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310 鑫宏业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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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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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5-24│ 67.28│ 14.9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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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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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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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 2.50亿│ 1.10亿│ 1.45亿│ 58.06│ ---│ 2025-09-30│
│化生产基地(一期)│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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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 2.63亿│ 5345.01万│ 1.94亿│ 73.92│ 1668.95万│ 2024-06-30│
│化制造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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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 1.33亿│ 3954.97万│ 8365.34万│ 62.90│ ---│ 2025-03-31│
│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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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特种线缆项目│ 3.00亿│ 1.12亿│ 1.67亿│ 55.77│ ---│ 2026-02-28│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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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 3.00亿│ 100.00│ ---│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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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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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用途的超额│ 2.01亿│ 2.23亿│ 2.23亿│ 110.75│ ---│ 2024-10-08│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 │ │ │ │ │
│金(包含存款利息收│ │ │ │ │ │ │
│入及已到期现金管理│ │ │ │ │ │ │
│收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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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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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30 │交易金额(元)│98.3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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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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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芯联智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10%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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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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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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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江苏芯联智│
│ │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智能”)10%的股权转让给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 │
│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产研院公司”)并签订相关转让协议,同时变更芯联智能的公司│
│ │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及调整组织架构,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98.395万元。 │
│ │ 近日,芯联智能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
│ │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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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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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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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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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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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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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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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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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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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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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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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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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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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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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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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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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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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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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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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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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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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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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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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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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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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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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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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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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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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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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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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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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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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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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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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房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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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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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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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鑫爱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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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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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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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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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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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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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光”)于近日收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江苏
华光在项目名称为“BT项目LOT76电气贯穿件”的招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现将具体情况说明
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BT项目LOT76电气贯穿件
2.招标方: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3.中标人:江苏华光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合计:40,883,105.78元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交易对手方名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宁小平
3.注册资本:388,600万元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三路18号中广核工程大厦1栋A座4001
5.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工程建设技术、质检技术的服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招标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力设备和材料的购销(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租赁和商
务服务。核电、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发电、其他电力、热力
、燃气、水利、港口、码头、隧道、桥梁、公路、市政、工矿工程、架线和管道工程、节能工
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以及民用建筑工程的承包、管理、咨询、监理;建筑工程施工(
凭建筑资质证书经营);工程设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乏燃
料中间储存、乏燃料后处理工程的承揽和经营管理;境外投资及对外工程承包。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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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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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一)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5日披露《无锡鑫宏业线
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0000.
00股后的135888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128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6月13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授予
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价格=16.48-0.35=16.13
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6.48元/股调整为16.13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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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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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9.60万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0.51%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归属价格:16.13元/股(调整后)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或“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0万股(调整前)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23.99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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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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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80万股由公司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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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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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包括但
不限于各类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
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1年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
期限为准。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对方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
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作为供货方将因向客户提供产品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银行及商业保
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
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
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
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之日起1年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
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
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有效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5、保理方式
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
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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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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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
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
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
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
27)。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0.00元/股(含本
数)调整为49.6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5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
月3日、2025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543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5938040股的0.4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9.3
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4635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
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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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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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
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项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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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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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
、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
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
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
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周期
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以及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或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公司单体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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