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93 家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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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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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竹瑞生态科技有│ 8200.00│ ---│ 41.00│ ---│ -2.3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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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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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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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 1.00亿│ 4076.25万│ 6810.41万│ 67.95│ ---│ 2025-06-3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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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12亿│ ---│ 2.12亿│ 1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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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 7.44亿│ 5.01亿│ 5.01亿│ 67.34│ ---│ ---│
│降解环保材料制品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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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万吨生物降解│ 1.50亿│ ---│ 1.52亿│ 101.24│ ---│ ---│
│材料及制品、家居用│ │ │ │ │ │ │
│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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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澥浦厂区生物降解材│ 2.66亿│ ---│ 2.70亿│ 101.44│ 6309.31万│ 2023-09-30│
│料制品及高端塑料制│ │ │ │ │ │ │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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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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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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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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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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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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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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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参股公司尚未设立,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将以最终登记注册信 │
│ │息为准; │
│ │ 2、参股公司成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 │
│ │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技术外泄风险、安全风险、实施风险等。 │
│ │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家联科技”)于2024年7月15日召 │
│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环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龙工业│
│ │”)、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
│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元天华”)四方共同设立广西竹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广西竹瑞”)。广西竹瑞公司注册资│
│ │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家联科技出资8200万元,占比41%;环龙工业出资8200万元,占比│
│ │41%;工投集团出资2000万元,占比10%;建元天华出资1600万元,占比8%。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共同投资方建元天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根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
│ │定,本次共同投资方建元天华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交易的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 │
│ │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和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 │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 2、法定代表人:余文龙 │
│ │ 3、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
│ │ 4、成立时间:2007年9月26日 │
│ │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0913-0914 │
│ │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顾问;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 │的经营活动。)。 │
│ │ 8、关联关系:建元天华持股99%的实际控制人赵建光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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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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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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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新加坡维斯│ 5000.00万│人民币 │--- │2025-10-28│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巴赫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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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广西家得宝│ 2300.00万│人民币 │--- │2024-06-22│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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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广西家得宝│ 2000.00万│人民币 │--- │2025-06-26│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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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杉腾亿宏 │ 712.50万│人民币 │--- │2025-10-31│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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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浙江家得宝│ 500.00万│人民币 │--- │2025-01-07│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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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杉腾亿宏 │ 359.35万│人民币 │--- │2025-12-23│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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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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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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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家联科技”)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
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3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73元,募集资金
总额9219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93730018.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828169981.2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
,并于2021年12月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95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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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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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
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1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浙江科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
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审
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浙江科信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审
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浙江科
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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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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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家联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2
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811.09万元。
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4年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
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2024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81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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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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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
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积极构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组织体系,对公司现有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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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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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
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
,结合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要,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而提出的。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000521.4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4750786.83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134
75078.68元后,2024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21275708.15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452955138.3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5830846.46元
,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3001410.03元。根据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373001410.03元。
2、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
,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留存利润用于日常经营及中长期战略实施,助
力公司稳健发展以更好回报股东。
2024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6520
0股,回购金额为39972357.76元(不含交易费),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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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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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
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实现公司及子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
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
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金融衍生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
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
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
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上述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
于公司及子公司优化融资结构,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授信方案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
融机构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
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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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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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为全资子
公司泰国家享有限公司(英文名HOMERICHFULL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
国家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口行宁波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
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
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公司拟为泰国家享申请的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
次担保事项以公司、泰国家享及口行宁波分行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自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本次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
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
为泰国家享上述融资债务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1.14条、7.1.15条的规定,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泰国家享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OMERICHFULL
TECHNOLOGY(THAILAND)CO.,LTD.)
2、成立日期:2023年6月15日
3、注册资本:1668329555泰铢
4、注册地址:98/611NongBua,BanKhai,RayongProvince,Thailand
5、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研发、制造、销售;生物基材料和制品研发、制造、销售;纸制
品、植物淀粉类包装容器研发、制造、销售;模具研发、制造、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泰国家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WEISSBACH(SIN
GAPORE)PTE.LTD.持股99.99%、全资子公司ViobioInternationalInc持股0.01%。
7、泰国家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8、经查询,泰国家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国家享与口行宁波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
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
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泰国家享与口行宁波分行办理各类融资
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有助于满足泰国家享日常
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对泰国家享自身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其偿债能力指标正常,具备偿
还债务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
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额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本次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担保事项以公司、泰国家享及口行宁波分行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
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国家享提供担保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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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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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月13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56.52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00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确定以2025年1月13日为授予日,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256.52万股限
制性股票。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元/股。
(三)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6.52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5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和中层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周晓燕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1月10
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
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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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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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周晓燕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1月10
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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