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12 信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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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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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6-16│ 27.53│ 6.7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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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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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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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富士汽车整线集│ ---│ ---│ 100.00│ ---│ ---│ 人民币│
│成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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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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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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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 4.58亿│ 2004.99万│ 1.72亿│ 37.54│ ---│ 2026-06-28│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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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 1.76亿│ 1020.16万│ 2884.19万│ 16.35│ ---│ 2025-12-31│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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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4439.46万│ 93.56万│ 403.61万│ 9.09│ ---│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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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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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8 │交易金额(元)│358.5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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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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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州富士汽车整线集成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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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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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州富士汽车整线集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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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邦智能”)为增强控股子公司广│
│ │州富士汽车整线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富士”)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满足广州富│
│ │士的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株式会社富士アセンブリシステム(以下简│
│ │称“日本富士”)按股比同比例向广州富士增资,其中,公司按51.22%的持股比例,出资金│
│ │额由1,050万元增资至1,408.54万元;日本富士按48.78%的持股比例,出资金额由1,000万元│
│ │增资至1,341.4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富士注册资本由2,050万元增加至2,750万元,│
│ │股东双方出资比例保持不变,广州富士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
│ │ 广州富士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等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广州市花都│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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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8 │交易金额(元)│341.4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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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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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州富士汽车整线集成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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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株式会社富士アセンブリシステ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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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州富士汽车整线集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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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邦智能”)为增强控股子公司广│
│ │州富士汽车整线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富士”)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满足广州富│
│ │士的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株式会社富士アセンブリシステム(以下简│
│ │称“日本富士”)按股比同比例向广州富士增资,其中,公司按51.22%的持股比例,出资金│
│ │额由1,050万元增资至1,408.54万元;日本富士按48.78%的持股比例,出资金额由1,000万元│
│ │增资至1,341.4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富士注册资本由2,050万元增加至2,750万元,│
│ │股东双方出资比例保持不变,广州富士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
│ │ 广州富士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等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广州市花都│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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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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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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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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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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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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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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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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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余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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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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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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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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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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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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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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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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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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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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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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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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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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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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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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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艾斯迪克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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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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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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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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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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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艾斯迪克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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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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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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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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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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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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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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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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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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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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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余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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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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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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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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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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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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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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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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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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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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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26 │
├──────┼────────────────────────────────────────┤
│关联方 │上海艾斯迪克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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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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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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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艾斯迪克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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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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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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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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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邦智│恒联工程有│ 3839.60万│人民币 │2022-04-12│2023-04-12│一般保证│是 │否 │
│能装备股份│限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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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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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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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邦智能”)近日收到公司实际
控制人李罡先生、姜宏先生、余希平女士关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通知,鉴于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实际控制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经到期,为保持信邦智能控制权的稳
定及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公司实际控制人于近日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2020年6月,李罡先生、姜宏先生、余希平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就行使信
邦智能的股东权利(如有)和董事权利,以及行使信邦智能股东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信邦集团”)、共青城国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
青城国邦”)、共青城信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信邦”)、南昌信
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珠海横琴信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南昌信邦”)及各方控制的其他信邦智能股东(如有)的股东/合伙人权利,各方同意
共同作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有效期自各方签署该协议之日起至信邦智能股票公开发行上市
之日起满37个月之日止。目前该协议有效期已经届满,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及重大事项
决策的一致性,协议各方于2025年7月28日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该《一致行动协议
》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罡先生、姜宏先生、余希平女士分别通过信邦集团、共青城国邦,
共青城信邦、南昌信邦间接持有公司37.88%、17.50%、7.77%的股权,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63.1
4%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约方:李罡、姜宏、余希平
1、各方一致同意,在各方控制的信邦智能股东的股东会/合伙人会议就与信邦智能有关事
项进行表决时采取一致行动,保持投票的一致性。各方将按本协议约定程序和方式行使其在各
方控制的信邦智能股东的表决权。
2、各方一致同意,如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各方或一方直接持有信邦智能的股份,直接持
有信邦智能股份的各方或一方在信邦智能股东会就任何事项进行表决时与本协议其他方及各方
控制的信邦智能股东采取一致行动,保持投票的一致性。各方将按本协议约定程序和方式行使
其在信邦智能的股份表决权。
3、任一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信邦智能章程的约定直接(如直接持有信邦智能股
份)或通过各方控制的信邦智能股东向信邦智能股东会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均应事先与本协
议其他方协商一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取得届时持有本协议各方合计直接及间接
所持信邦智能股份中的过半数股份的股东同意;如无法取得持有上述过半数股份的股东同意,
则该方不得向信邦智能股东会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各方间接所持有的信邦智能的股份比例的
计算方法,仅以各方对相关持股主体的认缴出资为基础计算,不考虑出资是否实缴及各方在持
股主体中的股东/合伙人类型或任职。
4、各方应在信邦智能股东会召开日两日前,就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情况协调一致,并
严格按协调一致的立场直接(如直接持有信邦智能股份)或通过各方控制的信邦智能股东行使
其表决权;如各方不能对股东会决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均必须按届时持有本协议各方
合计直接及间接所持信邦智能股份中的过半数股份的股东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如果没有形成持
股过半数股东意见,则各方均必须按本协议各方中届时直接和间接持有信邦智能股份最多的个
人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各方间接所持有的信邦智能的股份比例的计算方法,仅以各方对相关持
股主体的认缴出资为基础计算,不考虑出资是否实缴及各方在持股主体中的1注:单项数据加
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股东/合伙人类型或任
职。
5、各方一致同意,在信邦智能董事会会议就任何事项进行表决时采取一致
行动,保持投票的一致性。各方将按本协议约定程序和方式行使在信邦智能董事会会议的
表决权。
6、任一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信邦智能章程的约定向信邦智能董事会会议提出提
案或临时提案,均应事先与本协议其他方协商一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取得届时
持有本协议各方合计直接及间接所持信邦智能中的过半数股份的股东同意;如无法取得持有上
述过半数股份的股东同意,则该方不得向信邦智能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各方间接
所持有的信邦智能的股份比例的计算方法,仅以各方对相关持股主体的认缴出资为基础计算,
不考虑出资是否实缴及各方在持股主体中的股东/合伙人类型或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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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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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解散控股子公司珠海景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
议案》,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散控股子公司珠海景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胜科技
”)及景胜科技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盛”)、广州
信德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信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解散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解散的控股子公司景胜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景胜科技
1、公司名称:珠海景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C311M93H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22年11月7日
5、法定代表人:董博
6、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业路82号2栋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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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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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交易对方购
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
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但鉴于本次交易的相
关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
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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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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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或“《激励计划》”),对于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与之配套的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4年9月19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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