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83 百胜智能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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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0-11│ 9.08│ 3.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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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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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山贞观2号私募证 │ 6000.00│ ---│ ---│ 6028.04│ 0.00│ 人民币│
│券投资基金 │ │ │ │ │ │ │
├─────────┼─────┼─────┼─────┼─────┼──────┼──────┤
│友山贞观1号私募债 │ 4000.00│ ---│ ---│ 0.00│ 0.00│ 人民币│
│券投资基金 │ │ │ │ │ │ │
├─────────┼─────┼─────┼─────┼─────┼──────┼──────┤
│友山安享F0F1号私募│ 4000.00│ ---│ ---│ 0.00│ 0.00│ 人民币│
│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友山月月乐享私募证│ 2000.00│ ---│ ---│ 2086.51│ 0.00│ 人民币│
│券投资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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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信托-国泰君安 │ 1000.00│ ---│ ---│ 0.00│ 0.00│ 人民币│
│天悦宝2号集合资金 │ │ │ │ │ │ │
│信托计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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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泽城新能源科技│ 350.00│ ---│ 35.00│ ---│ 0.31│ 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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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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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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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 2.71亿│ 869.99万│ 7736.05万│ 71.03│ 0.00│ 2025-12-3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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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用途1 │ 1.62亿│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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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用途2 │ 1271.75万│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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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 3731.49万│ 409.62万│ 556.86万│ 22.64│ 0.00│ 2025-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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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0.00│ 4771.26万│ 100.25│ 0.00│ ---│
├─────────┼──────┼─────┼─────┼─────┼─────┼──────┤
│尚未确定用途的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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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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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5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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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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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合肥中科深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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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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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陈锋、甄圣超、蒋荣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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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甲方”)拟以现金方式│
│ │收购合肥中科深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深谷”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 │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科深谷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甲方: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1:陈锋 │
│ │ 乙方2:甄圣超 │
│ │ 乙方3:蒋荣慰 │
│ │ (乙方1、乙方2、乙方3统称为“乙方”) │
│ │ 丙方:合肥中科深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一)股权收购内容 │
│ │ 1、收购标的:合肥中科深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标的公司各股东具体转让比│
│ │例由各方在正式协议中协商确定)。 │
│ │ 2、收购价格:暂定人民币1亿元(各方初步商定标的公司估值不超过2亿元,最终以具 │
│ │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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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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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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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甲方”)拟以现
金方式收购合肥中科深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深谷”或“标的公司”)51%的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科深谷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签署的收购框架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宜达
成的初步框架安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收购比例安排、交易价格等将在公司及其聘请
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后,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予以
确定。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5日,公司与中科深谷及其股东陈锋、甄圣超、蒋荣慰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
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科深谷51%的股权(标的公司各
股东具体转让比例由各方在正式协议中协商确定),获得标的公司之控股权,本次收购资金拟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减后节余的募集资金,具体由各方签订正式
协议约定,收购价格暂定人民币1亿元(各方初步商定标的公司估值不超过2亿元,最终以具有
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准),公司将根据正式协议签订情况履行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系各方基于收购事项达成的框架
性安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交易方案、交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涉
及本次收购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
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另
行签订正式的交易协议予以确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自查,上述交易对方与本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手方
最近三年未发生类似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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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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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本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已于2025年11月8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48)。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润根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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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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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江帆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山北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
角洲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
青山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江帆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山北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角洲支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
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贴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方式为流动
贷款,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36个月。
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与
银行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手续,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36个月内有效。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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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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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
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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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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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以2025年09月
30日为基准日,对2025年三季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和冲回了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总金额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
09月30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1-9月冲回信用及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780766.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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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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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公司30名职工代表(应到30
名,实到30名)出席了此次会议,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
在广泛征求公司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与会职工代表经民主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袁春燕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并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附件:袁春燕女士简历
袁春燕,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8月至2008
年7月,任莎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2008年7月至2015年9月,历任百胜有限外贸业
务员、外贸部部长;2015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百胜智能外贸部部长;2019年5月至今,任百
胜智能董事、外贸部部长。
截至公告日,袁春燕女士通过新余一棵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60
000股,占比0.0337%,通过新余大森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
比0.011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春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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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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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黄丽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鉴于聘任时黄丽君女士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刘子尧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其取得相
关资格证明后,本次聘任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近日,黄丽君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
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黄丽君女士自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之日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黄丽君女士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小蓝中大道1220号
电话/传真:0791-87389020
电子邮箱:dmb@bisens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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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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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
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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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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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相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
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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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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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33023551.0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5324858.2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227276004.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3989664.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7276004.80元。
(3)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
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
定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当前公司总股本1778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1344000.04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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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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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以2024年12月
31日为基准日,对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
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总金额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
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
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年
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241,32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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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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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龚卫宁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17786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
2025年3月7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卫宁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5日期
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1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197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卫宁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润根、刘子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2649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8.9556%,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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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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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胜智能”)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龚卫宁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786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0
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卫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
7076%,任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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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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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百胜智能”)于2025年1月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减“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
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上述两个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部分调减
的金额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事项已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3号)同意注册,百胜智能于2021年10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4446.666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9.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7
57336.3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7901450.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8558
85.7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5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0841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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