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52 同星科技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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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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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5-15│ 31.48│ 5.6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1-17│ 9.95│ 1020.31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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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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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 1.38亿│ 1171.03万│ 1.20亿│ 86.80│ 0.00│ 2025-07-09│
│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1.09亿│ 0.00│ 0.00│ 0.00│ 0.00│ 2027-05-18│
│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2亿│ 0.00│ 1.62亿│ 100.00│ ---│ ---│
├─────────┼──────┼─────┼─────┼─────┼─────┼──────┤
│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 1.03亿│ 422.36万│ 3055.61万│ 29.71│ 0.00│ 2027-05-18│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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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858.66万│ 738.53万│ 4858.66万│ 100.00│ 0.00│ 2025-07-09│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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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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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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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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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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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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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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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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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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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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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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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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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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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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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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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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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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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可可机电公│ 4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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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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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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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尚需完成基金备案及其他程序,实施过程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合伙企业
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
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
的风险。合伙企业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不超过公司
认缴出资额。
2、公司本次在合伙企业中投资份额较小,且不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不会对合伙企
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3、合伙企业可能存在未能募集到足额资金的风险。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
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4、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合伙企业后续相
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协同,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与资源优势,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进行新
兴产业股权投资,以提升公司对新兴产业的洞察力,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浙江同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慕华金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共青城慕智合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共青城慕智
合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规模为
人民币2.9亿元,首次关闭规模(以下简称“首关规模”)为人民币725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
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对合伙企
业实施控制或共同控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合伙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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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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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星科技”)于2026年1月24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
00万股,发行价格为31.4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2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税)6943.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016.2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27084.33万元。募
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9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2023年5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220号)《验资报告》。公
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运用于以下项目
: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100万元的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3-004)。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100万元的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2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12023.82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同星科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5年工1号地块。
3、建设内容:同星科技综合楼建筑面积9714.51平方米。
4、实施主体: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计划为12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6、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5102.8万元,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超募资金5102.8万元。
8、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和效益分析
1、可行性分析
(1)资金保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12023.82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
。本项目总投资5102.8万元,拟全部使用公司超募资金进行投入,有助于降低本项目建设对公
司自有资金现金流造成的压力。
(2)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条件
目前建设场地已平整完毕,基本道路已初步完成,水、电已接入,已具备施工条件。后续
与优质的设计院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同时选择经验丰富的监理单位现场
监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项目进度、质量。项目风险可控。
2、必要性分析
(1)满足企业发展空间需求
刚性空间需求:随着企业规模扩张、人员增加或业务升级,原有办公空间已经无法满足日
常办公、会议、研发等功能需求。新建综合楼可从根源上解决空间不足、布局不合理、设施陈
旧等问题,为业务持续发展提供物理基础。
功能定制化优势:原有办公空间存在改造限制、功能分区固化等问题。新建综合楼可按照
企业实际业务流程、部门协作模式、技术设备要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实现空间与业务的高度匹
配。
(2)提升运营效率与组织效能
集中化管理效益:目前多地点分散办公效率低下,建设集中综合楼可实现人员、设备、资
源的统一管理,减少跨区域协调成本,提升内部沟通效率。
现代化设施支撑:建设综合楼可集成智能楼宇系统、高速网络、节能设备、数据中心等现
代化基础设施,为数字化办公、远程协作、信息安全等提供硬件保障。
3、项目效益分析
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解决公司行政总部的办公场所问题,使得运营管理效率得
到提高,为公司持续研发、维护、更新产品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可以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
和品牌价值,推动公司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综合楼建设项目实施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虽然公司已对综合楼建设项目进行了详尽分析,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面临诸多不确定因
素,包括管理与组织协调不足、现场环境变化、工期延误等风险。任何一项因素的变动均可能
影响项目预期进度,导致建设周期延长。
为有效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聘请优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可行性、技术方案及规划布局
进行科学论证与优化设计;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同时选择经验丰富的监
理单位现场监督;公司内部专业人员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加强事前风险管控,严格把握进度与
施工质量,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实施整体风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板式换热器项目。
2、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2023年工6号地块。
3、建设内容:新建板式换热器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21382.54平方米。
4、实施主体: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计划为24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6、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7200万元,其中拟使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6921.02万元,其余278.98万元使用自有资金。
8、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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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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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召开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9:25,9:3
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15:00的任意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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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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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股份归属手续,本次归
属股份共计1025440股于2025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68200000股增加至16922544
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新昌县同星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良灿先生、张天泓先生、张
情怡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昌县天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合计持股比例由70.00%
被动稀释至69.58%,权益变动触及1%和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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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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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1月28日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2.54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1%。
本次归属人数:146人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146名激励对
象办理102.54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归属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归属的相关手续。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
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及/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4.68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53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
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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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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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146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2.544万股(调整后)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95元/股(调整后)
本次拟归属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146名激励对
象办理102.54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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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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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作废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2日,公司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4年9月23日,公司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三)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11月15日为授予日,以14.6
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授予183.8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五)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
予)由14.68元/股调整为9.9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198.80万股调整为288.26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183.80万股调整为266.51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5万股调整为21.75
万股,并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具体情况
由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已离职、1名已离世,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部分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合计10.15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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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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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概述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原委派翁伟和曹丝洁作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内部工
作安排调整,现委派姜冬烽接替曹丝洁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翁伟
和姜冬烽。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冬烽,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安科瑞、海亮股
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冬烽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冬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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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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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星科技
”),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柯林”)、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物业”)、上海桦晓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桦
晓熠”,与上述公司单独或合称“投资人”)向境智具身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境智具身智能”或“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参股。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00万元认购目
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50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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