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71 博亚精工 更新日期:2025-05-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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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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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零部件及智能精│ 2.80亿│ 6046.93万│ 2.45亿│ 100.57│ ---│ 2024-12-31│
│密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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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发、检测及试│ 6020.00万│ 1030.41万│ 1996.71万│ 39.93│ ---│ 2025-06-30│
│验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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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980.00万│ ---│ 5009.47万│ 10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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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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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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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文蓉、李文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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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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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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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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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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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文蓉、李文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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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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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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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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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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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喜 1350.00万 16.07 61.85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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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50.00万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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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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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16 │质押股数(万股) │1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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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1.85 │质押占总股本(%) │1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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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文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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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中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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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5-1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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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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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14日李文喜质押了1350.0万股给深圳中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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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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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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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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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分别出具的《股份自愿增持计划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康晓莉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蒋宇峰先生,副总经理邓杰
礼先生,副总经理刘玉波先生,董事会秘书钟声先生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
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增持主体本次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
币38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76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康晓莉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蒋宇峰先生,副总经理邓杰礼先生,副
总经理刘玉波先生,董事会秘书钟声先生。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晓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14%;
邓杰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57%;除上述情况之外,增持主
体中其他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故拟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情况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期间,公司及增持
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实施期间,如公司
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在上述实施期限内也将继续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6个月。
8、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9、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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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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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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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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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
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长
年薪=董事长津贴+岗位工资
董事长津贴每年为税前37.5万元。岗位工资根据其岗位职责考核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年薪=非独立董事津贴+岗位工资
非独立董事津贴每年为税前12.5万元。岗位工资根据其岗位职责考核发放。
(三)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每年为税前12.5万元。
(四)监事会主席
年薪=监事会主席津贴+岗位工资
监事会主席津贴每年为税前12.5万元。岗位工资根据其岗位职责考核发放。
(五)监事及职工监事
年薪=监事津贴+岗位工资
监事及职工监事津贴每年为税前6.25万元。岗位工资根据其岗位职责考核发放。
(六)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方案为根据其工作年限、学历、职称等确定其基本工资,根据
其岗位及每个岗位的绩效方案确定其绩效工资,绩效方案由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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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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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
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
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为519870
10.0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6299291.31元;截至2024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2175809.80元。
结合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人民币(含
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21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拟转增336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
1760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
;同时拟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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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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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本公司股份101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205%)的董事周继红计划在自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0.0238%)。
2、持有本公司股份209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893%)的监事会主席陈思立计划
在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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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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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
实际开展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产品研发、检测及试验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进行调整。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受市场形势和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在实施
过程中不断优化具体方案,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内外
部影响因素,为让募投项目更好地符合公司“高端化、智能化、精密化、绿色化”的产品发展
方向,兼顾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打造更加完善的板带成型装备、核心零部件技术综合平台
,公司采取了稳健的投资策略,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
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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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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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文喜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826000股,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13.
75%。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文喜先生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本次司法冻结事项系李文喜先生与岑红女士
离婚纠纷一案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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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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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文喜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826000股,本次被司法再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5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
61.85%。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文喜先生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本次司法再冻结事项系李文喜先生与岑红
女士离婚纠纷一案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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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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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尚未开庭审理
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岑红;被告:李文喜
涉案的金额:尚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
本次诉讼事宜不存在变相减持或规避相关减持限制的情形,诉讼相关方仍需遵守相关减持
规定。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诉讼仅涉及实际控制人个人对公司的股东权益,不会
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公司实际控
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李文喜先生
通知,李文喜先生近日收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原告岑红诉李
文喜离婚纠纷案,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原告请求判令离婚并进行财产分
割。
李文喜先生、岑红女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
8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8%),岑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86%),双方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2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4%)。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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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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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文喜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8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98%,李文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累计质押数量为13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1.8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文喜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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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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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况
为满足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强化竞争力,拓展产品市场,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亚精工”)通过合资控股设立子公司的方式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以
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襄阳博亚智驱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亚智驱”)。博亚智驱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博亚精工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
%,本次投资完成后博亚智驱将成为博亚精工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博亚智驱已经完成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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