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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水科技(30119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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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90 善水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2-15│ 27.85│ 13.84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61000吨氯代吡 │ 12.60亿│ 8570.83万│ 7.55亿│ 59.88│ 0.00│ 2025-12-31│ │啶及15000吨2-氯-5-│ │ │ │ │ │ │ │氯甲基吡啶生产项目│ │ │ │ │ │ │ ├─────────┼──────┼─────┼─────┼─────┼─────┼──────┤ │尚未指定用途 │ 7091.57万│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6354.00万│ 10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272.66万│ 141.88万│ 1191.46万│ 22.60│ 0.00│ 2025-06-30│ ├─────────┼──────┼─────┼─────┼─────┼─────┼──────┤ │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 ---│ 4219.92万│ 4219.92万│ 100.00│ 0.00│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 │ │ │ │ │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1-07 │转让比例(%) │4.66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100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2-16│银行授信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合理配置和利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的展 期)。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 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决定额度的分配及办理 或授权办理授信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订与授信、借款、抵押、担 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 2025-12-16│其他事项 ──────┴──────────────────────────────────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71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善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66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85元。 善水科技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49443.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045.87万元(不含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138397.2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 21]验字第9009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5年 6月11日,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7879.58万元。 ──────┬────────────────────────────────── 2025-12-16│其他事项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参照 公司所处的地域和同行业的薪酬津贴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拟从2026年1月1日起将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税前8.4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0万元人民币,按季度 发放。 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事项,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 2025-12-1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5-11-24│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1月24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09.58万股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善水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509.58万股,授予价格为14.48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11月24日。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标的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为509.5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1463.65万股的2.37%,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6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 2025-11-21│其他事项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选举董事吴新 艳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 表人由吴新艳女士担任。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 任暨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 一、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九江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30593788445M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新艳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肆佰陆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07日 营业期限:2012年05月07日至长期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生产,药品生产,建设工 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染料制造,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 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025-10-20│其他事项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兼总经理黄国荣先生家属的通知,黄国荣先生因个人原因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紧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除公司董事长黄国荣先生未 能出席,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由董事吴新艳女士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以 及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及总经理的职责。 截至目前,公司有稳定的管理体系和成熟的治理结构,公司已针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 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示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9-2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5:00 2、召开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 2025-09-13│其他事项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善水科技”)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366.00万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7.85元。截至2021年12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 494,43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0,458,694.23元,募集资金净额1,383,972,30 5.77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90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 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 于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4 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2,127.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 127.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8月31日,超募资金累计使用6,354.00万 元,剩余超募资金1,017.22万元(含账户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转出日账户余额为准,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4.34%,用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 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 司健康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017.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 2025-06-16│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的项目产能、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土地面积等均为预计数 ,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具体投资事项明确后,尚须经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审议决议通过。公司将根据后续各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投资协议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对未来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 4、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 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 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为实现公司在新材料产业布局建设,拓展新材料化工产品,公司与彭泽县人民政府 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书》,拟投资新建化工新材料项目。 为了深化公司在新材料产业领域的战略布局,推动化工新材料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近日公 司与彭泽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书》。公司计划投资建设化工新材料项目,旨在进 一步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性协议为意向性文件,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各 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乙方在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投资化工新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占地约1000亩,主 要生产新材料化工产品。项目预计建设周期4年,建成后实现年产值80亿元,年纳税5亿元。 (二)双方共识 1、甲方承诺矶山工业园新增用地手续报批通过后,优先确保乙方项目用地。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立项、环评、安评、施工等有关手续,确保乙方项目顺利开工 建设和生产经营。 3、乙方确认取得合法用地手续起,及时办理开工建设,具体内容按照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项目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4、在不改变经双方确认的工业用地性质和项目投资内容前提下,鼓励乙方优先联合有实 力上市公司共同投资建设。 ──────┬────────────────────────────────── 2025-05-07│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基于生产经营及 长远发展的规划考虑,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善水科技变更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江西众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力化工”)。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资 产及负债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划转至众力化工,并对众力化工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众力化工对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进行了同 步变更,并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彭泽县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西众力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30683454780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柳艳清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3日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农药生产,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 2025-04-21│对外投资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氯代吡啶配套原料项 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基于公司战略规划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 ,完善业务布局,公司拟新建氯代吡啶配套原料项目。 一、本次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氯代吡啶配套原料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31000吨吡啶、年产17000吨3-甲基吡啶、年产1370吨3、5-二甲基 吡啶 项目计划总投资:80500.00万元,其中建设资产71500.00万元,流动资金9000.0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二、本次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新建项目的相关手续尚需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 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 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保持有效沟通,做好相关工作,为项目实施 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全力配合各项审批工作的推进。 本次投资新建项目建设期长,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 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投资项目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新建项目可显著增强公司氯代吡啶原材料保障能力,进一步发挥资源协同优势, 从而提增氯代吡啶上下游一体化产业运营效益。公司将聚焦农药、医药中间体产业,进一步整 合优化资源,完善公司在产业的业务发展和布局,提高综合竞争力,以实现长期战略目标。本 次投资新建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4-21│其他事项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或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100万元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关于2024年度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 提资产减值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24年度,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了公允价值损失1,520.00万元。 二、本次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公司购买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投资款项为25,600.00 元,截至本报告日已全部逾期。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上述所有信托产品投资的本金及 收益存在不能全部兑付或者仅部分兑付的风险。公司根据每项信托产品相关情况并参考其他信 托类产品兑付的相关情况对持有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判断和估计其公允价值,本 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共计1,520.0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共计13,355. 00万元。 ──────┬────────────────────────────────── 2025-04-21│其他事项 ──────┴──────────────────────────────────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 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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