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92 泰福泵业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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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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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5-13│ 9.36│ 1.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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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2-09-28│ 100.00│ 3.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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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10│ 7.59│ 1305.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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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17│ 7.52│ 150.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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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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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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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 │ ---│ ---│ ---│ -105.7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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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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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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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 3.30亿│ 1.41亿│ 3.38亿│ 102.45│ 117.11万│ 2024-10-25│
│限公司高端水泵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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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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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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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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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南洋华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低│标的类型 │股权 │
│ │于51%的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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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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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邵雨田、冯江平、林富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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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 │
│ │浙江南洋华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华诚"、"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份并 │
│ │取得南洋华诚控股权,如交易完成,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2025年7月9日,公司与南洋华诚股东邵雨田、冯江平和林富斌签署了《《意向协议》,│
│ │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南洋华诚不低于51%的股份并取得南洋华诚控股权,具体收购比例以正式 │
│ │协议约定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南洋华诚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 │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双方以│
│ │及中介机构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开展了商业、法律、财务等专项尽职调查│
│ │。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双方未能就交易最终方案达成│
│ │一致。为切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
│ │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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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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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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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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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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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场地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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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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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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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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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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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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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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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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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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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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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场地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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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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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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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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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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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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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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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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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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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
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号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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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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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公
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
委派梁志勇和王文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沈云强、张勇言接替梁志勇
、王文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沈云强和张勇言。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云强于2007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五洲特纸、江瀚新材、久祺股份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言于2018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巨化股份、恒盛能源的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云强和张勇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产
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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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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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2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号
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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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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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司生产经
营稳定,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及场所: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
、铝、热轧卷板、不锈钢、塑料期货品种。
3、交易工具:交易工具为远期、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合约。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
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该额度在审批
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
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铝、热轧卷板、不锈钢、塑料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
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
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现货需求为依据,不以投机为目的,可以充分利用期货
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
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具有必要性。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
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
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
产经营相关的铜、铝、热轧卷板、不锈钢、塑料期货品种,交易工具为远期、期货、期权等衍
生品合约。
4、业务授权与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
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
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或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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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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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2日,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泰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的130%(含130%),根据《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
回泰福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
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内,如再次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
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4月30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泰福转债”再次触发上
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
否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泰福转债”)334.89万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3489.00万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3489.00万元的
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2年10月2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泰福转
债”、债券代码为“12316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泰福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2023年4月11日至2028年9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泰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40元/股。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
定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9.8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89元/股调整为19.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9
日生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82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
月24日生效。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于2025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68.80万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后,“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75元/股调整为19.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6日生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84元/股调整为19.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7日
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福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9.77元/股。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泰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已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泰福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为维护广大可转债
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2026年
1月13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内,如再次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
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4月30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泰福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
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
“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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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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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温
岭市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泰投资”)、温岭市益泰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泰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持有公司股份1547000股的股东宏泰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16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33%(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93464003股
,即公司目前总股本95337903股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873900股,下同)。
2、持有公司股份1380000股的股东益泰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33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16%。
3、上述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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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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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了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并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
48),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南洋华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华诚”)不低
于51%的股权并取得南洋华诚控股权。因双方未能就交易最终方案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各方
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并与南洋华诚股东邵雨田、冯江平和林富斌签署了《〈关于浙江南洋华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收购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9日,公司与南洋华诚股东邵雨田、冯江平和林富斌签署了《关于浙江南洋华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意向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南洋华诚不低于51%的股份并取
得南洋华诚控股权,具体收购比例以正式协议约定为准。同时,出于谨慎考虑,将本次交易认
定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南洋华诚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反复
协商、论证及完善。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2025年8月8日、2025年9月8日、2025年10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分别披露了《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3、2025-064、2025-074)。
三、关于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双方以及
中介机构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开展了商业、法律、财务等专项尽职调查。交
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双方未能就交易最终方案达成一致。
为切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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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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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为保证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调整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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