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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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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57 普蕊斯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5-06│ 46.80│ 6.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1│ 17.06│ 1663.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30│ 16.95│ 313.58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 2.44亿│ 511.64万│ 1.93亿│ 101.42│ ---│ 2024-04-30│ │目 │ │ │ │ │ │ │ ├─────────┼──────┼─────┼─────┼─────┼─────┼──────┤ │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 1.02亿│ 1439.83万│ 2920.43万│ 32.32│ ---│ 2026-04-30│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1.56亿│ 512.37万│ 1032.95万│ 6.89│ ---│ 2027-04-30│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2.00亿│ 1.07万│ 2.05亿│ 102.46│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铨融(上海)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7-31│其他事项 ──────┴──────────────────────────────────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 、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总股本由79,502,540股变更为79,004,77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9,502,540元变更 为人民币79,004,77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近日,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 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变更后的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名称: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625748002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赖春宝 5、注册资本:人民币7,900.477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3年02月22日 7、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思南路105号1号楼108室 8、经营范围:从事医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7-24│股权回购 ──────┴────────────────────────────────── 1、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49.777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6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 9502540股减至79004770股。 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为135人,回购价格为12.61元/股。 3、本次回购总金额为6276879.7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4、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 续。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 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已经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2024年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对上述1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 除限售的49.77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1、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 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77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为 37.869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数量为11.908万股。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 分回购价格为12.6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12.61元/股。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6276879.70元。 三、验资及股份注销手续办理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720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7月23日完成。 ──────┬────────────────────────────────── 2025-07-05│收购兼并 ──────┴────────────────────────────────── 1、鉴于公司目前租赁的办公场地较为紧张,无法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本次参与竞 拍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股权交易方式购置办公楼,以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办公需求。本次拟购置 股权及相应债权需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均存在不 确定性。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本次交易拟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 需要、提高运营效率并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解决目前办公场所紧张且通过租赁方式使用办公场 所的不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和立置业部分股权及相应 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以现金方式竞买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外滩投资”)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和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和立置业”)4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及其对和立置业5836.17万元债权(以下简称 “相应债权”)的形式,以实现购置办公楼的目的并将和立置业名下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1010-1016号地上6层及地下1层的不动产(宗地面积为1492.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704.60平 方米,以下称“标的物业”)的45%面积(对应建筑面积3467.07平方米)用于自用办公。上述 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相应授权适时办理竞拍标的股权及相应债权及签署后 续协议文件等相关事宜。 标的股权及相应债权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底价为26197.74万元,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竞 拍结果为准。同时,为支持和立置业的长期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前述交易的附 加要求为摘牌方需与外滩投资分别按对和立置业的持股比例向和立置业提供相同条件的股东借 款,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3100万元。同日,公司与外滩投资、和立置业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拟申请参与竞拍外滩投资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和 立置业45%股权及相应债权。如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公司最终通过竞标流 程完成对标的股权和相应债权的收购,则公司将持有和立置业45%股权及相应债权,有权在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要求及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将和立置 业名下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10-1016号标的物业的45%面积(对应建筑面积3467.07平方 米)用于公司自用办公。标的物业的其余55%面积(对应建筑面积4237.53平方米)由外滩投资 使用,如公司存在进一步租赁需求的,公司有权自和立置业继续租赁剩余55%的面积,以满足 公司自用办公需求。外滩投资、公司及和立置业均保证,除外滩投资、公司使用标的物业外, 和立置业不对外开展出租物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外滩投资将继续推动并于 未来三至五年内完成对和立置业其余55%股权及相应债权继续挂牌转让的工作,若公司本次竞 拍成功,将作为和立置业持股45%的股东,后续根据《公司法》享有对和立置业其余55%股权的 优先购买权,参与届时其余55%股权的竞标摘牌流程,如公司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 易规则最终取得和立置业100%股权,则公司通过持有和立置业100%股权的形式完成标的物业的 购置,并作为公司自用办公楼。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拟参 与竞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和立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57401530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纪德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76号701室营业期限:2010年6月8日至2040年6月7日经 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 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 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停车场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 及其制品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和立置业《公司章程》或其他文 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的条款。经查询,和立置业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结构和经营情况:和立置业主要资产为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10 -1016号的房产,该房产位于中央科创区的核心区段。根据沪(2021)黄字不动产权第005914 号《不动产权证书》记载,该房产总建筑面积为8624.32平方米,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房屋 类型为公共设施用房。 根据上海市规划管理部门2022年6月批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沪规建(2022)FA3 10000202200389】,该房产将改建为一幢地上6层、地下1层的办公楼。该建设工程已于2024年 7月底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已于2025年2月7日完成《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沪(2025)黄 字不动产权第000891号”),改建后总建筑面积约为7704.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 516.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188.18平方米)。 ──────┬────────────────────────────────── 2025-07-05│企业借贷 ──────┴────────────────────────────────── 1、本次拟资助对象为上海和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立置业”),资助金额为不 超过31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以实际提款日起计算,利率不低于3%。以上款项将根据和 立置业的业务需求提供。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为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购置股权及相应债权交易的附加条款, 以公司竞得相应交易为事实前提条件,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密切关注和立置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积极采取 措施收回借款。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 需要、提高运营效率并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解决目前公司办公场所紧张且为通过租赁获得的局 限,进一步提升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公司拟参与竞拍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外滩投资”)持有的上海和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立置业”)45%股权及 外滩投资对其5836.17万元债权。和立置业的债权人清晰且债务总额固定,普蕊斯不承担额外 债务风险。在前述交易成功摘牌后,为支持和立置业的长期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 资金需求,该交易附加条款为摘牌方需与外滩投资分别按对和立置业的持股比例向和立置业提 供相同条件的股东借款。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 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拟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前述竞拍成功摘牌后,与和立置业其他股东一起按照持股比例向其提供相同条件的股 东借款,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3100万元人民币,期 限为3年,以实际提款日起计算,利率不低于3%。以上款项将根据和立置业的业务需求提供。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及决议在存续期内有效,和立置业或第三方未提供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3100万元人民币的股东借款构成财务 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购置股权及相应债权交易的附加条款(该等交易详 见公司发布的《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拍和立置业部分股权及 相应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之披露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和立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57401530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纪德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76号701室营业期限:2010年6月8日至2040年6月7日经 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 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 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停车场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 及其制品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之日,外滩投资持有和立置业100%股份;若公司竞拍摘牌成功,公 司将持有和立置业45%股权,外滩投资仍持股55%,和立置业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黄浦区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浦区国资委” )。 资产结构和经营情况:和立置业主要资产为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10-1016号的房产 ,该房产位于中央科创区的核心区段。根据沪(2021)黄字不动产权第005914号《不动产权证 书》记载,该房产总建筑面积为8624.32平方米,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房屋类型为公共设施 用房。 根据上海市规划管理部门2022年6月批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沪规建(2022)FA3 10000202200389】,该房产将改建为一幢地上6层、地下1层的办公楼,改建后总建筑面积约为 7704.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516.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188.18平方米)。 该建设工程已于2024年7月底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已于2025年2月7日完成《不动产权证书》的 登记。主要财务数据: 以上2024年度财务数据取自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058号)。上表中2025年1-5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和立置业资信情况良好,违约风险较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年,和立置业从公司获得的财务资助金额为0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 及时清偿的情形。 和立置业拟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目前尚未构成本公司关联方。若公司成功竞拍和立置业 的45%股权及相应债权后,和立置业将为公司关联方。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和立置业的控股股 东为外滩投资。外滩投资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黄浦区国资委;外滩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同意按照其在和立置业中的股权比例向和立置业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竞拍成功摘牌后,在审批的权限内与和立置业签订借款协议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和立置业实际的经营情况提供财务资助并签署相关协议。 ──────┬────────────────────────────────── 2025-05-20│股权回购 ──────┴──────────────────────────────────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鉴于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49.77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63%。上述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79502540股变更为79004770股,注册资本由79502540元变更为7900477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 ,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0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23层 (3)联系人:赖小龙 (4)联系电话:021-60755800 (5)邮箱:IR@smo-clinplus.com (6)邮编:200001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5-05-19│重要合同 ──────┴──────────────────────────────────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蕊斯”)于近日收到 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杨宏伟先生、石河子市睿泽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石河子睿泽盛”)的通知,鉴于三方于2020年8月1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 简称“原协议”)已到期,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赖春宝先生与杨宏伟先生、石河子睿泽盛于2025年5月17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19日,赖春宝先生、杨宏伟先生、石河子睿泽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 定在公司重大事项上求同存异,在相关决策机制上保持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普蕊斯在证券 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满三年之日止。目前,该协议已到期,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 策的高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双方于2025年5月17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 有效期至2026年5月1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春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92%的股份,通过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河子玺泰”)和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石河子睿新”)控制公司26.63%股份的表决权,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杨 宏伟先生及其控制的石河子睿泽盛为赖春宝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39.90%股份的表决权 。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赖春宝、乙方为杨宏伟、丙方为石河子睿泽盛,上述缔约方在协议中合并 称为“各方”。 1、本协议各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 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确保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2、本协议各方同意,就行使标的公司的股东、董事权利时,共同作为一致行动人。 3、各方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行使权利时,其应采取一致行动的股权范围包括其直接、间 接持有的股权以及其控制的主体持有标的公司的所有股权。 4、本协议各方同意,在公司股东会(含股东大会,下同)、董事会(含其担任或其委派 的董事)就任何事项进行表决时采取一致行动,保持投票表决的一致性,各方将根据本协议约 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公司的股东及董事表决权。 5、任一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均应事先与 本协议另一方协商一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均应按照甲方的意向提出、修改或不提 出相应提案或临时提案。 6、本协议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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