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52 同星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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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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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5-15│ 31.48│ 5.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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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1-17│ 9.95│ 1020.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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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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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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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 1.38亿│ 1183.10万│ 1.20亿│ ---│ 613.22万│ ---│
│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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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62亿│ ---│ 1.6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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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1.09亿│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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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 1.03亿│ 1818.75万│ 4452.00万│ 43.29│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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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858.66万│ 738.53万│ 4858.6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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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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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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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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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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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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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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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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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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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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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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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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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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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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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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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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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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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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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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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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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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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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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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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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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可可机电公│ 4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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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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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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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14:3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良灿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同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合计为122174392股,占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星科
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9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合计为12197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
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96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4434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23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9639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61%。
(三)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
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一)审议
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153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
;反对19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弃权18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13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212%;反对19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2%;弃权
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153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
;反对21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1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13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212%;反对21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5%;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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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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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
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
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制订“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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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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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2026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15.00亿元,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
票据池、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
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协议及文件。
授信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授信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同时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同星聚创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同星”)、浙江汉亚机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江汉亚”)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
超过4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前有效。为提高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
他人员在授权期限内与相关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
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有助于满足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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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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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
质的审计服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了公允合理的审计意见,切实履行自身的审
计职责。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天健协商确定并签署相
关文件。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
健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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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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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审议通
过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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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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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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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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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有利于
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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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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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2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手续,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张良灿
4、注册资本:壹亿陆仟玖佰贰拾贰万伍仟肆佰肆拾元
5、成立日期:2001年01月09日
6、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7265987348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及研发:制冷产品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压
力管道元件、阀门、电子电器及控制系统;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未取得国
家规定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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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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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年2月11日下午14:3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良灿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同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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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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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尚需完成基金备案及其他程序,实施过程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合伙企业
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
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
的风险。合伙企业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不超过公司
认缴出资额。
2、公司本次在合伙企业中投资份额较小,且不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不会对合伙企
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3、合伙企业可能存在未能募集到足额资金的风险。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
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4、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合伙企业后续相
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协同,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与资源优势,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进行新
兴产业股权投资,以提升公司对新兴产业的洞察力,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浙江同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慕华金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共青城慕智合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共青城慕智
合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规模为
人民币2.9亿元,首次关闭规模(以下简称“首关规模”)为人民币725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
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对合伙企
业实施控制或共同控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合伙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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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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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星科技”)于2026年1月24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
00万股,发行价格为31.4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2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税)6943.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016.2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27084.33万元。募
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9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2023年5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220号)《验资报告》。公
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运用于以下项目
: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100万元的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3-004)。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100万元的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2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12023.82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同星科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25年工1号地块。
3、建设内容:同星科技综合楼建筑面积9714.51平方米。
4、实施主体: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计划为12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6、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5102.8万元,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超募资金5102.8万元。
8、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和效益分析
1、可行性分析
(1)资金保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12023.82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
。本项目总投资5102.8万元,拟全部使用公司超募资金进行投入,有助于降低本项目建设对公
司自有资金现金流造成的压力。
(2)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条件
目前建设场地已平整完毕,基本道路已初步完成,水、电已接入,已具备施工条件。后续
与优质的设计院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同时选择经验丰富的监理单位现场
监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项目进度、质量。项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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