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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30116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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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63 宏德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4-07│ 26.27│ 4.7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大型高端装备关键部│ 1.62亿│ 2720.62万│ 1.37亿│ 84.73│ 453.78万│ 2024-07-01│ │件生产及智能化加工│ │ │ │ │ │ │ │技术升级项目 │ │ │ │ │ │ │ ├─────────┼──────┼─────┼─────┼─────┼─────┼──────┤ │中小型高端部件绿色│ 7641.63万│ 0.00│ 7737.64万│ 101.26│ 251.11万│ 2024-05-07│ │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 1.07亿│ 105.41万│ 8899.73万│ 83.49│ 201.16万│ 2024-02-05│ │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 │ │ │ │ │ │ │目 │ │ │ │ │ │ │ ├─────────┼──────┼─────┼─────┼─────┼─────┼──────┤ │流动资金 │ 1.30亿│ 0.00│ 1.30亿│ 100.33│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 提升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李荣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荣女士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及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李荣女士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李荣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荣女士: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 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1989年2月至1994年10月,任职于南通县横港电子仪器厂;1994 年11月至1995年11月,任职于南通市学田物业管理公司;1995年12月至2002年12月,历任通州 市四安球墨铸铁厂出口会计、总账会计;2002年12月至2017年6月,历任南通宏德机电有限公 司总账会计、财务负责人;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任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任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20 23年6月至2025年10月,任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荣女士通过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4.4 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 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 2025-10-29│其他事项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 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 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 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 件一);(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会议室 ──────┬────────────────────────────────── 2025-10-29│对外担保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 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公司拟以自有的不动产权、机器设备等对上述 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起 至2026年12月31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 金额为准,具体授信明细以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业务开 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 施。 ──────┬────────────────────────────────── 2025-10-10│其他事项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 5-022),公司特定股东南通悦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悦享”) 计划自上述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6日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6%)。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通悦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 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立新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 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江苏宏德 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机构信 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 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 计7145.1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 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方微女士,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 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泽飞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 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没有签署或复 核。 ──────┬────────────────────────────────── 2025-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 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 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股利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 性。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5)第000964 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5725.0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20388435.54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2038843.55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为299902034.66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282203346.46元,股本总数为816000 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2 03346.46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8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2000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股票股利。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200000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 份回购总额合计1020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78%。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份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5-04-29│委托理财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 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自有资金的持续增值作用,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 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 市场基金、收益凭证、债券等。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额度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 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 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2024-11-27│对外担保 ──────┴──────────────────────────────────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 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公司拟以自有的不动产权、机器设备等对上述 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起 至2025年12月31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 金额为准,具体授信明细以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业务 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实施。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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