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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30132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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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325 曼恩斯特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南安诚 │ 1020.00│ ---│ 51.00│ ---│ -615.46│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 1.43亿│ 6382.89万│ 1.27亿│ 77.08│ 0.00│ 2027-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4.70亿│ 9.40亿│ 0.00│ 0.00│ ---│ ├─────────┼──────┼─────┼─────┼─────┼─────┼──────┤ │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 1.65亿│ 6382.89万│ 1.27亿│ 77.08│ 0.00│ 2027-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 3064.82万│ -856.21万│ 2831.25万│ 92.38│ 0.00│ 2025-06-30│ │总部基地项目 │ │ │ │ │ │ │ ├─────────┼──────┼─────┼─────┼─────┼─────┼──────┤ │涂布技术产业化研发│ 1.55亿│ 1014.26万│ 4305.84万│ 27.70│ 0.00│ 2026-12-31│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 1.43亿│ -856.21万│ 2831.25万│ 92.38│ 0.00│ 2025-06-30│ │总部基地项目 │ │ │ │ │ │ │ ├─────────┼──────┼─────┼─────┼─────┼─────┼──────┤ │涂布技术产业化研发│ 1.55亿│ 1014.26万│ 4305.84万│ 27.70│ 0.00│ 2026-12-31│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淮安智能化装备生产│ 9110.36万│ ---│ ---│ ---│ 0.00│ 2028-12-31│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874.15万│ 0.00│ 8874.15万│ 100.00│ 0.00│ 2023-06-12│ ├─────────┼──────┼─────┼─────┼─────┼─────┼──────┤ │淮安智能化装备生产│ 0.00│ 0.00│ 0.00│ 0.00│ 0.00│ 2028-12-31│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曼恩│阿巴嘎旗大│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航新能源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责任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1872.2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1872.2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466.7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466.7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449.1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449.1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62.2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淮安曼恩斯│ 62.2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苏尼特左旗│ 0.0000│人民币 │--- │--- │--- │是 │否 │ │斯特科技股│芒来新能源│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阿巴嘎旗│ │ │ │ │ │ │ │ │ │大航新能源│ │ │ │ │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合并报表范│ ---│人民币 │--- │--- │--- │否 │否 │ │斯特科技股│围内的其他│ │ │ │ │ │ │ │ │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苏州曼恩斯│ ---│人民币 │--- │--- │--- │否 │否 │ │斯特科技股│特氢能源科│ │ │ │ │ │ │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湖南安诚新│ ---│人民币 │--- │--- │--- │否 │否 │ │斯特科技股│能源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深圳市曼恩│ ---│人民币 │--- │--- │--- │否 │否 │ │斯特科技股│光电科技有│ │ │ │ │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曼恩│深圳安诚新│ ---│人民币 │--- │--- │--- │否 │否 │ │斯特科技股│能源有限公│ │ │ │ │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高管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确认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并制定了2025年度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 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此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于高管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12万元(税前)。本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 ,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 薪酬规定及聘用合同领取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2024年度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内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及聘用 合同领取报酬;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人120000元/年,按月发放。 3、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及聘用合同领 取报酬;监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及聘用合同领取 报酬。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发放。 2、公司部分董事均未因其同时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 待遇。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 当调整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 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项资 产减值的可能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2025年第一季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 年3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第一季度 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825.12万元,包括本期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1992.30万元、本期转回1167.18万元。 ──────┬────────────────────────────────── 2025-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 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度可能发 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778.19万元,扣减转回金额 179.45万元,合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7,598.74万元。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30,699,242.6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1,301,577.13元。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556,809,494.26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514,959,560.8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鉴于已 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 长远发展能力,更加从容应对当前较为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公司基于中 长期战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不 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4-12-13│其他事项 ──────┴──────────────────────────────────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深圳市 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 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 制度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 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其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 2024-12-13│对外担保 ──────┴──────────────────────────────────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淮安曼恩斯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曼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恩光电”) 、控股子公司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诚”)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安诚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诚”)、控股子公司苏州曼恩斯特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曼恩斯特”)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00000万 元。 上述额度按实际生效的最高额进行总额控制,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 行担保额度调剂,若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发生担保,可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 进行调剂。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对单笔担保事项进行批准,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授权有效期至下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总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2024-12-13│其他事项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 年12月3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024-12-13│银行授信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额度,授权有效期至下 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授信及项目贷款,上述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 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云E信、建信融通、 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和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额度的前提下,均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 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可将上述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及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额度转授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并签署相 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及担保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合同为 准。后续如有抵押、担保等事项,公司仍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会议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12-04│价格调整 ──────┴──────────────────────────────────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56.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6.00 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以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12月4日。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6.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6.00元/股(含)。 ──────┬────────────────────────────────── 2024-12-04│其他事项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黄毅先生,于近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4〕17号),黄毅先生在原任职单位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证通电子”,证券代码:002197)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期间,因证通电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10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本公司无关,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 2024-11-12│重要合同 ──────┴────────────────────────────────── 1、合同生效条件:自合同当事人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 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交易对手方可能存在采购不满足本合 同约定的情况,也可能存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因逾期交货、逾期退换货、交货量不足、产品质量 缺陷等原因导致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并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 企业会计准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 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安诚新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诚”或“卖方”)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东勘测”或“买方”)、河北瑞风云联数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 北瑞风”或“业主”)签署了《察北管理区(300MW/1.2GWh)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储能成 套设备(150MW/600MWh)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0500万元(含税)。 (三)合同标的 1、合同设备 (1)卖方提供合同设备供货范围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 提供技术资料(包括工厂图),附件清单中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种类及数量以技术规范书为 准)、专用工器具提供,以及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功能实现等工作。 (2)卖方应按合同条款“质量保证”相关内容对合同设备提供质量保证。 2、技术和设计 (1)卖方负责提供合同设备的生产工艺技术资料(工艺技术资料中所包含的专利技术资 料、专有技术资料、工艺包资料),卖方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 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负责。 (2)卖方对本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 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 3、服务 (1)卖方应负责本合同设备交货至买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以前的运输和保险,使合同设 备的交货批次和进度符合买方的要求。 (2)卖方应派遣数量足够的、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并且具有二年以上相关技术专 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并在项目现场提供技术培训。 (3)卖方应对储能成套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进行技术指导。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卖方有义务向业主和买方免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 (4)卖方须完成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并240小时试运行前提交买方设备操作维修手册和生 产运营规范,暂定纸质版8份,电子版1份。 上述合同属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合同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已超过50%,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达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披露标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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