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10 鑫宏业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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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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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5-24│ 67.28│ 14.9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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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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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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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 2.50亿│ 1.10亿│ 1.45亿│ 58.06│ ---│ 2025-09-30│
│化生产基地(一期)│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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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 2.63亿│ 5345.01万│ 1.94亿│ 73.92│ 1668.95万│ 2024-06-30│
│化制造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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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 1.33亿│ 3954.97万│ 8365.34万│ 62.90│ ---│ 2025-03-31│
│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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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特种线缆项目│ 3.00亿│ 1.12亿│ 1.67亿│ 55.77│ ---│ 2026-02-28│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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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 3.00亿│ 100.00│ ---│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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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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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用途的超额│ 2.01亿│ 2.23亿│ 2.23亿│ 110.75│ ---│ 2024-10-08│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 │ │ │ │ │
│金(包含存款利息收│ │ │ │ │ │ │
│入及已到期现金管理│ │ │ │ │ │ │
│收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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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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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30 │交易金额(元)│98.3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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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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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芯联智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10%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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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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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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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江苏芯联智│
│ │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智能”)10%的股权转让给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 │
│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产研院公司”)并签订相关转让协议,同时变更芯联智能的公司│
│ │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及调整组织架构,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98.395万元。 │
│ │ 近日,芯联智能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
│ │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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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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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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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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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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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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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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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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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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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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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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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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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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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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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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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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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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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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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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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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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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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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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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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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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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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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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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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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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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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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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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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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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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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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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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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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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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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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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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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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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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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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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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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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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江苏芯联智能技
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智能”)10%的股权转让给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并签订相关转让协议,同时变更芯联智能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及调整组织
架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全资
子公司部分股权、变更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及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3)。
近日,芯联智能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江苏芯联唯睿新创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DY68LW1D
3.法定代表人:孙群霞
4.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04年08月28日
7.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云林街道荟智企业中心凤威路2号B312-315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充电桩销售;民用航
空材料销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工业机器人销售;数
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光缆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
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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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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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芯联智能10%股权转让
给市产研院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8.395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其他事项。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持有芯联智能90%股权,芯联智能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涉及
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D515J72J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刘玉军
6、注册地址:无锡锡山开发区二泉东路19号集智商务广场4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架构: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由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100%控股,
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系事业单位,是无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新型科研组织,以集聚全球创新
资源、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激发区域创新活力为宗旨,以先进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为重点,有组
织地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攻关,是无锡市链接全球创新资源的桥梁、先进产业技术研
发转化的先导中心、人才培育的重要基地。
9、关联关系说明: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具有充分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并调整组织架构的情况
结合芯联智能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芯联智能拟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并调整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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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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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光”)于近日收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江
苏华光在项目名称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K3控制电缆设备
采购”的招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K3控制电缆设备采购
2.招标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3.中标人: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合计:101881739.75元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交易对手方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徐鹏飞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5.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核电和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设
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
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
和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下项目
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培训、生产仪器仪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
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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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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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
币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50.00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80
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为4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5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
股份数量为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5938040股的0.0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9.36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39.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68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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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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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提
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
,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
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
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
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
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
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公式
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
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
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
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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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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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0
万元(含42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
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借款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0万元(含4
20000万元)。
本次授信最终金额、期限、币种等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授信实施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
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授信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
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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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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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
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均已回避表决,上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均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地区薪酬水平,拟定
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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