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05 鸿铭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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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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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2-20│ 40.50│ 4.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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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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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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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新能源科技│ 500.00│ ---│ 75.00│ ---│ -64.84│ 人民币│
│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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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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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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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 1.83亿│ 3685.81万│ 1.58亿│ 86.07│ ---│ 202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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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5422.39万│ 733.80万│ 3143.01万│ 57.96│ ---│ 202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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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75.01万│ 733.80万│ 3143.01万│ 68.70│ ---│ 202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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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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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7 │交易金额(元)│1.5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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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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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驰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83%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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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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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刘贤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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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甲方: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刘贤海 │
│ │ 丙方:深圳市驰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标的资产”) │
│ │ (一)合作方式 │
│ │ 甲方拟以现金收购乙方持有的丙方8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金额 │
│ │预计为15100.00万元(简称“交易对价”),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最终将以双方共同指定的│
│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和标的资产净利润为│
│ │参考,各方协商确定。 │
│ │ 2025年7月17日,经充分论证及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 │
│ │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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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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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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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任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杜柳
斯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杜柳斯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原定任期为自任职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杜柳斯女士辞职申请自送
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杜柳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杜柳
斯女士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规定。
杜柳斯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杜柳斯女士为公司发展
做出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成观耀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成观耀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审查,成观耀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从业经验,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件:
新任财务负责人简历
成观耀,男,1987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
务师、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2010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沙自贸区分所及广东亨安会计师
事务所(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和广东正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广州正东税
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观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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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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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拟以现金方式收
购深圳市驰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3%的股权。因双方未能就交易最终
方案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
商,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
》。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2025年5月21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签订了意向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标
的公司83%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反复
协商、论证及完善。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筹划期间,公司与交易相关方未签署正式协议。本次交易主
要过程如下:2025年5月21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签订了意向协议》,但交易方案
、交易条款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协商,此外尚需交易各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2025
年5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
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
三、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25年7月17日,经充分论证及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与
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双方以及中介机构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
,开展了商业、法律、财务等专项尽职调查。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
次协商,但双方未能就交易最终方案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
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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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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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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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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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依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2024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10,391,170.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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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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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8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身故,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36万股;同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业
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
司将对剩余7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5.164万股进行作废
,本次合计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524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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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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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
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
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
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
(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
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三)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
贴。未担任管理职务者,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
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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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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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9770853.3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848343.5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7132781.89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4225089.56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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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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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50元/股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8708537.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7541462.2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6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332C
00081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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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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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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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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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
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
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广东鸿铭智能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指派陈颖女士、
吕鸿杰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陈颖女士工作安排调整,现指派周威
宁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公
司2024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威宁先生、吕鸿杰先生。
二、本次变更后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情况
周威宁先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周威宁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周威宁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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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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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存货、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
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
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18057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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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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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住所、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和《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44488299W
名称: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金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2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软件开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通
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
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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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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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广东鸿铭智能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等值33.90万美元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
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
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
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
户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
过等值33.9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
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
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等值33.9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
、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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