德尔玛│ 1500.00万│人民币 │2023-09-27│2024-12-31│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健康科技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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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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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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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22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4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
2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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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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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91.436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0%;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54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91.4365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授予价格为4.35元/股(调整后)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和2024年7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15.3250万股,约占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156.25万股的0.9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32.260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156.25万股的0.7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拟
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83.065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156.25
万股的0.18%,预留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4、授予价格(含预留)(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4.35元/股。
5、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9人,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2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
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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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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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7月4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83.0650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4.35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7月4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83.0650
万股,授予价格为4.3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15.3250万股,约占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156.25万股的0.90%。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32.260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156.
25万股的0.7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83.0650万股,约占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156.25万股的0.18%,预留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
(四)授予价格(含预留)(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为4.35元/股。
(五)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9人,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2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
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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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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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一)调整事由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
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224562股后的4583379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5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
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458337938*0.15元/股=68750690.70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68750690.7
0元/461562500股)*10=1.489520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
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489520元/股。
基于上述权益分派,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的规定,具体的调整方法如下:派息:P=P0-
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P=(P0-V)=4.50-0.14
89520≈4.35元/股(因A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4.50元/股调整为4.35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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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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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
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其分支机构)及TheHongkongand
ShanghaiBankingCorporationLimited申请不超过3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及
方式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公司控股
股东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鱼电器”)拟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总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飞鱼电器提供担保期间不向公司收取担保
费用,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范围和期限等按与相关金融机
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关联董事蔡铁强、蔡演强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
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
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飞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铁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昌路3号美的新都荟广场2座2432之
二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MKD84G
股东:蔡铁强(实际控制人)持有飞鱼电器73.30%的股权,珠海鱼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飞鱼电器26.70%的股权
经营范围:对智能家用电器、电子通讯设备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进行研发;销售:家具、
家居用品;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飞鱼电器成立于2016年3月,系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智能家用电器、电子通讯设备的研发与销售。最近三年飞鱼电器主营
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联关系:飞鱼电器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飞鱼电器属于公司关联方,其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飞鱼电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遵循自愿的原则,飞鱼电器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项担保为无偿
担保,担保期间公司无需向上述关联方支付费用,亦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订。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内容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
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董事会批准授予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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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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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6.5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
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
自2024年6月7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16.52元/股调整为16.4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4年5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购期限
内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3月7日。在上述期间内,公司通过股份
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24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
,最高成交价为11.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3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8974446.62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
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
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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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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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进一步提高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抵御
外汇波动及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
过4,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1)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
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2)商品套期保值:仅限于在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
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交易品;(3)交易工具:公司仅与国家外汇管
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4)交
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3、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对公司无异议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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