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71 力量钻石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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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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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9-09│ 20.62│ 2.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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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2-08-17│ 162.01│ 38.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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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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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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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 21.91亿│ 7933.55万│ 10.31亿│ 47.08│ ---│ 2028-12-31│
│心及培育钻石智能工│ │ │ │ │ │ │
│厂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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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 15.99亿│ 1.81亿│ 6.50亿│ 43.61│ ---│ 2028-12-31│
│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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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10亿│ 0.00│ 2.10亿│ 100.00│ ---│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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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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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河南省力量│河南宝晶新│ 1.95亿│人民币 │2022-06-24│--- │连带责任│否 │否 │
│钻石股份有│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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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河南宝晶新│ 0.0000│人民币 │2021-02-19│--- │连带责任│否 │否 │
│钻石股份有│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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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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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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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559999股(占公司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1.40%)的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商丘汇力”)为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商丘汇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
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2%)。
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6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44%
)的董事张存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9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11%)。
3、持有公司股份144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6%)的董
事陈传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36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1%)。
4、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35%)的高
级管理人员周智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9%)。
5、持有公司股份288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11%)的高
级管理人员王晓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3%)。
6、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总计不超过666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
本比例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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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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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
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
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外购买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
元(含本数)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授权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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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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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及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
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的5,822,02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0,
272,313股变更为254,450,29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60,272,313元变更为254,450,29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和《关于修订公司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的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
债权人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
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收件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收件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东产业集聚区丹阳大道联系电话:0370-7516686
电子邮箱:zhengquan@lldia.com
4、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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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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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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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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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0元/股(含),具体回购
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3)。2023年6月9日(即公司2022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80.00元/股(含)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99.65元/股(含)。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截至2024年3月2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3
月21日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
8220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4%,最高成交价为84.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06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214989828.6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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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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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5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
0472.3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
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
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
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
,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
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
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
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
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
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徐忠林,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左欣,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媛,200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
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
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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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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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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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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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情况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
、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法
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
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
为准。
由于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需要,届时可能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其资产提供担保、公
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及公司控股股东邵增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
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
上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申请相关金
融机构授信额度融资所需;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系控股股东支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自愿行为,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无需支付对价,有利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含本数),本次授权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4个月,公司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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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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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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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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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直至2027年年度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①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发放标准依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如有未在公司任职担任管理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不因担任董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
②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和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工作
、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后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以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
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和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
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
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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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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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3600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14.15%)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爱真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335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3.00%)。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根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今日,公司收到李爱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自2025年12
月3日至2026年2月10日,李爱真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947300
股,直接持股比例由13.83%(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比例14.15%)减少至11.55%(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比例11.8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减少至1211609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46.55%(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4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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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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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减少至1248978
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7.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49.09%),本次
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减少至121834161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46.8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47.88%),股东权益变动触
及1%的刻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3600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14.15%)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爱真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335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3.00%)。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权益变
动触及1%刻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李爱真女士于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月1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2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
5%(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比例0.87%)。权益变动后,李爱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12710826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84%(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的总股本比例49.95%)减少至1248978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7.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49.09%)。
近日,公司收到李爱真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至2026年2月9日,李爱真女士
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63700股,直接持股比例由12.98%(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比例13.28%)减少至11.81%(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比例
12.08%)。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减少至12489786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7.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49.09%),本次权
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减少至12183416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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