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22 绿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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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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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2-23│ 131.11│ 21.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3-30│ 11.11│ 1519.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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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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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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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 53040.00│ ---│ 51.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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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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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7万台场地电 │ 2.79亿│ 0.00│ 2.34亿│ 83.95│ ---│ ---│
│动车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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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回购公司股份│ 8548.94万│ 0.00│ 8548.94万│ 100.00│ ---│ ---│
│用于注销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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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 3009.06万│ 0.00│ 3009.06万│ 100.00│ ---│ ---│
│用于注销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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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546.30万│ 833.71万│ 2880.97万│ 51.94│ ---│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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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项目 │ 3036.01万│ 225.44万│ 2389.08万│ 78.69│ ---│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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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江苏大摩股权转│ 5.30亿│ 9008.00万│ 5.30亿│ 100.00│ ---│ ---│
│让款和增资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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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资金用途 │ 10.50亿│ 0.00│ 0.00│ ---│ ---│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4000.00万│ 0.00│ 4003.16万│ 10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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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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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07 │交易金额(元)│4026.8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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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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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29.4773%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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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蒋建军、苏州融享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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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 │4026.8251万元受让蒋建军、苏州融享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
│ │融享")持有的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瑞科技"或"标的公司")合计29.4773│
│ │%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98.2577万元注册资本),在上述股权转让的基础上,使用超募资金│
│ │6000万元对诚瑞科技进行增资并取得增资后30.5188%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146.4129万元注│
│ │册资本),上述交易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0026.8251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 │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诚瑞科技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后244.6706万元注册资本) │
│ │,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诚瑞科技已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6-09-07 │交易金额(元)│6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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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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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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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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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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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 │4026.8251万元受让蒋建军、苏州融享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
│ │融享")持有的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瑞科技"或"标的公司")合计29.4773│
│ │%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98.2577万元注册资本),在上述股权转让的基础上,使用超募资金│
│ │6000万元对诚瑞科技进行增资并取得增资后30.5188%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146.4129万元注│
│ │册资本),上述交易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0026.8251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 │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诚瑞科技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后244.6706万元注册资本) │
│ │,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诚瑞科技已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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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07 │交易金额(元)│2726.8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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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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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19.4773%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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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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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蒋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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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 │4026.8251万元受让蒋建军、苏州融享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
│ │融享")持有的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瑞科技"或"标的公司")合计29.4773│
│ │%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98.2577万元注册资本),在上述股权转让的基础上,使用超募资金│
│ │6000万元对诚瑞科技进行增资并取得增资后30.5188%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146.4129万元注│
│ │册资本),上述交易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0026.8251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 │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诚瑞科技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后244.6706万元注册资本) │
│ │,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诚瑞科技已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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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9-07 │交易金额(元)│13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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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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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10.00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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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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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市瑞志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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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 │4026.8251万元受让蒋建军、苏州融享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
│ │融享")持有的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瑞科技"或"标的公司")合计29.4773│
│ │%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98.2577万元注册资本),在上述股权转让的基础上,使用超募资金│
│ │6000万元对诚瑞科技进行增资并取得增资后30.5188%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146.4129万元注│
│ │册资本),上述交易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0026.8251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 │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诚瑞科技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后244.6706万元注册资本) │
│ │,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诚瑞科技已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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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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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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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骆笑英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的配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福州鑫盛绿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任期届满离任未满12个月的董事之堂弟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云南捷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任期届满离任未满12月的监事之配偶担任监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云南恒达绿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任期届满离任未满12月的监事之配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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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晓桐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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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6 │
├──────┼────────────────────────────────────────┤
│关联方 │广州创钰铭昇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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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合伙份额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2026年2月6日,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绿通产业基金”)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0万元认购河北圣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圣昊光电”或“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0.26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
│ │增资后将持有目标公司0.6754%股权。除绿通产业基金外,另有13名投资者共同参与认购目 │
│ │标公司的本次增资,其中包括公司的关联方广州创钰铭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创钰铭璟”)和广州创钰铭昇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创钰铭昇”),因此,绿通产业基金本次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 │如下: │
│ │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投资情况 │
│ │ 绿通产业基金拟与创钰铭璟、创钰铭昇等13名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投资方”或“本│
│ │次投资人”)共同投资圣昊光电并签署《关于河北圣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其│
│ │中绿通产业基金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出资1,000.00万元认购圣昊光电新增注册资本80.26万元 │
│ │,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将持有目标公司0.6754%股权。 │
│ │ 本次投资不涉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
│ │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 │ (二)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 │
│ │ 本次投资方中,创钰铭璟和创钰铭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创钰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
│ │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钰投资”),创钰│
│ │投资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的配偶赫涛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此│
│ │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志江之子张浚澎持有创钰铭昇16.3265%合伙份额,上│
│ │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持有创钰铭璟5.0378%合伙份额,从而间接参与本次投资。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绿通产业基金本次投资圣昊光电 │
│ │的事项构成与关联方创钰铭璟和创钰铭昇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创钰铭璟 │
│ │ 1.名称:广州创钰铭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 │
│ │ (二)创钰铭昇 │
│ │ 1.名称:广州创钰铭昇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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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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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骆笑英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的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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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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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州鑫盛绿通电动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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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任期届满离任未满12个月的董事之堂弟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云南捷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任期届满离任未满12月的监事之配偶担任监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
│关联方 │云南恒达绿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任期届满离任未满12月的监事之配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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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创钰铭高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广州创钰铭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乔晓丹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配偶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2026年1月30日,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
│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的股权优先受让│
│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摩半导体”或“标的公司│
│ │”)的股东乔晓丹(以下简称“转让方”或“创始人”)拟向广州创钰铭光创业投资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高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尧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创钰铭光”、“创钰铭高”、“创钰铭尧”,合│
│ │称“受让方”)合计转让其持有的8.0240%大摩半导体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7.95045万元,│
│ │转让对价合计8,345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基于自身的发展战略、整体经营 │
│ │规划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综合考虑,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大│
│ │摩半导体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 │ (二)关联交易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 │
│ │ 本次交易中,创钰铭光和创钰铭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州创钰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
│ │限合伙),创钰铭尧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钰投资│
│ │”),同时,广州创钰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创钰投资。创钰│
│ │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的配偶赫涛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
│ │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受让方均认定为公司关联企业。同时,公司│
│ │拟放弃本次交易中大摩半导体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故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放弃权利的关联│
│ │交易。 │
│ │ 二、交易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创钰铭光 │
│ │ 1.名称:广州创钰铭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详见本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之“(二)关联交易│
│ │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 │
│ │ (二)创钰铭高 │
│ │ 1.名称:广州创钰铭高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详见本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之“(二)关联交易│
│ │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 │
│ │ (三)创钰铭尧 │
│ │ 1.名称:广州创钰铭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详见本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之“(二)关联交易│
│ │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东绿通新│香港绿通新│ 50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源电动车│能源电动车│ │ │ │ │担保 │ │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绿通新│香港绿通新│ 49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能源电动车│能源电动车│ │ │ │ │担保 │ │ │
│科技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绿通新│江苏大摩半│ 0.0000│人民币 │--- │--- │--- │否 │否 │
│能源电动车│导体科技有│ │ │ │ │ │ │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9-14│其他事项
──────┴──────────────────────────────────
一、董事会秘书辞任的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
事会秘书江文秀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江文秀女士因公司工作调整申请辞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江文秀女士将继续在
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江文秀女士的董事会秘书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文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
,其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后续将按《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处理。江文秀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股份变动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江文秀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张志江先生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国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国威先生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
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国威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承诺
将及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在王国威先生取得相应证书前,将由公司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法定职责。待
王国威先生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证书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必
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8435388
传真:0769-22704248
邮箱:lvtongdongmi@lvtong.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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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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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通科技”)于2026年
9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新
能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通”)新增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63000.00万元,并由公司为香港绿通新增信用担保额度500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香港绿通、控股子公司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摩”)向中信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提供信用担保分别不超过5000.00万元、2500.00万元,合计不超过75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2)。
二、本次拟新增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额度的情况
1.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拟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3
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保函、金融衍生品保证金、中期票据授信等。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拟授信期限和拟申请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内容为准。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
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新增担保额度
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对香港绿通新增信用担保额度5000.00万元,含一般
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被担保方香港绿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额
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金额可滚
动使用。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
时止。本次担保涉及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及子公司
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具体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
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和担保的具
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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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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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最终授信额度、期限及授信方式等以银行实际审批后公司与其签订的
正式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将视经营实际需求而定,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
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银行正式合同或协议,办
理相关事项的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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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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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
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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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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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
6-048),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19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0%)的股东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恒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汇股权
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凯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
称“创钰铭晨”、“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合称“本次减持主体”)计
划在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42795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
26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853000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2.00%。本次减持主体互为一致行动人,且均系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的创业投资基金。
近日,公司收到本次减持主体出具的《减持进度告知函》,本次减持主体中的创钰铭晨、
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在2026年8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853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非本次减持主体,下同)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钰铭晨、创钰铭恒
、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4.78%减少至12.78%(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
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持股比例由14.81%减少至12.8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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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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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77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6)。
二、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其承诺为公司提
供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增开立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专用于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续情况如下:
除了新增回购贷款专用账户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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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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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江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9日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15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层VIP会议室。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6007484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1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676669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8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1330814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18836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18836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0%。
3.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全体董事、含董事会秘书在内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
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两名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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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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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7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6)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9,60
0股,占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3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198,345.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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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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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7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20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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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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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提示: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瑞科技”或“标的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1765.20万元、归母净利润-247.85万元,占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78
%和-5.63%,目前整体业务规模占公司规模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以2026年3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776.08万元,评估值为14300.00
万元,增值率为1742.59%,评估增值幅度较大。若本次交易完成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
来可能面临资产估值、商誉减值、技术更新、客户集中度较高、收购整合及规范、业绩承诺无
法实现等风险,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八、主要风险提示”,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026.8251万元受让蒋建军、苏州融享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融享”)持有的诚瑞科技合计29.4773%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98.2
577万元注册资本),在上述股权转让的基础上,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对诚瑞科技进行增资
并取得增资后30.5188%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146.4129万元注册资本),上述交易合计使用超
募资金10026.8251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诚瑞科技
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后244.6706万元注册资本),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
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事项相关事宜,本次交易最终是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026.8251万元受让蒋建军、苏州融享持有的诚瑞科技合计29.4773%
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98.2577万元注册资本),在上述股权转让的基础上,使用超募资金600
0万元对诚瑞科技进行增资并取得增资后30.5188%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146.4129万元注册资
本),上述交易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0026.8251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诚瑞科技
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后244.6706万元注册资本),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
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苏州市诚瑞科
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事项相关事宜,本次交易最终是否
完成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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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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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10026.8251万元。
2.风险提示: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瑞科技”或“标的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1765.20万元、归母净利润-247.85万元,占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78
%和-5.63%,目前整体业务规模占公司规模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以2026年3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776.08万元,评估值为14300.00
万元,增值率为1742.59%,评估增值幅度较大。若本次交易完成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
来可能面临资产估值、商誉减值、技术更新、客户集中度较高、收购整合及规范、业绩承诺无
法实现等风险,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主要风险提示”,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拟使用超募资金用途: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026.8251万元受让蒋建军、苏州融享进取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融享”)持有的诚瑞科技合计29.4773%的股
权(对应标的公司98.2577万元注册资本),在上述股权转让的基础上,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
元对诚瑞科技进行增资并取得增资后30.5188%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146.4129万元注册资本)
,上述交易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0026.8251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合计持有诚瑞科技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增资后244.6706万元注册资本),标的公司
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拟使用超募资金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事项相关事宜,本次交易最终是否完成
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苏州市诚瑞科
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超募资金4026.8251万元受让诚瑞科技29.4773%的股权,在上述股权转让的基础上,使
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对诚瑞科技进行增资并取得增资后30.5188%的股权,上述交易合计使
用超募资金10026.8251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方可实施,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174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311
.39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189.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10121.43万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3年3月2日出
具“华兴验字〔2023〕20000010522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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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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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9日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7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15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二层VIP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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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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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持有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11978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9.20%)的股东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
恒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
凯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创钰铭晨”、“创钰铭恒”、“创
钰铭汇”、“创钰凯越”,合称“本次减持主体”)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79500股,合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26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853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减持主体
互为一致行动人,且均系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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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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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以现金方式收
购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瑞科技”或“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将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
2.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系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属框架性、意
向性协议。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本事项实施过
程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3.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估值最终以评估报告和正式签署的收购协议为准。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后续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收购意向概述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考量,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与诚瑞科技及诚瑞科技股东蒋文昊、蒋
建军和苏州市瑞志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相关方”)签署《收购
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诚瑞科技不低于51%股权从而实现控股诚瑞科技之目的。
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估值最终以评估报告和正式签署的收购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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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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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江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15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层VIP会议室。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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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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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30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
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一、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公司于近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61591482T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志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141287878元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1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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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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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人数:100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36.8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7%。
3.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
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为符合条件的100
名激励对象办理完成136.80万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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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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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度完成控股江
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江苏大摩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8月与江苏大摩、乔晓丹、孙庆亚、王建安、南京芯能半导体技术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上海利卓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壹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
《关于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购买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本公司合计以人民币53040.00万元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大摩5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大摩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自2025年9月起纳入本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66)等公告。
二、业绩承诺内容
(一)业绩承诺情况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承诺方为本次交易全体股权出让方,包括乔晓丹、孙庆亚、王建安、
南京芯能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利卓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
海壹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业绩补偿承诺方向本公司
承诺:
江苏大摩在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8000万
元和9000万元,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4000万元。
净利润指江苏大摩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孰低。
(二)业绩补偿方案
1.业绩承诺期内:(1)若江苏大摩在2025年度、2026年度的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85%,则业绩补偿承诺方应向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2)若江苏大摩在
2025年度、2026年度的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到或高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85%但不足100
%,则业绩补偿承诺方无需就该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向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但该年度承诺业绩
未100%实现的部分(以下简称“业绩差额”)应自动计入下一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即下一年
度的承诺净利润金额将调整为下一年度原承诺净利润金额与该年度业绩差额之和。
2.业绩承诺期内,若江苏大摩在上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超出当年承诺净利润的100%
,则超出部分可用于计算下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金额,即上一年度超出部分加上下一年度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或高于下一年度承诺净利润的85%或100%,即视为下一年度的
业绩完成了85%或100%,业绩补偿承诺方无须就下一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但业绩承诺期满计算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24000万元的业绩补偿承诺方需就累计未
实现的部分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3.承诺期内,业绩补偿承诺方应向本公司支付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当期应补
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金额)÷补偿期限内
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股权转让对价总额+增发股权投资款总额×49%)-累积已补偿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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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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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绿通
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
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
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
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
利。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
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
实施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润的30%。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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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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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00人;
2.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36.80万股;
3.本次拟归属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11元/股(调整后)。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或“本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首次授予
部分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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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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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3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3月10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4.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3月28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4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认将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1.41元/股调
整为11.11元/股,并确定以2025年9月19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
对象授予80万股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4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
00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已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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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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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
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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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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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度完成参股江华九
恒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华九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江华九
恒的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下属的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通产业基金”
)于2024年9月与江华九恒、广州九恒条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九恒”)、沈云立
、曾祥兰签订了《关于江华九恒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认购协议》及《关于江华九恒数码科
技有限公司增资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增资协议》”),绿通产业基金合计以人
民币1.87亿元认购江华九恒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55.1724万元,剩余人民币16044.8276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以取得本次交易完成后江华九恒27.5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
次交易完成后,江华九恒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一)业绩承诺情况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承诺方为广州九恒与沈云立。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承诺期为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业绩补偿承诺方向绿通产
业基金承诺:
江华九恒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基于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5亿元、0.75亿元、1.05亿元。如果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少于该等年度合计承诺净利润的,绿通产业基金
有权要求业绩补偿承诺方进行现金补偿。
上述承诺净利润及实际净利润均应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税后的净利润,且应包含股权激励
引起的股份支付费用(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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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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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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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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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15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二层VIP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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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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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
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
0),该次披露的减值准备相关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5年度财
务报表中体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
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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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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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具体而言,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或
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的董事的薪酬由固定
基本薪酬、浮动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浮动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固定基本薪酬与浮动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薪酬的具体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度。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2
万元,其履行职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由固定基本薪酬、浮动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浮动绩效薪酬占比
不低于固定基本薪酬与浮动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薪酬的具体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
行。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职务的,其兼任职务对应的薪酬统一纳入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合并计算。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
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
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若在2026年度内有离任情形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其绩效薪酬的发放时点及对应比例也须与上述薪酬方案相关规定一致。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薪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
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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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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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
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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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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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控股子公司江苏大摩拟分
别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金融衍生品保证金、中期票据授信等。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拟授信期限和拟申请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内容为准。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
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担保情况
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控股子公司江苏大摩拟分别向合作银行申请5000.00万元、25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
责任保证等,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金额可
滚动使用。
1.上述表格中“被担保方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数据;“被担
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是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数据;“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是截至2026
年4月24日的数据;“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
数据。
2.香港绿通由于处于成立初期,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资产负债率为0.00%。
上述担保涉及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及子公司与
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
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和担保的具体事宜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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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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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9
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的一致行动人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创钰铭恒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创钰凯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创钰铭晨”、“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
钰铭泰”,合称“本次减持主体”)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514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
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12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2386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且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2.00%。
本次减持主体互为一致行动人,且均系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
金。
公司于近日收到本次减持主体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本
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数量。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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