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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络电子(30097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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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75 商络电子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4-12│ 5.48│ 2.31亿│ ├───────────┼───────────┼───────────┼───────────┤ │可转债 │ 2022-11-17│ 100.00│ 3.8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亿维特(南京)航空│ ---│ ---│ 10.00│ ---│ -7.45│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 2.87亿│ 28.90万│ 2.07亿│ 72.16│ ---│ 2025-06-30│ │基地项目 │ │ │ │ │ │ │ ├─────────┼──────┼─────┼─────┼─────┼─────┼──────┤ │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建│ 1.55亿│ ---│ 7943.37万│ 100.43│ ---│ 2023-04-01│ │设项目 │ │ │ │ │ │ │ ├─────────┼──────┼─────┼─────┼─────┼─────┼──────┤ │扩充分销产品线项目│ 1.52亿│ ---│ 1.53亿│ 100.51│ ---│ 2021-09-01│ ├─────────┼──────┼─────┼─────┼─────┼─────┼──────┤ │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 1190.76万│ ---│ 1208.08万│ 101.45│ ---│ 2024-12-31│ │升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 9000.00万│ 100.00│ ---│ ---│ ├─────────┼──────┼─────┼─────┼─────┼─────┼──────┤ │商络数字化运营平台│ 2816.01万│ ---│ ---│ ---│ ---│ ---│ │(DOP)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南京商络电│新加坡商络│ 2.6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7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3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深圳商络展│ 287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宏电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深圳商络展│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宏电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深圳商络展│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宏电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12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深圳市星华│ 1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港实业发展│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深圳市星华│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港实业发展│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深圳商络展│ 2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宏电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9-16│其他事项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南京 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 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 结果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 情况。 ──────┬────────────────────────────────── 2025-09-16│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规划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进一步细化《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关于 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 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年-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制定《规划》的原则 董事会制定《规划》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当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向股东进行分配。 二、制定《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银行信贷及其他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 方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 自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公司具体分红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 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 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 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 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 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3、现金分红的比例:采取固定比率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 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 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 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 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在股东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 ──────┬────────────────────────────────── 2025-09-16│其他事项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召开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9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 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6日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2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 西街4号绿地之窗C3-9层公司会议室 ──────┬────────────────────────────────── 2025-07-1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4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9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沙宏志先生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6-28│其他事项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 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认真审议、民主表决,同意选举张伏兵(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张伏冰先生,中国国籍,1990年7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 院EMBA在读。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于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和市 场部技术支持部门经理,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营销中心消费行业部长、市场供应 中心战略产品开拓部长,现任公司业务拓展中心战略产品开拓部长兼模拟及模组产品部长。 截至目前,张伏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0%,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5-06-28│其他事项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召开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4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9层公司会议室 ──────┬────────────────────────────────── 2025-06-28│其他事项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六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2025-06-04│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意向协议”)仅系各方友好 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涉及本次收购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将由相关各方根 据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本次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后续推进 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方基于尽职调查和商谈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使投资方案变更或推进进 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2、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鉴于投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作为意向协议,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 绩的影响。 4、本次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立功科技”)的主要股东陈智红、周立功、广州市呈祥投资有限公 司、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立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众咖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立功科技部分股 权,并达到控股标的公司的目的。具体收购方案、收购股权比例、交易结构和交易价格将根据 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714215521P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成立日期:1999年2月5日 5、法定代表人:陈智红 6、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子产品批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软件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软件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电子产品零售;集成 电路设计。 8、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43号第7层 9、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陈智红持股比例为17.32%、周立功持股比例为15.28%,广州市 呈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9.29%、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4.59% 、珠海立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8.48%、珠海众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为6.08%。 10、关联关系:立功科技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1、经查询,立功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5-04-21│对外担保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络电子”)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 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 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 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 )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 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 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 ,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 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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