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69 恒帅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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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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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29│ 20.68│ 3.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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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5-05-29│ 100.00│ 3.2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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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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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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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创业投资合│ 500.00│ ---│ ---│ 487.85│ -4.15│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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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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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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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954万件汽车 │ 1.81亿│ 6058.12万│ 6058.12万│ 99.99│ 3002.70万│ 2025-12-31│
│微电机、清洗冷却系│ │ │ │ │ │ │
│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 │ │ │ │ │ │
│发中心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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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954万件汽车 │ 1.81亿│ 137.86万│ 1.21亿│ 100.95│ 3002.70万│ 2025-12-31│
│微电机、清洗冷却系│ │ │ │ │ │ │
│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 │ │ │ │ │ │
│发中心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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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 4.35亿│ 849.95万│ 1.55亿│ 60.96│ -46.12万│ 2026-04-11│
│热管理系统、智能感│ │ │ │ │ │ │
│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 │ │ │ │ │ │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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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 2.00亿│ 8917.49万│ 8917.49万│ 45.80│ ---│ 2027-10-16│
│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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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 7294.00万│ 1129.30万│ 1129.30万│ 16.86│ ---│ 202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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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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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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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变更“泰国新建汽车
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
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及签署
其他相关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等相关事宜,待股东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号),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面值总额3275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7590
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5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05万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9241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以泰国恒帅为实施主体实施本项目。项目建成达产
后预计将新增300万件门类电机、130万件充电门执行器、130万件隐形门把手执行器和300万件
洗涤泵等产能。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054.34万元。
(四)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实施“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内
容进行变更。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近年持续加大在新产品领域的投入,在主动感知清洗系统、热管理系统等领域取得了
较多成果和客户定点。主动感知清洗系统属于公司针对清洗系统领域产品的前瞻性布局,相较
传统清洗系统产品,该产品的智能化程度和复杂程度均有大幅提升,在未来高级别自动驾驶领
域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得益于高阶自动驾驶系统的快速发展,L3+级别的Robotaxi、无人快
递物流小车等自动驾驶商业化应用已逐步落地,并陆续扩散至乘用车领域市场。公司相关产品
也开始加速产业化渗透,已对多家客户终端进行适配交样。目前,公司的主动感知清洗产品已
取得部分客户的批量业务定点,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增量车型进入定点环节。依托清洗系统的
业务布局,积极顺应汽车新能源化、电动化趋势,公司在热管理系统业务单元亦有产品布局。
在热管理部件领域,公司冷却歧管产品已实现大批量量产,电子水泵也已取得大批量定点项目
。
根据公司当前发展现状,公司出于项目和产能投入的轻重缓急考虑,有针对性的调整公司
在泰国生产基地的产能布局情况。紧抓市场机遇建设优质产能,更好地服务乘用车市场,形成
更显著的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产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战
略规划。
三、变更后项目情况概况
本次变更后,“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将在原规划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和
公司业务发展,对项目投入和产能进行调整,原规划建设“300万件门类电机、130万件充电门
执行器、130万件隐形门把手执行器和300万件洗涤泵”产能,调整后的项目变更为建设“228
万件电机执行器、15万台套主动感知清洗系统及相关部件、150万件洗涤泵、131万件热管理系
统部件”,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和项目建设期不变。根据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税
后)为24.21%,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5.69年。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实施“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内
容进行变更。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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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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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及《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
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
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
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
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
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恒帅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
25年11月14日召开“恒帅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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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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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及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结合公司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500
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
止,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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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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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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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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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有效减少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提高
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
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3.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因公司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公司拟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
度,本次增加后,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由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
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4月2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
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交易违约风险以及预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使用期
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组织实施。现因公司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开展累计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增加后,公司拟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由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人
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
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有效减少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增加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增加后,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由累计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2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
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
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4、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
用募集资金进行该投资的情况。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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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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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选举邬赛红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邬赛红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邬赛红:女,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
历。2004年7月至2009年3月,任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工办主任;2009年3月至2019年7月,
任恒帅有限总经办主任;2019年7月至2025年7月,任恒帅股份总经办主任、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邬赛红女士持有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宁波玉米”)4%的财产份额,宁波玉米持有公司301.9542万股股份,宁波玉米持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2.6960%。邬赛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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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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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司将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7日下午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
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
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
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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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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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本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
接受提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提名人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三、本人当选独立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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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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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本人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
意接受提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提名人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三、本人当选非独立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职
责,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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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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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恒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国梅女士及
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恒帅转债,债券代码:123256,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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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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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恒帅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5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2759.00万元(3275900张)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
2759.00万元(3275900张)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5年6月17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5年5月29日至2031年5月2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
日期:2025年12月5日至2031年5月2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
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
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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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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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程序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发行概况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2759.00万元,发行数量为3275900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5年5月29日至2031年5月2
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票面利率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支付最后
一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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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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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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