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59 三维天地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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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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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2-27│ 30.28│ 5.1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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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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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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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大数据平台研发│ 1.79亿│ 0.00│ 1.37亿│ 76.58│-1538.71万│ 2024-04-18│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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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1522.37万│ 0.00│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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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0.00│ 0.00│ 135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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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产管理智能化│ 1.72亿│ 0.00│ 1.49亿│ 86.24│ -439.38万│ 2024-08-15│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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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 1.03亿│ 0.00│ 8588.13万│ 83.23│ ---│ 2024-10-24│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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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 4565.52万│ 0.00│ 3256.68万│ 71.33│ ---│ 2024-04-18│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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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 0.00│ 0.00│ 9606.53万│ ---│ ---│ ---│
│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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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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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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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天地”或“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以上事项
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687
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097095.36元,盈余公积176826
88.59元,资本公积631918888.4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母公司
盈余公积17682688.59元和资本公积39414406.77元,两项合计57097095.36元用于弥补母公司
累计亏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
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
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
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
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1
、申报时间:2026年3月30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3层北京三维天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彭微、刘上嘉
电话号码:010-50950628
电子邮箱:info@sunwayworld.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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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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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6: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三层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上午9:
15至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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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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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
议案》,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使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687
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097095.36元,盈余公积176826
88.59元,资本公积631918888.42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2024年度产生的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公积金
来源于母公司盈余公积及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
盈余公积17682688.59元和资本公积39414406.77元,两项合计57097095.36元用于弥补母公司
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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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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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30日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一),该代理
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3层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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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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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舟山维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维恒”)、舟山智鉴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智鉴”)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4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合计减持不超过2320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金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舟山维恒、舟山智鉴于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2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14400股。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5.66%变动为55.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舟
山维恒、舟山智鉴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1541760股。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股比例由55.00%变动为53.01%,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
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舟山维恒于2026年2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股。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3.01%变动为52.94%,权益变动触及1%的
整数倍。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舟山维恒、舟山智鉴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
告知函》,截至2026年2月12日,股东舟山维恒、舟山智鉴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累计股份变动232026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3.00%)。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舟山维恒、舟山智鉴本次股份变动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
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舟山维恒、舟山智鉴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及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披露的减持股数上限。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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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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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天地”
)特定股东舟山维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维恒”)按照之前已披
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减持导致的变动。
2、舟山维恒于2026年2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06%(以公司总股本7,735万股为基数,下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1,000,641股变动为40,950,641股,持有股份比例由53
.01%变动为52.94%,股东持股比例触及公司总股本1%的整数倍。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先生与舟山维恒及舟山智鉴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人员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计划。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舟山维恒、舟山智鉴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4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
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320,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
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和《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舟山维恒、舟山智鉴于2026年
1月14日至2026年1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14,400股
。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5.66%变动为
55.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舟
山维恒、舟山智鉴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1,541,760股。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比例由55.00%变动为53.01%,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维恒、舟山智鉴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舟山维恒于2026年2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5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
例由由53.01%变动为52.9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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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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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天地”
)特定股东舟山维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维恒”)及舟山智鉴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智鉴”)按照之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减持导致的变动。
2、舟山维恒及舟山智鉴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154176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99%(以公司总股本7735万股为基数,下同)。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513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0278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33%。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由42542401股变动为41000641股,持有股份比例由55.00%变动为53.01%,股东持股比例触及
公司总股本1%的整数倍。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先生与舟山维恒及舟山智鉴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人员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计划。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舟山维恒、舟山智鉴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4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
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320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
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和《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舟山维恒、舟山智鉴于2026年
1月14日至2026年1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14400股。
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5.66%变动为55
.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维恒、舟山智鉴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舟山维恒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5600股;舟山智
鉴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47800股,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8360股。舟山维恒和舟山智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4176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5.00%变动
为53.01%,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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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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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
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
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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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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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6)。公司股东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成贤一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4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3500股公司股份,拟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收到股东成贤一期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
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成贤一期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累计股份变动5350
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07%),本次变动后,成贤一期不再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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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金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舟山维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维恒”)
持有公司股份6856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先生之一致行动
人舟山智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智鉴”)持有公司股份575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舟山维恒、舟山智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09351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6.30%。舟山维恒、舟山智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
年1月12日至2026年4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320500股公司
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股东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成贤一期”)持有公司股份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成贤一期计划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4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
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35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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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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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5: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三层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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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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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一),该代理人
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3层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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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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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
募资金172.37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28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9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37.84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53.96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70号)。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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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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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7)。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成贤一期”)、英豪(苏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雅枫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雅枫一期”)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即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27000股
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7%;舟山维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名:北京维恒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维恒”)、舟山智鉴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北京三维智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智
鉴”)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1月5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3205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成贤一期、雅枫一期、舟山维恒、舟山智鉴出具的《关于减持计
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成贤一期、雅枫一期、舟山维恒、舟山智鉴
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期限已经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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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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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天地”
)特定股东舟山维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北京维恒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舟山维恒”)及舟山智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北京三维
智鉴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智鉴”)按照之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减持导致的变动。
2、舟山维恒及舟山智鉴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60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以公司总股本7735万股为基数,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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