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79 邵阳液压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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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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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9-30│ 11.92│ 2.0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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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25│ 8.55│ 1114.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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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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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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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件生产基地│ 2.62亿│ 1.11亿│ 1.70亿│ 94.63│ 204.44万│ 2023-04-18│
│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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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技术研发中心升│ 3467.72万│ 2052.16万│ 2619.95万│ 87.33│ 0.00│ 2023-04-18│
│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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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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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交易金额(元)│6.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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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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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 │ │
│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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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凌俊、邓红新等38名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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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凌俊、邓红新等38名股东、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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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凌俊、邓红新等38名股东购│
│ │买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 │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6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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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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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武洪 320.00万 2.93 9.72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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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0.00万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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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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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0 │质押股数(万股) │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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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72 │质押占总股本(%) │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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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粟武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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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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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2-20 │质押截止日 │2029-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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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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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0日粟武洪质押了320.0万股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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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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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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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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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短期利益
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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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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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之规定,就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
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即本公司及本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
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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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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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向
凌俊、邓红新等3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新承航锐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相关公告。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重组方案与前次预案披露的重组方案相比,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调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
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
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中国证监会
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
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中提出了相关适用标准,具体如下:拟对交易对象
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
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
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
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
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本次交易方案拟减少5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并调整部分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
产转让份额。前述方案调整未新增交易对方,未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未新增配套募集资金,
涉及交易对方之间调整的标的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1.95%,未达到20%,上述交易方案调整不构
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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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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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邵阳液压”或“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凌俊、邓红新等33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承航锐”或“标的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在充
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华泰联合证券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无其他
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华泰联合证券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等提供
。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已出具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保
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华泰联合证券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3、华泰联合证券已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
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华泰联合证券已对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5、华泰联合证券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华泰联合证券出具意见的重大资产重组方
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华泰联合证券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
此专业意见;
7、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华泰联合证券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8、华泰联合证券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示的信息和
对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9、华泰联合证券提请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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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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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截至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与白马大道交汇处邵阳维克液压股
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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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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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股东、副董事长宋超
平先生于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290
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9.3081%下降至8.3635%,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副董事长宋超平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
股份结果告知函》,获悉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的股份在原减持计划
期限内不再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超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
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05%。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宋超平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90605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176%。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二级市
场增持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
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预减持股份数量,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
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3、宋超平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意向等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宋超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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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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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
实、准确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
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
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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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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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换届选举相关议案,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1)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近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邵
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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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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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5
925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09338159股的0.37%,涉及人数为49人,回购金额为3458481
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中,因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050股,涉及人数为8
人,回购价格为8.52元/股;因业绩不达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5875股,涉及人数为4
1人,回购价格为8.52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9338
159股减少至108932234股。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已
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05925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三)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授
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
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湘验字(2025)0000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5年7
月8日止,公司已向4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股权回购款合计人民币3458481.00元(
未包含利息部分)。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
9338159股减少至108932234股,注册资本由109338159.00元减少至1089322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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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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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凌
俊、邓红新等38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承航锐”)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
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依法定程序召集并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具体安排以届时发出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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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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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邵阳液压”)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公告
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5月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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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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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9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9日9:15至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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