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99 雅创电子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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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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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1-08│ 21.99│ 3.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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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3-10-20│ 100.00│ 3.5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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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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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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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类比半导体技术│ 29629.37│ ---│ 35.88│ ---│ -296.9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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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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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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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元件推广项│ 2.83亿│ ---│ 2.29亿│ 100.04│ 7463.51万│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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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研究院建设│ 1.38亿│ 524.95万│ 524.95万│ 7.50│ ---│ 2026-09-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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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芯片IC设计项目│ 1.25亿│ ---│ 8508.91万│ 100.10│ 6019.70万│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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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模拟芯片研发及│ 1.36亿│ 180.65万│ 1.05亿│ 77.16│ 945.59万│ 2026-12-31│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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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汽车电子总部基│ 2.27亿│ 2374.72万│ 2822.90万│ 12.44│ ---│ 2026-12-31│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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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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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6 │交易金额(元)│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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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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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40.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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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永红、杨龙飞、王磊、黄琴、盛夏、张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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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李永红、杨龙飞、王磊、黄琴、盛夏、张永平、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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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永红、杨龙飞、王│
│ │磊、黄琴、盛夏、张永平持有的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40.00%股权,以及深圳市海能达│
│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友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利荣持有的深圳市怡海│
│ │能达有限公司45.00%股权;同时,拟向其他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经交易各方协商,欧创芯40.00%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20000.00万元,怡海能达45.00%│
│ │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1170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
└──────┴────────────────────────────────────────┘
┌──────┬────────────────┬──────┬────────────────┐
│公告日期 │2025-09-26 │交易金额(元)│1.1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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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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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45.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 │
│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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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友同创投资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利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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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海能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友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利荣、上│
│ │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永红、杨龙飞、王│
│ │磊、黄琴、盛夏、张永平持有的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40.00%股权,以及深圳市海能达│
│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友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利荣持有的深圳市怡海│
│ │能达有限公司45.00%股权;同时,拟向其他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经交易各方协商,欧创芯40.00%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20000.00万元,怡海能达45.00%│
│ │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1170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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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9-11 │交易金额(元)│2.9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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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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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类比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37.033│标的类型 │股权 │
│ │7%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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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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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李军、瑞蓝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等18名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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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甲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 │
│ │ 乙方一:李军 │
│ │ 乙方二:瑞蓝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蓝投资”) │
│ │ 乙方三: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源投资”) │
│ │ 乙方四:珠海润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谷科技”) │
│ │ 乙方五:陕西众投湛卢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湛卢投资”)│
│ │ 乙方六:千乘二期(广州)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千乘投资│
│ │”) │
│ │ 乙方七:杭州荣智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荣智达科技”) │
│ │ 乙方八:嘉兴哇牛制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哇牛制享”) │
│ │ 乙方九:苏州湖杉园丰原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杉投资”) │
│ │ 乙方十:上海国策绿色科技制造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策│
│ │投资”) │
│ │ 乙方十一:广东长拓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拓石投资”) │
│ │ 乙方十二:上海荣至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荣至和科技”) │
│ │ 乙方十三:澜起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起投资”) │
│ │ 乙方十四:嘉兴木澜橙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木澜橙溪”) │
│ │ 乙方十五:上海木澜一期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木澜一期”) │
│ │ 乙方十六:晋江盈谷嘉誉英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谷投资”│
│ │) │
│ │ 乙方十七:上海琏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琏宸合伙”) │
│ │ 乙方十八:合肥海通中小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通基金”) │
│ │ 丙方:上海类比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
│ │ 丁方:张泽飞、张俊 │
│ │ 2、交易方案 │
│ │ 2.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 │ 本次交易中,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分别受让乙方各方持有目标公司合计37.0337%的│
│ │股权(对应出资额576.6333万元)。 │
│ │ 2.2本次交易价格 │
│ │ 经各方协商一致,乙方向甲方转让目标公司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9807.76│
│ │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类比已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
│ │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类比已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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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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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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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类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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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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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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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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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三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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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纳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上海富芮坤微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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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深立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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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深立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上海纳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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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至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东莞三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上海类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上海至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上海纳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东莞三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上海类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上海富芮坤微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上海纳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东莞三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谢力书 396.83万 2.71 5.23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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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96.83万 2.7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4-20 │质押股数(万股) │396.83 │
├────────┼──────────────┼────────┼──────────────┤
│质押占所持股(%) │5.23 │质押占总股本(%) │2.71 │
├────────┼──────────────┴────────┴──────────────┤
│股东名称 │谢力书 │
├────────┼──────────────────────────────────────┤
│质押方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4-17 │质押截止日 │2027-04-2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17日谢力书质押了396.83万股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17 │质押股数(万股) │59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22 │质押占总股本(%) │5.22 │
├────────┼──────────────┴────────┴──────────────┤
│股东名称 │谢力书 │
├────────┼──────────────────────────────────────┤
│质押方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16 │质押截止日 │2026-04-17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20 │解押股数(万股) │774.80 │
├────────┼──────────────┴────────┴──────────────┤
│质押说明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谢力书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20日谢力书解除质押774.8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25 │质押股数(万股) │5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77 │质押占总股本(%) │5.49 │
├────────┼──────────────┴────────┴──────────────┤
│股东名称 │谢力书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4 │质押截止日 │2025-09-26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29 │解押股数(万股) │741.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4日谢力书质押了570.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29日谢力书解除质押741.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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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上海旭择电│ 4.00亿│人民币 │--- │--- │--- │否 │否 │
│子集团股份│子零件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深圳市怡海│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能达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3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3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雅信利│ 3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电子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323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WE Compone│ 2875.40万│人民币 │2025-01-13│2026-08-31│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nts Pte. L│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td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2400.00万│人民币 │--- │2027-09-30│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22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谭慕半│ 2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导体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深圳市怡海│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能达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深圳市怡海│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能达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深圳市怡海│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子集团股份│能达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雅信利│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子集团股份│电子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雅信利│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电子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香港雅创台│ 1279.0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信电子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谭慕半│ 121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子集团股份│导体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谭慕半│ 1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子集团股份│导体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谭慕半│ 1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导体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香港雅创台│ 114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子集团股份│信电子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雅信利│ 1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电子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1082.3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威雅利及其│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下属公司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雅信利│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电子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雅信利│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电子贸易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旭择电│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子零件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谭慕半│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导体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谭慕半│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子集团股份│导体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谭慕半│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导体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谭慕半│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导体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谭慕半│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集团股份│导体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上海雅创电│上海雅信利│ 16.69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子集团股份│电子贸易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4│对外投资
──────┴──────────────────────────────────
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
。在产业基金运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整合等
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及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公司
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自贸区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基金”或“管理人”)及其他8名有限合
伙人签署了《上海智贸嘉创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
协议”)及《关于上海智贸嘉创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附属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参与投资上海智贸嘉
创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
称“合伙企业”或“基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共同投资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名称:上海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3279744XF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788号T1第28层1-2单元
5、法定代表人:吴剑平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5万元
7、成立日期:2015-02-28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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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主要系公司实
施权益分派导致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增加,致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力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谢力瑜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雅创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权益分
派的权利,因此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谢力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力瑜女士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3.38%,触及
1%的整数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2026-07-08│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
2026-07-07│价格调整
──────┴──────────────────────────────────
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后,本次重组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由30.6
8元/股调整为23.59元/股,发行股份数量将由8205750股调整为10671996股。除上述调整外,
本次重组交易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永红、杨龙飞、王磊、黄琴、盛夏、张永平持有的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
公司40.00%的股权,以及深圳市海能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友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王利荣持有的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45.00%的股权;同时,拟向其他不超过35名
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雅创电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0.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2026-05-22│其他事项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
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
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西二楼公司201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力书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4-22│对外担保
──────┴──────────────────────────────────
1、被担保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未来新增
或新设立子公司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其分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为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
0亿元(含存续担保,下同),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5.92%;预计为子公司业务履约提供担保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96%。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
同为准。
4、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8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为子公司业务履约预
计提供3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此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
,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
并购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
、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5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额度为不超过4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同
时,结合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业务履约
(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采购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承担担保责任等)提供人民币30亿元担保额
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
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
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下属公司其他股东将不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起12个月止。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
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是否关联:否。
──────┬──────────────────────────────────
2026-04-22│银行授信
──────┴──────────────────────────────────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开展贴现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持有的承兑汇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贴现
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含未来新增或新设立子公司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
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
、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及
其他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
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的具体授信方案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
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具体授信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协
议的约定为准。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以持有的承兑汇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贴现业务,贴现利率依据市场利率及票据的
信誉程度确定,具体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申请贴现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具体贴现业务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签订协议的约定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
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额度,并签署上述授
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
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以及贴现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
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资及贴现等手续。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2026-04-22│其他事项
──────┴──────────────────────────────────
1、投资目的: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境内外日
常经营活动涉及人民币、美元、日币等多种货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
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种类: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
3、投资金额:任意时点投资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
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4、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场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
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因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结算过程中涉及外币收付汇,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
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
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
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的采购
款项,锁定采购成本,公司挑选与主营业务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
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将会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
以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
行信贷资金。
(五)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
结算外汇币种相同,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日元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
售汇、外汇期权等。
(六)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
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
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
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
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
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6、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
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7、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若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
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够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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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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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
力书先生的通知,获悉谢力书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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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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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
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西二楼公司201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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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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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执行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
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
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
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一)董事会意见
此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事宜,有助于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投资
者回报,因此,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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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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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
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
,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
1-12室。
截至2025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
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
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
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
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
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
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兆翔先生,自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并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拥有20年的审计服
务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奕天先生,于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内控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泓女士,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
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
制造业、医药和消费品行业等。
2.诚信记录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
分,曾于2025年2月受到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其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0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系按照其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
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
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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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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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利润分
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 取任意盈余
公积金的情况。
(三)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6087799.94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81736270.39元,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173627.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52
80159.08元,扣除2025年内已分配利润32507486.7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7414432.06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335315.73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633531
5.73元。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46665777扣除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5800002股股份后的股份总数14
08657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259732.50元(含税),预计转增4225
973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88925509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
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化或实施股份回购等事项,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及转增数量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以后年度。
(四)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42259732.50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
并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金额225007711.13元(包含交易费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
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
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
额为267267443.63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2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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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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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向合作银行申请建立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资产池,使用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公
司及子公司可以将入池的票据、保证金、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结构性存单、应收账款等资产
以质押的方式进行担保,为自身申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
经营发生的款项。上述额度在使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所持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公司
及子公司可以在额度范围内将票据、保证金、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结构性存单、应收账款等
资产向合作银行申请管理或以自身资产入池质押为自身申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授信额度。
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业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
4、业务期限
上述额度使用有效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具体
业务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5、担保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以自身资产为自身业务提供担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资产
池质押融资,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应收账款等
多种担保方式,由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公司利用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保证金
、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结构性存单、应收账款等资产作质押以开展融资业务,用于支付供应
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
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流动性风险: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
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相关资产如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
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
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不定期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跟踪。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
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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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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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
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
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
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
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
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
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向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
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
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
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
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
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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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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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
力书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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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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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2月28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80.00万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2.13元/股
5、激励对象人数:157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
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为2026年2月28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5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22.1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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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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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公示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三)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四)2026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
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后到公司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被取消激励资格,
2名激励对象自行离职不具备授予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将前述人员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在本激
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1人
调整为15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580.00万股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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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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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欧
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40.00%股权以及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4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
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
〔2026〕17号)。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
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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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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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9:15—9:259:3
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上午9:15—
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西二楼公司201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力书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2人,代表股份78099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
4428%。(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
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748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0
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股份613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人,代表股份22527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63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16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9人,代表股份613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7%
。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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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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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同意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
意见,且所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上海雅创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
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及经办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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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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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40%的股权以及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45%的股权;同时
,拟向其他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
次交易的收购方(以下又称“承诺人”),承诺人特此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一、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为本次交
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说明、承诺、声明等文件均为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
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署该文件。如因提供和披露的资料、说明、承诺、声明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如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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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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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0%的股权;同时,拟向其他
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的交
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承诺人”),承诺人特此作出如下陈
述与保证:
一、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雅创电子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
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雅创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二、承诺人保证向雅创电子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
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雅创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雅创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如本次交易承诺人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将
暂停转让在雅创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雅创电子董事会,由雅创电子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承诺人同意授权雅创电子董事会
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雅创
电子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承诺人同意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
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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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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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决
策机制,提高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未来三
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实际经营
情况和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立明确的利润分配机制,以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
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中小投资者的意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实施,强化对投资者分红回报的保障。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原则上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重新审阅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应当在总结三年以来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规划所列各项因素
,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
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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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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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
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6日13: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西二楼公司201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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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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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
贴现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请不超过10亿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贴现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
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具体授信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
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协议的约定为准。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本次拟增加的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含未来新增或新设立子公司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
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
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
汇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
公司上述拟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的具体授信方案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
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本次新增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具体授信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协
议的约定为准。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授信期限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40亿元授信
额度内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额度,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
议等文件)以及贴现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资及贴现等手续。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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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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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在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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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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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为降低公司治理成本,提升股东会运作效率,公司将在未来择机
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召开时间再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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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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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
日和2025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6711142879
2.名称: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2-3楼及402-405室
5.法定代表人:谢力书
6.注册资本:人民币14666.5777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8年01月14日
8.营业期限:2008年01月14日至不约定期限
9.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仪器仪
表、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软硬件产品开发与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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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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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
力书先生的通知,获悉谢力书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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