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89 蕾奥规划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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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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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新投蕾奥私│ 12000.00│ ---│ 40.00│ ---│ -62.67│ 人民币│
│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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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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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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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 2.81亿│ 0.00│ 2141.73万│ 13.37│ 319.96万│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0.00│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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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领域人工智能大│ 1.21亿│ 1241.78万│ 1241.78万│ 10.26│ ---│ ---│
│模型及四大应用技术│ │ │ │ │ │ │
│研发项目 │ │ │ │ │ │ │
├─────────┼──────┼─────┼─────┼─────┼─────┼──────┤
│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 1526.44万│ 1526.44万│ 1526.44万│ ---│ ---│ ---│
│户的超募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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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 1.39亿│ 3580.30万│ 1.10亿│ 79.34│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0.00万│ 0.00│ 7166.82万│ 102.38│ ---│ ---│
├─────────┼──────┼─────┼─────┼─────┼─────┼──────┤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1.30亿│ ---│ ---│ ---│ ---│ ---│
│资金 │ │ │ │ │ │ │
├─────────┼──────┼─────┼─────┼─────┼─────┼──────┤
│城市领域人工智能大│ ---│ 1241.78万│ 1241.78万│ 10.26│ ---│ ---│
│模型及四大应用技术│ │ │ │ │ │ │
│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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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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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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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王富海、陈宏军、朱旭辉、金铖、牛慧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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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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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 │
│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
│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
│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
│ │ 1、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
│ │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70,0│
│ │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贷款利率及融资的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 │。为了保证此次授信申请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接受关联自然人王富海先生、陈宏军先生│
│ │、朱旭辉先生、金铖先生、牛慧恩女士为该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无偿担保。上述综合│
│ │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 │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 │ 上述关联方均同意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
│ │用,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发生交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
│ │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
│ │ 2、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保证人王富海先生、陈宏军│
│ │先生、朱旭辉先生、金铖先生、牛慧恩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
│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
│ │事王富海先生、陈宏军先生、朱旭辉先生、金铖先生以及关联监事牛慧恩女士均回避该项表│
│ │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
│ │东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王富海先生、陈宏军先生、朱旭辉先生、金铖先生│
│ │、牛慧恩女士。其中,王富海先生为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董事长;陈宏军先生为公司持 │
│ │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朱旭辉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金铖先生为│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牛慧恩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
│ │ 以上关联自然人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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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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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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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1、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70000
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贷款利率及融资的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为
了保证此次授信申请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接受关联自然人王富海先生、陈宏军先生、朱旭
辉先生、金铖先生、牛慧恩女士为该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无偿担保。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上述关联方均同意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发生交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
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2、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保证人王富海先生、陈宏军先
生、朱旭辉先生、金铖先生、牛慧恩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王富
海先生、陈宏军先生、朱旭辉先生、金铖先生以及关联监事牛慧恩女士均回避该项表决。该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王富海先生、陈宏军先生、朱旭辉先生、金铖先生、
牛慧恩女士。其中,王富海先生为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董事长;陈宏军先生为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朱旭辉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金铖先生为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牛慧恩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以上关联自然人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
(含本数)的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贷款利率及融资的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为了保
证此次授信申请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接受关联自然人王富海先生、陈宏军先生、朱旭辉先
生、金铖先生、牛慧恩女士为该金融机构授信业务提供无偿担保。
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
金融机构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并且关联方不收取公司担保费用,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体现了公司股东、董监高等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事项内容及
期限,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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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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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
联方和关联交易。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各项资
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2,531,05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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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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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鹏盛A审字[2025]00097号”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14753.0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
2012404.36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7756413.15元,其中,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
润216341784.07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资金状况及
未来发展,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
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分配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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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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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黄文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工作变动的原因,黄文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文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09200.00股,其中:持有公司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股份32760.00股,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其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持有公司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6440.00股,因离职其不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将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该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黄文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黄文
超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吕雅萍女士担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吕雅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吕雅萍女士简历详见附
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3965219
传真电话:0755-23965216
电子邮箱:ir@lay-out.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天健创智中心A塔楼8层,邮政编码:51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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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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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30.15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
月21日和2023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80)。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15元/股(含
)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3.16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
60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
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
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126672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0%,最高成交价为14.81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10.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251053.9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支付的资
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11月6日。本次回购符
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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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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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郑州分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郑州分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分公司负责人:魏良
4、分公司住所:河南省郑州市(具体地址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方能确定)
5、分公司经营范围:区域与城乡规划设计;城市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旅游策划
与规划;交通规划设计;园区运营与管理咨询;城市信息系统研究与应用咨询。(以上经营范
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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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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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
联方和关联交易。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2024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
半年度各项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619784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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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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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6
日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牛慧恩女士主
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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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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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蕾奥建筑
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在浙江省宁波市设立深圳市蕾奥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宁
波分公司(以下简称“蕾奥建筑宁波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设立蕾奥建筑宁波分公司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设立蕾奥建筑宁波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蕾奥建筑宁波分公司于近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情况如下:
一、蕾奥建筑宁波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蕾奥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DW1LEF49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负责人:赵伟
5、成立日期:2024年08月02日
6、营业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卖面桥村工贸三路66-88号(B095)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
;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施
工;建筑劳务分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蕾奥建筑宁波分公司符合公司业务布局,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拓地方市场,对公
司业务拓展有积极正面的影响。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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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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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
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鉴于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对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会计年度为2023年度。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
营业收入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58名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不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数量及调整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2月24日,授予价格为9.96元/股。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
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96元
/股调整为6.6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2)。
2、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
案》。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61元/股调整为5.05元/股,回购数量由289350股调整为37617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公司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76178股,回购价格5.0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35337.85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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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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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
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税稽通[2024]50号)的要求,对2021年1月1日
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收自查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2021年至2023年期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各项税费1492.09万
元,需缴纳滞纳金共计253.52万元,合计需缴纳1745.61万元。
二、补缴税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
项给予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
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
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4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约1433.55万元,最终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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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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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海外业务拓展需要,与自然人陈晓星、李吾良、邓军共同出资在
香港设立蕾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蕾奥国际”)。蕾奥国际注册资本为300万港币
,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53万港币,占注册资本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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