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13 利和兴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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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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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6-17│ 8.72│ 2.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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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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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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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 3.63亿│ 0.00│ 1.77亿│ 100.00│-2125.54万│ 2023-04-29│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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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802.01万│ 537.69万│ 4509.10万│ 95.27│ ---│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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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0.00│ 5794.1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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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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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30 │交易金额(元)│373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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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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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A912-063│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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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欧盛自动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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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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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与深圳市欧盛自动化│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公司"或"联合竞买方")作为联合竞买申请人联合竞买位于深圳市│
│ │龙华区观湖街道A912-063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公司取 │
│ │得前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拟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及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
│ │目(暂定名,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项目")。 │
│ │ 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6]31号),公司拟联合竞│
│ │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
│ │ 1、土地位置: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A912-0637号地块 │
│ │ 2、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
│ │ 3、土地面积:24,039.64㎡ │
│ │ 4、建筑面积:101,250万㎡ │
│ │ 5、挂牌起始价:3,733万元人民币 │
│ │ 6、竞买保证金:750万元人民币 │
│ │ 7、土地使用年限:30年 │
│ │ 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建筑工程、装修款、设备购置费 │
│ │等) │
│ │ 公司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与公司及公│
│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在产权、业务、│
│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成交价:3,73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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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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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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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林宜潘、黄月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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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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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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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和兴”)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 │、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
│ │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融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
│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使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
│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
│ │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拟为上述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包括但│
│ │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以最终与金│
│ │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内的单笔融资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
│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林宜潘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黄月明女士为公司董事,其二人为夫妻│
│ │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3、审议情况 │
│ │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
│ │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宜潘、黄月明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 │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 │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 │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林宜潘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 │、董事长、总经理,黄月明女士为公司董事,其二人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公司│
│ │关联自然人。 │
│ │ 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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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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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门市利和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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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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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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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支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
│ │,江门市利和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利和兴投资”)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
│ │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无息借款(暨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借 │
│ │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无需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
│ │任何形式的担保。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利和兴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月明女士,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利和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 │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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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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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赛伯宸半导体(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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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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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方购销商品和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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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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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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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赛伯宸半导体(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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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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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方购销商品和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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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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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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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赛伯宸半导体(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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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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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方购销商品和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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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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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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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利和远图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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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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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方购销商品和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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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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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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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利和远图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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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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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方购销商品和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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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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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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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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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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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7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21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21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1963.3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1963.3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容电子 │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036.7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江门│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容电子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容电子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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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利和兴电子│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兴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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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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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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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管理需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利和兴成都”)变更了住所、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人员等信息,并对应修改了利
和兴成都的公司章程。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近日,利和兴成都完成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成都市郫都区政务
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称:利和兴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4MA6B60166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菁蓉镇)展望东路51号2楼207室(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王刘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业机器
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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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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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与深圳市欧盛自
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公司”或“联合竞买方”)作为联合竞买申请人联合竞买位于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A912-063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公
司取得前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拟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及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
项目(暂定名,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投资
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建筑工程、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具体投
资总额和投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规模布局、项目用地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
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投资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
办理土地竞买、投资项目建设、签署相关协议等所有具体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须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二、联合竞买方的基本情况
2、主要股东(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公司与欧盛公司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政策规定的遴选要求、并通过
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的企业,具备竞买人主体资格。公司与欧盛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仅作为联
合竞买申请人参与联合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按规划各自建设,各
担费用。
三、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6]31号),公司拟联合竞买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1、土地位置: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A912-0637号地块
2、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3、土地面积:24039.64㎡
4、建筑面积:101250万㎡
5、挂牌起始价:3733万元人民币
6、竞买保证金:750万元人民币
7、土地使用年限:30年
上述土地由公司和联合竞买方各占50%产权,竞买土地所需资金按各方实际价格分别出资
。最终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以《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
明的为准。
公司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与公司及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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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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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郑晓曦先生因连续任职年限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
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
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平安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平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同意选举刘平安先生
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
分之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超过半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郑晓曦先生的离任申请于2026年5月18日起正式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晓曦先生未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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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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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公司大会议室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宜潘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6)。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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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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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和兴”)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
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融资额度的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使用期限内可
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拟为上述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包括但不
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
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内的单笔融资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关联关系说明
林宜潘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黄月明女士为公司董事,其二人为夫妻关
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林宜
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宜潘、黄月明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人将回避表决。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林宜潘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长、总经理,黄月明女士为公司董事,其二人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公司关联自
然人。
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等方式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
准。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
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融资无偿提供关联担保,可以促进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融资效率;
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
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
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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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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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
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2026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
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
、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同时,为顺利开
展前述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
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包含
本数)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55000万元人民币,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
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按照实际情
况调剂使用;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等。本次融资额度
及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使用期限内均可循环使用。
为办理上述融资额度的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董事会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宜潘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
融资决策权,与金融机构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融资额
度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和担保金额,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
、融资形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内的
单笔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
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司
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
利容电子(江门)有限公司
④利和兴智能装备(苏州)有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及相关金融
机构审核同意,实际担保的金额、期限、方式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
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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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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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定于20
26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公司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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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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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郑晓曦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郑晓曦先生自2020年4月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届满
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
郑晓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
鉴于郑晓曦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相
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未过半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郑晓曦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相关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晓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郑晓曦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郑晓曦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平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刘平安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
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平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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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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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7.08万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
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1/5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
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5月1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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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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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
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自公司公告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
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综合考虑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相
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现决定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
项。
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鉴于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
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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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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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利和兴电
子装备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科技”),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
责办理注销控股子公司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利和兴电子装备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WCRK556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第三工业区力邦研发科技园厂房B2栋5楼B
法定代表人:林宜潘
成立日期:2023年8月30日
股东信息:公司持股51%,深圳新国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9%。
经营范围: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
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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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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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资金流
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子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
管理,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
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现金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六)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银行
信贷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的单笔现金管理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
况,每季度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如有)。同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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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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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67986017.4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7616007.37元;截至2025年12月3
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6781638.03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3723034.72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8
1638.03元。
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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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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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
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均至下一年度薪酬方案获批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兼任的其他具体职务、岗位,参照下述“2、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依照《公司独立董事聘任合同》的约定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职情况,以及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
综合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
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对高级管
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并进行相应的绩效考核。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薪酬或津贴;
2、本方案所指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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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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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
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
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
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
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
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
.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
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大信2024年度的审计客户中,同属制造业的上市公司约有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
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次、行
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鹏,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钦佩佩,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汤艳群,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
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
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
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及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
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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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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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
、存货、固定资产等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确定了需计提
的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3,666,906.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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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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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支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
江门市利和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利和兴投资”)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
00万元人民币的无息借款(暨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借款额度在
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无需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
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利和兴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月明女士,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利和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六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月明、林宜潘回避了该议案表决,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江门市利和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88号2幢5楼5017室(一址多照)企业类型:有限合
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月明
出资额:544.28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普通合伙人:黄月明,出资比例77.3555%。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利和兴投资本次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不收取利息费用,公
司亦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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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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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该次
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由27.24%减少至26.81%,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近日,公司收到利和兴投资和黄禹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利和兴投资和黄禹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利和兴投资和黄禹岳先生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对其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
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
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利和兴投资和黄禹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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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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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利和兴投资和黄禹岳先生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利和兴投资和黄禹岳先生于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1005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7.24%减少至26.81%,股份变动触及1%
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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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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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171076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288%)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黄禹岳先生计划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0000股(即不超过
本公司总股本的0.4535%)。
持有公司股份27789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889%)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江门市利和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利和兴投资”或“本企业”)计划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0824股(即
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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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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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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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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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
、存货、固定资产等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确定了拟计提
的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共计4696.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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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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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某
公司根据《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相关约定向公司发出设备采购需求,合同总金额
为人民币10030.00万元(含税)。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030.00万元(含税),合同虽然已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本次销售业务最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影响尚不确定,具体影响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上述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
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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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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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公司大会议室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宜潘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
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11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6)。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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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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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管理的需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利源兴鑫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利源兴鑫”)核准迁入广东省江门市,并对应修改了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
人,经营范围等工商信息,且对应修改了利源兴鑫的公司章程。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近日,利源兴鑫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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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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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公司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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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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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管理的需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苏州)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苏州”)根据最新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调整了经营范围,并对应修改了
利和兴苏州的公司章程。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近日,利和兴苏州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称:利和兴智能装备(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YX2RE1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
园七期G3-1901-127单元
法定代表人:林宜潘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8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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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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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管理的需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广机电设备(深圳)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广机电”)和孙公司利和荟商业管理(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荟
”)于近期分别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工商变更,其中万广机电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股东信息等事
项;利和荟变更了公司住所,且分别对应修改了各公司章程。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近日,万广机电和利和荟均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分别取得了由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和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万广机电
名称:万广机电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7151852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轩社区环观中路308号立伟工业园厂房二201
法定代表人:王刘杰
注册资本:51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设计、生产经营非标机械设备(含涂装设备)、精密模治具、
精密电子零配件、涂装和烤漆流水线设备及从事机电产品的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销售代理;
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机
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二)利和荟
名称:利和荟商业管理(江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EAC7GD4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龙湖路36号1栋厂房自编B栋1层(经营场所:江门市江海区龙湖路36
号2栋1-2层、3层之一)
法定代表人:宋志会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1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
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
含特种设备);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居民日常
生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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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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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管理的需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利容电子(江门)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利容电子”)根据最新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调整了经营范围,并对应修改了利容电子的公
司章程。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近日,利容电子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称:利容电子(江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BTXADC1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龙湖路36号1栋自编A栋
法定代表人:林宜潘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7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
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
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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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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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完
成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承销保荐业务整合进入全资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现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李东茂先生和张春晖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法
定持续督导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公
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需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由于李东茂先生和张春晖先生工作发生变
动,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决定委派尚书磊先生和汤泽骏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接替李东茂先
生和张春晖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尚书磊先生和汤泽骏先生,继续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公司董事会
对李东茂先生和张春晖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尚书磊先生、汤泽骏先生简历
尚书磊先生,现任职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曾参与的项目包括
洁特生物(688026)IPO项目、九联科技(688609)IPO项目、利和兴(301013)IPO项目、洁
特生物(68802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御银股份(002177)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汤泽骏先生,现任职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会员。曾参与的项目包括洁特生物(688026)IPO项目、利和兴(301013)IPO项目和道氏技术
(30040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道氏转02)。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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