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75 汉朔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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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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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汉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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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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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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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
│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
│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综合│
│ │授信额度,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银行授信相关工│
│ │作,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提前召开了独董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 │如下: │
│ │ 一、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概述 │
│ │ 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其全资│
│ │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
│ │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
│ │、保理、出口押汇、融资租赁、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品种、│
│ │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 │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
│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有效期内,│
│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 │ 为便于公司顺利开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
│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文│
│ │件。 │
│ │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汉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汉朔”)将│
│ │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
│ │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汉│
│ │朔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
│ │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北京汉朔科技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法定代表人:侯世国 │
│ │ 注册资本:572万元人民币 │
│ │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15号院5号楼5层506室 │
│ │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制作、代理、发布广│
│ │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 │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工艺品、文具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主体│
│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
│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情况:侯世国持股74.13%,唐卫东持股12.59%,许奇明持股6.99%,包燕宇持 │
│ │股6.29%。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汉朔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汉朔为公司关联方。 │
│ │ 经核查,北京汉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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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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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步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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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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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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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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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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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超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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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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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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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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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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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哈步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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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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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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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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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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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超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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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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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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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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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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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嘉兴汉微半导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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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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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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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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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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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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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浙江汉时贸│ 4.00亿│人民币 │2024-01-29│2034-01-01│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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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浙江汉时贸│ 3.00亿│人民币 │2024-11-21│2025-11-2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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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浙江汉时贸│ 2.00亿│人民币 │2024-07-30│2027-07-3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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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浙江汉时贸│ 2.00亿│人民币 │2024-08-26│2025-08-25│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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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浙江汉显科│ 1.00亿│人民币 │2023-10-20│2028-10-2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汉朔科技股│浙江汉显科│ 1.00亿│人民币 │2024-11-19│2027-11-18│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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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浙江汉时贸│ 8800.00万│人民币 │2024-07-26│2027-07-25│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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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浙江汉时贸│ 6100.00万│人民币 │2024-07-01│2025-01-01│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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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浙江汉显科│ 4400.00万│人民币 │2024-09-27│2027-09-26│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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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浙江汉显科│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9-25│2026-09-24│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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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浙江汉时贸│ 3000.00万│人民币 │2023-10-26│2028-10-2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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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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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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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综合授
信额度,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银行授信相关工作,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提前召开了独董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概述
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
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
、出口押汇、融资租赁、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
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有效期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公司顺利开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文件。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汉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汉朔”)将视
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
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汉朔为公
司关联法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汉朔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侯世国
注册资本:57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15号院5号楼5层506室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策
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工艺品、文具
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情况:侯世国持股74.13%,唐卫东持股12.59%,许
奇明持股6.99%,包燕宇持股6.29%。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汉朔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汉朔为公司关联方。经核查,北京汉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汉朔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控股股东支
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
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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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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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部分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
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
保、产品质量担保等。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
环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上述
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
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个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时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的相
关法律文件。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
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特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
机构签署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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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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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其中《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
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1、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职工董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
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12万元/
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照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
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综合评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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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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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保
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掉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票
据及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
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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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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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
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具体以
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
审批数据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
权代表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
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
需另行审议,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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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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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
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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