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31 聚赛龙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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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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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3-02│ 30.00│ 3.0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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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4-07-08│ 100.00│ 2.4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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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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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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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重庆)新材│ 3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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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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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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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 1.90亿│ 3397.10万│ 3647.94万│ 19.97│ ---│ 2026-07-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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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 2.00亿│ 2468.56万│ 1.59亿│ 93.99│ ---│ 2025-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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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 8000.00万│ ---│ 7004.87万│ 100.07│ 1028.43万│ 2022-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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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1.44万│ 1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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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 7000.37万│ 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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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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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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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
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16人,注册会计师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
(7)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4年度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海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
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10家以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
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预计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不含税),合计费用110万元(不含税)。2
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不含税),合
计费用110万元(不含税),本期收费与上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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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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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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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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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
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聚赛龙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源增先生。
6、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名,代表股份2182110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5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2
1752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13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名,代表股份687
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8名,代表股份6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8名,代表股份6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43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0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5%;反对19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980%;反对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56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2、《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00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7%;反对20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234%;反对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3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2.0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0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5%;反对19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980%;反对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56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0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5%;反对19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980%;反对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56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2.04《关于修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00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0%;反对19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512%;反对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565%;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3%。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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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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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
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
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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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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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
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长远发展,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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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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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
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为了真实、准确、客观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以下简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1-6月,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
应收款和存货,计提的减值损失总额为700.59万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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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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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赛龙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即36.40元/股)的130%(即47.32元/股)。根据《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了“赛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赛
龙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赛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
来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如再次触发“赛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5年11月20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赛龙转债
”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赛龙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3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25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7330312.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669687.6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12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
汇会验[2024]9357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2024年7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赛龙转债”,债券代码“12324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7月12日)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1月12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年7月7日)止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13日起至2030年7月7日止;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赛龙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6.81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36.40元/股。
2、第一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
赛龙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13日)起由36.81元/股调整为36.4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
益分派调整“赛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
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70%
、第五年2.30%、第六年2.80%。
(三)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36.40元/股)的130%(即47.32元/股)。根据《募
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了“赛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和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赛龙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
赛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如再次触发“赛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5年11月20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赛龙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
将再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赛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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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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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
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赛龙”)、
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宝龙”)(前述股东合称“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7921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58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00%)。
根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18日、2025年8
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其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826
1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8930%),持有股份由24705792股减少至23323179股,持股比
例由51.6942%下降至48.8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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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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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
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赛龙”)、
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宝龙”)(前述股东合称“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7921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58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00%)。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由24705792股减少至23896092股,持股比例由51
.7074%下降至49.9998%。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其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
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54603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1425%)。本次权益
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49.9998%减少至48.8573%,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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