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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绿生物(30097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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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70 华绿生物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华绿之秀 │ 3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 │浙江华实 │ 2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 │菌生万物 │ 500.00│ ---│ 45.00│ ---│ 0.00│ 人民币│ ├─────────┼─────┼─────┼─────┼─────┼──────┼──────┤ │上海菌师 │ 200.00│ ---│ 80.00│ ---│ -35.72│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 9660.68万│ ---│ ---│ ---│ ---│ ---│ │份有限公司一厂技术│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 │泗阳华茂农业发展有│ 1.90亿│ ---│ ---│ ---│ ---│ ---│ │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年产3万吨真姬菇项 │ 3.10亿│ ---│ ---│ ---│ ---│ ---│ │目 │ │ │ │ │ │ │ ├─────────┼──────┼─────┼─────┼─────┼─────┼──────┤ │河北华绿之珍生物技│ ---│ 6094.96万│ 3.13亿│ 101.10│ 1951.60万│ 2023-08-31│ │术有限公司年产5.4 │ │ │ │ │ │ │ │万吨鲜品金针菇工厂│ │ │ │ │ │ │ │化生产项目 │ │ │ │ │ │ │ ├─────────┼──────┼─────┼─────┼─────┼─────┼──────┤ │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 ---│ 0.00│ 9980.00万│ 103.31│ ---│ ---│ │久补流1 │ │ │ │ │ │ │ ├─────────┼──────┼─────┼─────┼─────┼─────┼──────┤ │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 ---│ 0.00│ 1.98亿│ 104.32│ ---│ ---│ │久补流2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华绿生│南川华绿 │ 1.0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绿生│南川华绿 │ 1.0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江苏华绿生│浙江华实 │ 1.0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江苏华绿生│广西华绿 │ 9924.4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江苏华绿生│华蕈农业 │ 4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4│对外担保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 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时提供累计不超过74600.00万元人 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0.00万元人民币 ,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746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情形: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或者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个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可在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但是资产负债率 70%以上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公司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 准。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为公司截至2025年4月17日的担保余额与2025年 新增担保预计的合计数,且公司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担保额度。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业务发展和资金预算,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上述担 保额度有效期限内向下列公司提供合计约746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公司将对后续实际 担保情况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 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 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 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 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本年度审计事项确定其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2011年12月22日】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 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 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 .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3.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 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 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何峰 (1)从业经历 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3)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3年(自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当年起算)。 (4)何峰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2、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少游 (1)从业经历 2013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3)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年(自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当年起算)。 (4)秦少游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3、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洋 (1)从业经历 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3)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6年(自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当年起算)。 (4)李洋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4、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5、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2 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将在2024年度的基础上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 作情况等协商确定。公司拟聘请致同所执行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本年度审计事项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 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薪酬方案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相关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 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二、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并结合在公司实 际岗位和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与公司就其董事职务签署书面聘任协议且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和津贴,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3)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6万元/年(税前),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者享受其它 福利待遇,该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并结合在公司实际岗位和工作内容领取 薪酬,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 业绩等因素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最后确定薪酬的依据。 三、其他规定 1、2025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5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 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亦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 者津贴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或者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报告期内(2024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根 据识别和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 2025-04-24│银行授信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的需 要,积极拓宽资金融通渠道,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79,600万元人民 币(含本数,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申请的综合授信用 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票据贴现等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拟授权公司总经理 或者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有关的 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5-04-24│委托理财 ──────┴────────────────────────────────── 为充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士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实现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 更好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以定期存款、结构性 存款等形式存放,不会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资金不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 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即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 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 2025-03-05│股权回购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股份,并在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依照《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2024年3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03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 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2346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5%,最高成交价为13.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4629.29元(不含交易费用)。 ──────┬────────────────────────────────── 2025-02-20│其他事项 ──────┴────────────────────────────────── 2024年10月29日,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高投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发 展”)基于资产整合、资金周转及自身业务需要,拟减持合计不超过6315400股,即不超过公 告披露时公司股份总数的5.36%。减持期间为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 个月内,高投发展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高投 发展属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 ──────┬────────────────────────────────── 2024-10-18│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日:2024年10月22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886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75%3、本次归属人数:34人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1.46元/股 4、首次授予数量:329.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83%,占本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2.45%。 5、预留部分:70.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0.60%,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7.55%。 6、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均为公司正式 的在职员工。 ──────┬────────────────────────────────── 2024-10-18│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日:2024年10月22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4252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1.21%3、本次归属人数:53人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 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 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670.00万股的3.43%。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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