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78 快可电子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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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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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 1.32亿│ 6626.47万│ 1.35亿│ 102.38│ ---│ 2024-12-31│
│连接系统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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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900.00万│ 4900.00万│ 1.47亿│ 100.00│ ---│ ---│
├─────────┼──────┼─────┼─────┼─────┼─────┼──────┤
│尚未指定用途 │ 1.15亿│ ---│ ---│ ---│ 0.0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0亿│ 7325.83万│ 8374.64万│ 76.39│ ---│ 2025-05-31│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 9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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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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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快可光│南通快可新│ 284.7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伏电子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快可光│江苏快可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伏电子股份│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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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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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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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
德圣投资泰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振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杨岳智,共计10名,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符合《注册管
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2月10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为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
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00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
整后发行价格。
(五)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419103股,对应
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股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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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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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6419103股
2、发行价格:29.0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86153987.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183847240.97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6419103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
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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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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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7号)核准,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拟向特定对象发行6419103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
份于2025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83361040股增加至89780143股。本次
发行中,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新林先生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
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从13.63%被动稀释至12.66%,触及1%整数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
富恩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从6.19%被动稀释至5.74%,触及
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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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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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7号)核准,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拟向特定对象发行6419103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
份于2025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83361040股增加至89780143股。本次
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段正刚先生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
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从47.66%被动稀释至44.26%,触及5%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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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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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有丰富的
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和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
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
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
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14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佳勇,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快可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言炎,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快可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马世新,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快可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马世新和项目合伙人潘佳勇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许言炎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0次,未受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潘佳勇、签字注册会计师许言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世新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
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
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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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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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1)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未担任实际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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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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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多家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
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
易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融资事项(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
度内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
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
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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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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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99014452.41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48756943.15元,母公司202
4年度净利润为93893970.58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3781251.93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累计为
603781251.93元。
公司2024年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36.1040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584.8572万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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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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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且不涉及股票及其衍
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
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
、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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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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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
(深证上审〔2025〕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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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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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72458468T
2、名称: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31号
5、法定代表人:段正刚
6、注册资本:8336.104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5年03月23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接线盒、连接器系统、光伏汇流箱
、直流柜、光伏结构支架、电线电缆、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周边部件与连接器、家庭储能电源
及控制管理系统、锂电池组件包与控制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控制连接系统、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智能家居软硬件、半导体照明灯具;提供相关网络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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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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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制定《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
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回报规划》的原则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前提下,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
配办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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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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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项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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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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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
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竞价结束后公告的文件中予以
披露。
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超过35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
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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