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12 智立方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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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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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6-29│ 72.33│ 6.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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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13│ 47.20│ 365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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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08│ 30.80│ 92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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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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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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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智方达半导体│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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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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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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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设备产能提升│ 2.74亿│ 63.61万│ 1.92亿│ 70.11│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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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2000.00万│ 5998.01万│ 99.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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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流向超募资金│ 695.51万│ 0.00│ 0.00│ 0.00│ ---│ ---│
│投向小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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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1.47亿│ 1997.56万│ 1.17亿│ 79.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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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0亿│ 0.00│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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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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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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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施耐博格精密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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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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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自动化设备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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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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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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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施耐博格精密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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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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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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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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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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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施耐博格精密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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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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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自动化设备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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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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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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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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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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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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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21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
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
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厂房A栋五楼会议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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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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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辞任的情况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非独立董事张正辉先生
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工作调整,张正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张正辉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
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张正辉先生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张正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正辉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张正辉先生简历
张正辉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机械设
计及其自动化专业。历任深圳康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昱科环球存储产品(深圳)
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智立方有限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电子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正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通过
深圳群智方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8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张正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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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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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4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满足激励条
件,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091万股,回购价格为15.17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1222703股减至121180612股,注册资本将由121222703元变更为121
180612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宏发科技园A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自2025年8月27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
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苏晓倩
(4)联系电话:0755-36354100
(5)传真号码:0755-3352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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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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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4名,股票数量为4.2091万股,占公司回
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3%,回购价格为15.17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638688.83元。
2、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1
222703股减至121180612股,公司将发布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敬请投资
者注意。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并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1月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
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5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77.50万股完成登记,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2月16日。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
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2023年12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前述
股份注销事宜。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调整事宜和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0.00万股完成登记,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2月26日。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4年7月2日,公司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前述股份注销事宜。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年10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前述股份注销事
宜。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6月2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股份注销事宜。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三款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
续约,在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4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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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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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富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
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
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2091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
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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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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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鹏
先生、关巍先生与黄剑锋先生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为维护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保持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一致性,各方于2025年7月11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邱鹏先生、关巍先生与黄剑锋先生于2020年1月10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一致行动
关系和有效期进行了明确约定,确立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该协议于2025年7月11日到期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上述各方于2025年7月11日分别续签了《一致行
动协议》,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28年7月10日终止。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邱鹏先生、关巍先生与黄剑锋先生分别持有公司32.53%、23.29%、
9.98%的股份,邱鹏先生通过深圳群智方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3.69%的股份,
邱鹏先生、关巍先生与黄剑锋先生三方合计控制公司69.49%的股份。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确认
各方确认,本协议签署日前,各方作为公司股东、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在公司重大事务决
策(包括但不限于历次股东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时,均形成了一致意
见、采取了一致行动。
第二条一致行动的内容
l、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在涉及任何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务决策时,均保待
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作为公司董事,在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向董
事会和/或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表决权时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2
)各方作为公司股东,在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向股东(大)
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表决权时均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
2、若各方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务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董事会
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同意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按照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
行表决并确定统一意见,若无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统一意见的,则以各方中所持公司
股权/股份数最多者的意见为准。
第三条陈述与保证
l、各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不会与任何适用的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及/或其作为一方的其他合同、协议的约定相违背或抵触,其将不因签订及/或履
行与任何第三方的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安排而妨碍其对本协议的履行。
2、各方在持有公司股权期间,不论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比例是否变化,均受本协议约束。
3、各方均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
股份锁定期限的规定,并按相关要求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相应股份。
第四条协议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各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
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在协议有效期内,各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前
述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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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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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涉及首次授予的4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共涉及48名激励对象,股
票数量为85.0983万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70%,回购价格为15.174元/股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13108337.80元。
2、截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2
07.3686万股减至12122.2703万股。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并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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