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91 菲菱科思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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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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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5-17│ 72.00│ 8.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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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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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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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菱科思通信技│ ---│ ---│ 100.00│ ---│ -670.06│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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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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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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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 2.00亿│ 3164.24万│ 1.21亿│ 60.34│ ---│ 2027-03-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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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 2.52亿│ ---│ 2.26亿│ 89.89│ 1851.72万│ 2022-10-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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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 5196.57万│ ---│ 4164.40万│ 80.14│ ---│ 2024-10-31│
│验室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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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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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1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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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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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菲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5%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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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国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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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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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受让方):安徽国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转让方):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目标公司):深圳菲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整体交易安排 │
│ │ 乙方向甲方转让《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乙方委派人员辞去目标公司的法定│
│ │代表人、执行董事,目标公司应在协议签署一个月内重新选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 │ (三)目标公司与标的股权 │
│ │ 1、目标公司 │
│ │ 目标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
│ │代码为【91440300MA5HQ38F58】,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10000000元),│
│ │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4000000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 │
│ │展城社区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A101。 │
│ │ 2、标的股权 │
│ │ 乙方同意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及价格向甲方转让目标公司【15】%的股 │
│ │权,甲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以及标的股权所包含的其他股东权益。乙方保证,在办理本次│
│ │股权转让工商备案完成日前,标的股权不存在亦不会设置质押、托管、被司法查封、被冻结│
│ │或其他限制股东行使股权权利的其他情形,也无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
│ │ (四)交易对价 │
│ │ 本次股权转让为乙方转让目标公司15%股权给甲方,该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 │
│ │币150万元(认缴出资额15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乙方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 │
│ │ 近日,菲菱国祎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及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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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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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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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闫凤露、李玉、陈博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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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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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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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了进一步深化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菱科│
│ │思”)产业协同的战略性布局,提升公司深耕在数据通信网络设备行业与智算网络互联领域│
│ │产业链的协同升级价值,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投资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创业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合伙企业”或“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该合伙企│
│ │业专项投资深圳市楠菲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楠菲微”),该标│
│ │的公司为数通、智算网络场景的高速网络通信互联芯片相关企业。 │
│ │ 在人工智能(简称“AI”)行业发展驱动下,数据中心建设对交换机及核心部件交换芯│
│ │片迭代需求快速增长。交换芯片是交换机的核心部件,主要用于交换处理大量数据及报文转│
│ │发的专用芯片,是针对网络应用优化的专用集成电路。2025年以来我国100G及以上商用以太│
│ │网交换芯片市场规模预计将大幅增长。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模型呈现出超百万亿参数、长序列│
│ │、多模态、推理/测试时计算以及物理AI的几大明显发展趋势,预计AI对集群算力的需求将 │
│ │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智算集群需要的高带宽、低延时、大规模网络环境对高速网络通信互│
│ │联芯片的市场需求量大。 │
│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羲和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以及包括公司关联方闫凤露先生、李玉女士、陈│
│ │博宇先生在内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订《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用于│
│ │专项投资标的公司楠菲微部分股份。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4,080万元,公司作为 │
│ │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9.0196│
│ │%;公司的关联方闫凤露先生、李玉女士、陈博宇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合计人民币5│
│ │3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2.9902%,其余出资额由基金管理人羲和投资向其他投│
│ │资人募集。 │
│ │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
│ │ 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有限合伙人闫凤露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玉女士为公司董事│
│ │、高级管理人员,陈博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龙发先生为父子关系且当前在│
│ │公司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
│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闫凤露先生、李玉女士、陈博宇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本次对外投资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予以披露。 │
│ │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的关联交易情形。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
│ │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
│ │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陈龙发先生、│
│ │李玉女士已回避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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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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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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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1201.0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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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1171.3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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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255.5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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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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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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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等手续,如基金未能
成功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则会影响基金存续的合规性及后续投资,实施过程尚存在不
确定性;
2、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市场环境等多种因
素影响,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
3、公司充分认识到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在投后管理、内控运营中加强与合作
方的沟通,密切关注后续投资项目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做好项目过
程风险管理和预警提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深化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菱科思
”)产业协同的战略性布局,提升公司深耕在数据通信网络设备行业与智算网络互联领域产业
链的协同升级价值,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投资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合伙企业”或“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该合伙企业专项
投资深圳市楠菲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楠菲微”),该标的公司为
数通、智算网络场景的高速网络通信互联芯片相关企业。
在人工智能(简称“AI”)行业发展驱动下,数据中心建设对交换机及核心部件交换芯片
迭代需求快速增长。交换芯片是交换机的核心部件,主要用于交换处理大量数据及报文转发的
专用芯片,是针对网络应用优化的专用集成电路。2025年以来我国100G及以上商用以太网交换
芯片市场规模预计将大幅增长。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模型呈现出超百万亿参数、长序列、多模态
、推理/测试时计算以及物理AI的几大明显发展趋势,预计AI对集群算力的需求将保持高速增
长的态势,智算集群需要的高带宽、低延时、大规模网络环境对高速网络通信互联芯片的市场
需求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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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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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
的相关内容存有异议。2025年11月1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三)2025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司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生信息
泄露的情形;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四)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五)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
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拟授予权益
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430人调整为417人,同时前
述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董事会将前述股票
期权数量进行调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139.53万份调整为136.90万份,其中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19.53万份调整为116.90万份,首次授予比例由85.67%调整为85.39%;
预留数量为20.00万份不变,预留比例由14.33%调整为14.61%。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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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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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5年12月5日
2、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16.90万份
3、股票期权授予人数:417人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9.86元/份
5、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12月5日为
授予日,向417名激励对象授予116.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9.86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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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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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
同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展围绕公司所在网络通信设备行业产业链相关领域的投资,同时更好地利用
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和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从而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羲和投资”)
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订《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
资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菲菱楠芯”、“合伙企业”或“受
让方”),该合伙企业专项投资“深圳市楠菲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菲微”或“标
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为数通、智算网络场景的高速网络通信互联芯片相关企业。该合伙
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5451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
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6.6905%,其余出资额由合伙企业管理人羲和投资向其他投资
人募集。
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
完成募集,并已于2024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菲菱楠
芯已与楠菲微股东之一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聚源聚芯”或“转让方”)共同签署了《深圳市楠菲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预付款5000万元人民币的支付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9月18日、10月9日、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20
24-040、2024-041)。
菲菱楠芯原有限合伙人之一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用名:深圳市亿联无限
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2.7518%财产份额以人民币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政先生
,全体合伙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该次对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变更及其相应的基本信息已完
成了登记备案,菲菱楠芯亦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应的变更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参与投资设
立的基金变更有限合伙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合伙企业管理人羲和投资的通知,根据受让方菲菱楠芯与转让方聚源聚芯
共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转让方以人民币5000万元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楠菲微
注册资本7.876万元对应的标的公司1.034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公司已
经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受让方菲菱楠芯已向转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预付款,
标的公司在登记机关完成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受让方向转让方支
付的全部5000万元人民币预付款自动转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截至目前,菲菱楠芯成为楠菲微的股东之一,持有其注册资本7.876万元对应的该公司1.0
345%股权,享有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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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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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
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龙发先生
(五)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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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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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
司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结合当前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与安徽国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祎新能源”)签署《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合作协议之补
充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该协议约定的公司投资方案进行变更,公司对深圳菲
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菱国祎”或“目标公司”)的对外投资总额由人民币
8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50万元,该协议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国祎新能源与菲菱国祎共
同签署《深圳菲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同意公司将其持有控股子公司菲菱国祎15%的股权,对应菲菱国祎注册资本150万元(认缴出
资额15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国祎新能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
理层负责实施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具体事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菲菱国祎的股
权比例将由55%下降至40%,菲菱国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国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银湖北路50号通全科技园内A
座401室
4、法定代表人:陈龙平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8PG9R919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
造;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机制造;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动机制造;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风力发电
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
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8、交易对方
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股权转让前,国祎新能源持有菲菱国祎4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国祎新能源持
有菲菱国祎60%的股权。
国祎新能源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国祎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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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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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基于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5万美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
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菲菱科思(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结果
为准)。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上述全资子公司的设
立事宜。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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