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86 超达装备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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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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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大型复杂内外饰│ 3.64亿│ 832.45万│ 5603.92万│ 15.37│ ---│ ---│
│模具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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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261.08万│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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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8061.37万│ 704.38万│ 4101.41万│ 50.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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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电池结构件智│ 4.63亿│ 1360.57万│ 7591.03万│ 16.40│ ---│ ---│
│能化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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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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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26 │转让比例(%) │4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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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3.54亿 │转让价格(元)│4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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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342.96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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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冯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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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南京友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泉兴环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海青汇创创新│
│ │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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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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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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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为更好的回馈投资者,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
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情况
1、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
结合未分配利润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行分红,将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
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2、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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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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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1820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8.12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5117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6.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771.90万元,主
承销商在扣除承销费4800.00万元后,于2021年12月17日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6378.40万元
(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606.50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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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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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4,921,463.84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度末的
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
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
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
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4,921,463.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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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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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7)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天衡所共有合伙人85人,共有注册会计师386人,其中227名注册会计师签
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8)业务信息
天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15518.61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建筑业、采矿业、金融业、综合等,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2023年
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纪律处分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
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纪律处分1次(涉及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邱平女士,注册会计师,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冒银寅女士,注册会计师,201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9年4月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文涛先生,注册会计师,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复核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邱平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冒银寅女士、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张文涛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市场行情及双
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5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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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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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4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599670.73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80306342.3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30125312.4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70715332.52元。根据利
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末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0715332.52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795
696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39784800.5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现金分红的金
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19%。
若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因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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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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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近日,公司收到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南通超达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审
计机构,原委派闵志强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因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邱平女士接替闵志强先生作为
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负责公司2024年度
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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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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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2月25日,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公司”)控
股股东冯建军分别与南京友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友旭”)、济南泉兴环能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泉兴”)、青岛海青汇创创新科技服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海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南京友旭、济南泉兴和青岛
海青拟分别协议收购冯建军持有的超达装备股份中的23300000股股份、5425845股股份和47037
55股股份,拟收购股份数量占超达装备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9.32%、6.83%和5.92%。同日,公
司控股股东冯建军与南京友旭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
自冯建军与南京友旭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冯建
军将放弃其合法持有的全部剩余公司股份(共计115704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交易完
成后,冯建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峰合计持有公司6.29%表决权。南京友旭、济南泉兴、青岛海
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若本次股份转让顺利实施,南京友旭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友旭的共同实际控制
人陈存友、陈浩、陈娇、倪香莲将成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股份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5、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协议需股份转让方与股份受让方履行内部决策机构
的审议程序、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后方生效,且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还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合规性确认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6、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2025年2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冯建军分别与南京友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京友旭”)、济南泉兴环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泉兴”)、青岛海青
汇创创新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海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南京友旭、济南泉兴和青岛海青拟分别协议收购冯建军持有的超达装备股份中的23300000股
股份、5425845股股份和4703755股股份,拟收购股份数量占超达装备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9.3
2%、6.83%和5.92%。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冯建军与南京友旭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
《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自冯建军与南京友旭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标的股
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冯建军将放弃其合法持有的全部剩余公司股份(共计11570400股股份
)对应的表决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冯建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峰合计持有公司6.29%表决权。
南京友旭、济南泉兴、青岛海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冯建军不再拥有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南京友旭将成为公
司控股股东,南京友旭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存友、陈浩、陈娇、倪香莲将成为公司共同实际控
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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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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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
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2
002684)。发证时间:2024年11月6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持有的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的有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4年、2025年、2026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
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应纳税所得额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4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的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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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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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峰先生
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3.58%下降至62.92%,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
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股本变动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
023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69.00万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9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
于2023年4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9年4月3日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超达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10月11日至2029年4月3日止。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
7日,共有263900张“超达转债”转股,转股数量合计829487股,公司总股本由78635437股增
加为7946492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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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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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2月7日,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超达转债”当
期转股价格(即31.81元/股)的130%(含130%),已触发“超达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
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超达转债
”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超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超达转债”,且未
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若“超达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
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2、以2025年5月7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超达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
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超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
3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69.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46274.71万元。
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费用290.00万元后,于2023年4月11日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6610.0
0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11日)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9年4月3日止。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3.00元/股。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727588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91035
28.80元(含税);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
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
关规定,“超达转债”转股价格由33.00元/股调整为32.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9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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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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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峰先生
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4.40%下降至63.58%,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
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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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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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审结果公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汽车内饰件发泡生产线”(专利号
:ZL201910575167.3)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评审结果的公示期已结束。
本发明发泡生产线结构紧凑、排布合理,自动化程度高,增设了加热生产线,与发泡线之
间通过滑动连接,使产品加热后直接进入发泡工序减少了产品的周转,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
了产品质量,降低了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另外还设置了多处雷达报警器和光栅报警器,提高
了整个生产线的安全性能,降低了安全隐患。
公司坚持聚焦市场需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相关团队建设。本次获奖
,是对公司相关领域研发实力的高度认可,有利于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升公司技术
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公司获得“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优秀奖”不会对公司近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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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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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发展需要,公司本着风险可控的原则,计划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50亿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
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
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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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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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峰先生
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5.43%下降至64.40%,被动稀释超过1%,不涉及股东股份
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冯峰先生出具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动告知函》,获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比例已超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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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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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峰先生
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7.28%下降至65.43%,被动稀释超过1%,不涉及股东股份
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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