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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30110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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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03 何氏眼科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3-10│ 42.50│ 11.6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招华(贵州)健康科技│ 12000.00│ ---│ 30.11│ ---│ -4.74│ 人民币│ │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 │ │ │ │ │ │ │业(有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 1.37亿│ 1244.28万│ 6253.90万│ 45.65│ 1022.58万│ 2026-12-31│ │目 │ │ │ │ │ │ │ ├─────────┼──────┼─────┼─────┼─────┼─────┼──────┤ │辽宁睿目商贸有限公│ 1000.00万│ 105.10万│ 1024.13万│ 102.41│ -254.07万│ 2022-12-31│ │司新建项目 │ │ │ │ │ │ │ ├─────────┼──────┼─────┼─────┼─────┼─────┼──────┤ │大连何氏眼科医院中│ 2000.00万│ ---│ 8190.75万│ 100.00│ 58.44万│ 2023-03-31│ │山卓越分院项目 │ │ │ │ │ │ │ ├─────────┼──────┼─────┼─────┼─────┼─────┼──────┤ │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 2.35亿│ 829.57万│ 6053.36万│ 25.81│ -794.09万│ 2027-03-31│ │心项目 │ │ │ │ │ │ │ ├─────────┼──────┼─────┼─────┼─────┼─────┼──────┤ │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 4559.69万│ ---│ 2862.25万│ 62.77│-1796.26万│ 2021-03-31│ │院项目 │ │ │ │ │ │ │ ├─────────┼──────┼─────┼─────┼─────┼─────┼──────┤ │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 2600.00万│ 43.25万│ 1029.12万│ 39.58│ ---│ 2023-05-01│ │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 │ │ │ │ │ │ ├─────────┼──────┼─────┼─────┼─────┼─────┼──────┤ │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 6530.92万│ 459.02万│ 1368.62万│ 20.96│ ---│ 2028-12-31│ │(一期) │ │ │ │ │ │ │ ├─────────┼──────┼─────┼─────┼─────┼─────┼──────┤ │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 3537.53万│ ---│ 2986.42万│ 84.42│-1491.60万│ 2021-06-30│ │院项目 │ │ │ │ │ │ │ ├─────────┼──────┼─────┼─────┼─────┼─────┼──────┤ │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 4106.45万│ 847.40万│ 2706.98万│ 65.92│ ---│ 2026-12-31│ │项目 │ │ │ │ │ │ │ ├─────────┼──────┼─────┼─────┼─────┼─────┼──────┤ │收购日本株式会社医│ 4000.00万│ ---│ ---│ ---│ ---│ ---│ │道メディカル70.65%│ │ │ │ │ │ │ │股权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 2.0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8-28 │交易金额(元)│7.88亿 │ ├──────┼────────────────┼──────┼────────────────┤ │币种 │日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株式会社医道メディカル70.65%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广东横琴澳星启明国际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 │株式会社医道メディカル │ ├──────┼────────────────────────────────────────┤ │交易概述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 │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资全资子公司收购株式会社医道│ │ │メディカル70.65%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和提升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能力,推动公司│ │ │在医疗健康产业的创新发展,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横│ │ │琴澳星启明国际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横琴澳星”)进行注资并收购株式会社医道メデ│ │ │ィカル(以下简称“医道公司”、“标的公司”)70.65%股权。(差额部分将用自有资金补│ │ │充) │ │ │ 出让方:医道公司(以下称为“发行公司”) │ │ │ 受让方:横琴澳星(以下称为“投资者”) │ │ │ (1)医道公司库存股34,570股 │ │ │ 每1股3,914日元、出资总金额:135,306,980日元。 │ │ │ (2)医道公司发行股份178,439股 │ │ │ 每1股3,657日元、出资总金额:652,551,423日元。 │ │ │ 交易方案:出让方将其所持有公司库存股34,570股转让给受让方,同时受让方对标的公│ │ │司进行增资认购发行178,439股,本次收购完成后,横琴澳星将总计获得标的公司213,009股│ │ │的股份,相应持有标的公司70.65%股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辽宁爱之光防盲基金会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代付款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付丽芳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何向东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何伟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董监高及其实控人 │ ├──────┼────────────────────────────────────────┤ │关联关系 │董监高及其实控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技术│ │ │ │ │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沈阳共兴博雅现代后勤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技术│ │ │ │ │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沈阳百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技术│ │ │ │ │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市黄埔区何氏眼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技术│ │ │ │ │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沈阳沈河何氏颜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技术│ │ │ │ │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爱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技术│ │ │ │ │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辽宁何氏医学院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技术│ │ │ │ │服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市黄埔区何氏眼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辽宁何氏医学院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沈阳元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辽宁星晖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沈阳何氏眼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沈阳太平洋医疗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沈阳倍优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百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爱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辽宁何氏医学院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沈阳何氏眼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付丽芳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何向东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何伟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市黄埔区何氏眼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技术服务、出租│ │ │ │ │服务器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辽宁何氏医学院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技术服务、出租│ │ │ │ │服务器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市黄埔区何氏眼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辽宁何氏医学院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沈阳元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2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6-04│其他事项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王厚双先生、李慧 女士自2020年4月1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期限满六年。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 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王厚双先生、李慧女 士于2026年4月9日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王厚 双先生、李慧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王厚双先 生、李慧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厚双先生、李慧 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 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冯军先生、孙丽女士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军先生、孙丽女士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冯军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孙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正式选举冯军 先生、孙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由冯军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孙丽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冯军先生、孙丽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上述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 公司上述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原独立董事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的辞职正式 生效,辞职后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 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 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公司及董事会再次表示衷心感谢! ──────┬────────────────────────────────── 2026-06-04│其他事项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 26年6月4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伟先生主 持、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4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楼。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均为2026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日,公司总股份为158,026,471股,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722,719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应当从总股本中剔除,即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量为155,303,752股。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人,代表股份84,661,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4.51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4,936,34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25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9,725,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26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128,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8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128,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 %。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会无法现场出席的董事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参会。 ──────┬────────────────────────────────── 2026-05-1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4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及视频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 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 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日(星期一) ──────┬────────────────────────────────── 2026-05-19│其他事项 ──────┴──────────────────────────────────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厚双先生、李慧女 士于2026年4月9日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 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 超过六年。”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自2020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申 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冯军先生、孙丽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冯军先生、孙丽女士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军先生、孙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拟作出调整,为 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计划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进行调 整,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冯军先生(独立董事)、孙丽女士(独立董事)、何向东先生。 冯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何伟先生、何向东先生、孙丽女士(独立董事)。何伟先 生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孙丽女士(独立董事)、何伟先生、冯军先生(独立董事)。 孙丽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冯军先生(独立董事)、何向东先生、孙丽女士(独立董事)。 冯军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冯军先生、孙丽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 案之日起生效。 ──────┬────────────────────────────────── 2026-05-19│其他事项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 月18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楼。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均为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 ──────┬────────────────────────────────── 2026-05-07│其他事项 ──────┴────────────────────────────────── 月7日至2026年5月6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3106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 股本比例的2%)。 近日,公司收到先进制造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先进制造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733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6%,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量后的总股本比例的0.47%。 一、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先进制造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先进制造基金在本次减持前已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先 进制造基金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 异减持情况。 ──────┬────────────────────────────────── 2026-04-25│其他事项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合并范围内2025年末各类 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及减值测试,经测算,本次计提各 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451.12万元。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5│其他事项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 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5│其他事项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何氏眼科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 2026-04-09│其他事项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 事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 职不得超过六年。”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自2020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连续任职已满六 年,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未过半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需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公司董 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快完成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的补选工作。 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 2026-04-03│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并购领域的广泛布局及资源整合能力,促进公司未来发展 ,围绕生物技术、医疗健康领域进行产业布局。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 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万元人民 币参与投资设立上海浦清本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 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北京三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产业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了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上海浦清本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名称:北京三益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4月2日 备案编码:SBSE57 公司将根据产业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25│其他事项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关于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原董事会秘书周晋 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指定公司 总经理何星儒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星儒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已满三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 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自本公告披露日起,由公司董事长何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董事长何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4-23882921 传真号码:024-2388292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hsyk.com.cn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层 ──────┬────────────────────────────────── 2026-01-29│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并购领域的广泛布局及资源整合能力,促进公司未来发展 ,围绕生物技术、医疗健康领域进行产业布局,2026年1月29日,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何氏眼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上海三益浦清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益浦清”、“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关村科学 城三期科技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北京海清本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待定) ,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浦清本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 伙企业”)。 投资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 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对外代表合 伙企业,不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 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三 益浦清和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上海浦清本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 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在《合伙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合伙协议》涉 及的相关事宜,并负责后续本次投资相关的具体推进工作。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认缴出资额尚未缴纳,合 伙企业已完成设立,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各方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并进行工商登记等手续, 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 2026-01-27│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 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双方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分歧,具 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 2026-01-1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 26年1月14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伟先生 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星 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楼会议室。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均为2026年1月7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87746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 9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4936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 25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12809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2%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2479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59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2479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8 %。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7666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1%;反对75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0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21%;反对7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6%;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4%。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7555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4%;反对1838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5%;弃权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342%;反对18385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37%;弃权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0%。 ──────┬────────────────────────────────── 2025-12-2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6年1月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 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楼。 ──────┬────────────────────────────────── 2025-12-05│其他事项 ──────┴────────────────────────────────── 一、总经理离任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何伟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的申请,为了顺应《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 》做好分权安排并确保公司独立的相关要求,同时结合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需要战略决策与 经营管理合理分工,何伟先生将更专注于履行董事长职责,集中精力统筹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与 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申请辞去公司总 经理职务,其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何伟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何伟 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327379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4692 1股,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何伟先生离任后继续担任董事长等职务,并将继续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总经理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何伟先生提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星儒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简历详见附件),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何星儒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履职能力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何星儒先生简历 何星儒,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教授,公共卫生博士,工商管理硕士,硕士研究生 导师,获得国际防盲协会IAPB未来领袖的荣誉称号,美国眼科与视觉科学研究协会会员、美国 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布隆伯格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荣誉协会终身成员、中国侨联专家委员 会专家、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数字疗法专委会常务委员、辽宁省政协委员,辽宁省科学技术 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沈阳市 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沈阳市欧美同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第一届)会长 、沈阳市欧美同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沈阳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2020年至今, 留学归国后先后就职于辽宁何氏医学院、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曾任职 辽宁何氏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视觉智能中心主任;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星儒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何星儒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伟先生(董事长)与付丽芳女士之子,与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向东先生(董 事)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5-12-05│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12月5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10.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3.00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240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辽宁何氏眼 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 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3.00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 含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 2025-10-21│其他事项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何氏眼科”)于2025年7月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股东先进制 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制造基金”本)公计司划及在董本事公会告全 披体露成之员日保起证十公五告个内交容易与日信后息的披三露个义月务内人(提即供2的02 信5息年一7致月。 22日至2025年10月21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3,106,074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的2%)。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先进制造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321,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 的总股本比例的0.21%。现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先进制造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先进制造基金在本次减持前已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先 进制造基金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 异减持情况。 ──────┬────────────────────────────────── 2025-10-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 25年10月20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伟先生 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0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楼会议室。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均为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75325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 018%。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4936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 5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388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388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5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388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 %。 (3)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 ──────┬────────────────────────────────── 2025-09-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0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2025-09-15│其他事项 ──────┴────────────────────────────────── 一、董事辞职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 董事李萍萍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董事会成员架构调整及《公司章程》修订等原因 ,李萍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萍萍女士辞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李萍 萍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6年8月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萍萍 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李萍萍女士 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李丽 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 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丽娟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 资格和条件。李丽娟女士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李丽娟女士简历 李丽娟,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护师职称,2009年 10月至今,历任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手术室护士长、护理部副主任职位,现任医政部副 主任兼任病案室主任岗位。2023年8月至2025年9月,担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丽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059股,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 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 2025-08-28│收购兼并 ──────┴────────────────────────────────── 1、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 3、本次对株式会社医道メディカル公司投资事项涉及海外投资,资金的汇出尚需经过国 内的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外汇主管部门等境内主管机关以及日本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备 案手续,本次投资能否通过上述审批或备案程序以及通过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资全资子公司收购株式会社医道 メディカル70.65%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和提升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能力,推动公司在 医疗健康产业的创新发展,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横琴澳 星启明国际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横琴澳星”)进行注资并收购株式会社医道メディカル (以下简称“医道公司”、“标的公司”)70.65%股权。(差额部分将用自有资金补充)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 权收购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 625.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431.13万元。募集资金 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 3月16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110Z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6431.1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7077.46万元。 ──────┬────────────────────────────────── 2025-08-28│其他事项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何氏眼科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宇,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 才。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神工股份(SH.688233)、芯源微(SH.68 8037)、中触媒(SH.688267)、亚世光电(SZ.002952)等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企业审 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松贺,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过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燕,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闫长满,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多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改制重组及IPO申报审计等证 券服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东和新材、桃李面包、芯源微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宇、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松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燕、项目质量复核人闫长满 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话、邮件形 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及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李晓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2025-08-25│其他事项 ──────┴────────────────────────────────── 一、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 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2)。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新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何伟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捌佰零贰万陆仟肆佰柒拾壹元整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 赐街5-1号(60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眼镜制造;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企业管理咨询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法律咨询(不 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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