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38 信测标准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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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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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1-18│ 37.28│ 5.3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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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8│ 24.93│ 4107.7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31│ 14.49│ 714.88万│
├───────────┼───────────┼───────────┼───────────┤
│可转债 │ 2023-11-09│ 100.00│ 5.3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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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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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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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3000.00│ ---│ ---│ 23345.00│ ---│ 人民币│
├─────────┼─────┼─────┼─────┼─────┼──────┼──────┤
│宁波市信测检测技术│ 56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常州信测标准技术服│ 510.00│ ---│ 51.00│ ---│ ---│ 人民币│
│务有限公司 │ │ │ │ │ │ │
├─────────┼─────┼─────┼─────┼─────┼──────┼──────┤
│柳州信测标准技术服│ 510.00│ ---│ 51.00│ ---│ ---│ 人民币│
│务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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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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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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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1986.63万│ 1.8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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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 2.88亿│ 2353.10万│ 1.59亿│ 55.46│ ---│ 2025-11-29│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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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 2.14亿│ ---│ 1.95亿│ 91.22│ 8519.64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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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 7382.32万│ ---│ 6915.25万│ 93.67│ 2993.67万│ ---│
│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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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1.05亿│ 799.40万│ 4594.42万│ 43.76│ 586.25万│ 2025-05-29│
├─────────┼──────┼─────┼─────┼─────┼─────┼──────┤
│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 5350.00万│ 271.76万│ 1148.74万│ 21.47│ 291.42万│ 2026-12-31│
├─────────┼──────┼─────┼─────┼─────┼─────┼──────┤
│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 6633.10万│ 423.70万│ 5333.80万│ 80.52│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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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4300.00万│ 946.67万│ 3194.83万│ 74.30│ 505.00万│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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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 3850.00万│ 492.02万│ 2864.79万│ 74.41│ 417.63万│ 2025-05-29│
├─────────┼──────┼─────┼─────┼─────┼─────┼──────┤
│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 1750.00万│ ---│ 1767.43万│ 101.00│ 545.54万│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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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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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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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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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信测标准环境技术服务(广东)有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公司2%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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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吕在先、刘万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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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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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的信测标准环境技术服 │
│ │务(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环境”)2%的股权已于2025年10月出售,本次交易完│
│ │成后,公司持有信测环境49%股权,信测环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
│ │ (一)出售信测环境股权的情况 │
│ │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2025年10月,公司将其持有的信测环境2%股│
│ │权出售至自然人吕在先、刘万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信测环境49%股权,信测环境 │
│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信测环境已完成股权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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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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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吕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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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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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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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与陈柯亘先生、吕杰中先生合资设 │
│ │立万物链上质信。万物链上质信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10万元,占比51│
│ │%;陈柯亘先生认缴出资245万元,占比24.50%;吕杰中先生认缴出资245万元,占比24.50% │
│ │。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共同出资方吕杰中先生系公司实 │
│ │际控制人、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是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对外投资设立│
│ │子公司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司对│
│ │外担保、受赠现金资产等除外,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方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
│ │计金额)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
│ │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 │
│ │相关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
│ │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已发表了无异│
│ │议的核查意见。 │
│ │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
│ │ (一)其他交易对手方情况 │
│ │ 陈柯亘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生,本科学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 │人。除本次与公司共同投资的万物链上质信外,陈柯亘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吕杰中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生,硕士学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 │人。吕杰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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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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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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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
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的理财产品
。
2、投资金额:在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基础上,增加15000万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测标准”)于2026年3月3
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
和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在公司于
2026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
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基础上,增加1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
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1、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
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
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商业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3、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基础上,增加1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
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委托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资金来源均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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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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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
则”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
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上述调整方法,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24.93元/股调整为14.4882元/股。
2023年6月5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379020
0股为基数,每10股派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述调整方法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4.4882元/股调整为14.1882元/股。
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59770
12股为基数,每10股派3.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47689655股。
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上述调
整方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4.1882元/股调整为9.5574元/股。
2025年5月29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14085
14股为基数,每10股派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10股转增4.0股,合计转增64563405股。
鉴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将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结
果如下:
1、回购价格的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3)调整结果
经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9.5574-0.4)÷(1+0.4)=6.541元/股。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16762股调整为2346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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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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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测标准”)于2026年3月3
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9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公告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9月27日和2021年10月8日披露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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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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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测标准”)于2026年3月3
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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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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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基数为243,496,348股,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此测算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73,048,904.4元;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97,398,539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一、审议程序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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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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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了《关
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218),持有公司股份6750062股的公
司特定股东李生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2月8日至2
026年3月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739019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7%),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34963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304056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1.77%)。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生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其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李生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33720股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为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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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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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4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49,940股,占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43,496,348股的0.14%。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尽快发布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
限售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共43名,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4
9,940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43,496,348股的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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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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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
5)。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黄飞先生、葛振华先生作为签字注册
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飞先生工作调整,立信现指派孙念韶先
生接替黄飞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黄飞先生、葛振华先生变更为孙念
韶先生、葛振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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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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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测标准”)于2026年1月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
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
回购品种等),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1、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
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
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商业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委托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投资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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