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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30092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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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25 法本信息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2-17│ 20.08│ 5.8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27│ 16.31│ 1033.83万│ ├───────────┼───────────┼───────────┼───────────┤ │可转债 │ 2022-10-21│ 100.00│ 5.8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1 │ ---│ ---│ ---│ 24500.00│ ---│ 人民币│ ├─────────┼─────┼─────┼─────┼─────┼──────┼──────┤ │其他2 │ ---│ ---│ ---│ 450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 3.07亿│ 0.00│ 2.02亿│ 65.77│ 1.47亿│ 2026-09-01│ │建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0.00│ 7600.00万│ 100.00│ 0.00│ ---│ ├─────────┼──────┼─────┼─────┼─────┼─────┼──────┤ │暂未确定用途超募资│ 1.27亿│ 0.00│ 0.00│ 0.00│ 0.00│ ---│ │金 │ │ │ │ │ │ │ ├─────────┼──────┼─────┼─────┼─────┼─────┼──────┤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 3114.42万│ 0.00│ 2974.03万│ 95.49│ 0.00│ 2022-09-01│ │管理平台项目 │ │ │ │ │ │ │ ├─────────┼──────┼─────┼─────┼─────┼─────┼──────┤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 6281.66万│ 0.00│ 5614.63万│ 89.38│ 0.00│ 2023-09-01│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5700.00万│ 0.00│ 5700.00万│ 100.00│ 0.00│ ---│ ├─────────┼──────┼─────┼─────┼─────┼─────┼──────┤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 0.00│ 0.00│ 166.24万│ 0.00│ 0.00│ 2023-08-25│ │管理平台项目结余资│ │ │ │ │ │ │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 │ │ │ │ │ │金 │ │ │ │ │ │ │ ├─────────┼──────┼─────┼─────┼─────┼─────┼──────┤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 0.00│ 0.00│ 736.51万│ 0.00│ 0.00│ 2024-01-10│ │设项目结余资金永久│ │ │ │ │ │ │ │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区域综合交付中心扩│ 2.96亿│ 788.68万│ 1182.63万│ 3.99│ 0.00│ 2027-11-01│ │建项目 │ │ │ │ │ │ │ ├─────────┼──────┼─────┼─────┼─────┼─────┼──────┤ │数字化运营综合管理│ 5627.86万│ 54.95万│ 282.56万│ 5.02│ 0.00│ 2027-11-01│ │平台升级项目 │ │ │ │ │ │ │ ├─────────┼──────┼─────┼─────┼─────┼─────┼──────┤ │产业数字化智能平台│ 6819.00万│ 36.96万│ 205.81万│ 3.02│ 0.00│ 2027-11-01│ │研发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1亿│ 0.00│ 1.61亿│ 100.00│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 0.00│ 0.00│ 23.40万│ 0.00│ 0.00│ 2024-03-19│ │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 │ │ │ │ │ │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深圳法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深圳法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深圳法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深圳法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深圳法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深圳法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严华 1800.00万 4.20 17.06 2025-12-23 ───────────────────────────────────────────────── 合计 1800.00万 4.2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2-16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06 │质押占总股本(%) │4.20 │ ├────────┼──────────────┴────────┴──────────────┤ │股东名称 │严华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5日严华质押了1800.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18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22 │质押占总股本(%) │3.50 │ ├────────┼──────────────┴────────┴──────────────┤ │股东名称 │严华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22 │解押股数(万股) │15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6日严华质押了1500.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22日严华解除质押15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15 │质押股数(万股) │24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1 │质押占总股本(%) │0.57 │ ├────────┼──────────────┴────────┴──────────────┤ │股东名称 │严华 │ ├────────┼──────────────────────────────────────┤ │质押方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28 │解押股数(万股) │244.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3日严华解除质押624.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28日严华解除质押244.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22│其他事项 ──────┴────────────────────────────────── 1、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6536; 2、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法本JLC1; 3、本次行权涉及人员为17人(调整后),行权数量为15.2256万份(调整后),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04%; 4、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行权价格:14.68元/份(调整后); 5、本次行权股份上市日:2026年7月21日。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法本信息”或“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满足,将采取集中行权方式行权。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本次激励计划包括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 2、授予数量(调整前):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 票期权)合计不超过542.09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7474.39万股的 1.45%。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2 .47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7474.39万股的0.83%,约占本次授予权 益总额的57.64%。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29.62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7474.39万股的0.6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42.36%。 3、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45元/股,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90元/股。 4、激励人数(调整前):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68人,包括公告本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业 务)人员(含外籍员工),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 2026-07-22│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日:2026年7月21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0.3760万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43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 后即可流通,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深圳市法本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或“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满足。 公司近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本次激励计划包括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 2、授予数量(调整前):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 票期权)合计不超过542.09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7,474.39万股 的1.45%。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2 .47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7,474.39万股的0.83%,约占本次授予 权益总额的57.64%。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29.62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7,474.39万股的0.6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42.36%。 3、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45元/股,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90元/股。 4、激励人数(调整前):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68人,包括公告本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业 务)人员(含外籍员工),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5、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归属/行权安排 6、业绩考核要求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或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 三个会计年度,对各考核年度定比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作为归属/行权条件。 根据上述指标每年的对应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 属/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2、特别提示: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 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计算方法: ①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限制 性股票/股票期权全部取25消归属/行权,并作废/注销;②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 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行权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行权比例X,未能获准归属/行权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取消行权,并进行作废/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 核评价结果(R)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额度。 各归属/行权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各激励 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行权的限 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归属 /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行权比例(D)。 对应当期未能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作废/注销,不可递延至下 一年度。若公司或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 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行 权的某一批次或者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取消归属/行权或终止本计划。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6月29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股票期权授权日,以7.42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授予302.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14.87元/份的 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授予219.19万份股票期权。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第三个 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共50.3760万股。 ──────┬────────────────────────────────── 2026-07-17│其他事项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行权期的目标值,第三个归属/行 权期公司层面的归属/行权比例为80%;以及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5 71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关于20 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近日 全部办理完毕。 ──────┬────────────────────────────────── 2026-07-17│其他事项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7月0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独立董事胡振超先生因连续任职 时间已满六年,因此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相关职务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同意,公司于2026 年0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 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董胜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此外,因胡振超先生离任后,公司将无以会计专业提名的独立董事,补提名米旭明 先生为公司以会计专业提名的独立董事。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07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董胜堂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米旭明先生为公司以 会计专业提名的独立董事;同时,公司对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正式生效(任期同第四届董 事会)。 ──────┬────────────────────────────────── 2026-07-1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科技创新中心南山智城A2栋3 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华先生由于工作及行程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经公司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吴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 2026-07-11│其他事项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5月3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意见。 (三)2023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四)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0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张贴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6月13日,公 司对《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进行披露。 (五)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七)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 (八)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第二个归属/行权期的归属/行权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十)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十一)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间,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股 票期权行权,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9.3800万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7-01│其他事项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意见。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在公示时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 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6月13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披露。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第二个归属/行权期的归属/行权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一)部分激励对象失去激励资格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5390万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396万份。 (二)2025年度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目标值 根据公司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 属/行权期的目标值,第三个归属/行权期公司层面的归属/行权比例为80%,故将对因2025年公 司层面业绩不达目标值不能归属的20%的限制性股票12.5940万股予以作废,不得行权的20%的 股票期权8.6514万份予以注销。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14.1330万股,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1910万份。本次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7-01│其他事项 ──────┴──────────────────────────────────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离任的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 胡振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胡振超先生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相关职 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胡振超先生辞职后将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缺少会计专 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 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补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胡振超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振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胡振超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胡振超先 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 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董胜堂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此外,因胡振超先生离任后,公司将无以会计专 业提名的独立董事,补提名米旭明先生为公司以会计专业提名的独立董事(简历请见附件),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胜堂先生、米旭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 2026-07-01│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3人。 2、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50.3760万股。 3、本次可归属的授予价格(调整后):7.23元/股。 4、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6-07-01│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3人。 2、本次拟行权股票数量:34.6056万份。 3、本次可行权的授予价格(调整后):14.68元/份。 4、行权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 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6-07-01│价格调整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或“公司”)于2026年6月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意见。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在公示时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 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6月13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披露。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的议案》。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第二个归属/行权期的归属/行权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 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8,708,94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3,894,533股后 的424,814,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即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424,814,412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人民币21,240,720.6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法本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 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则股票权益的授予/行权价格与权益数量将依据本 激励计划作以调整。 ──────┬────────────────────────────────── 2026-07-01│价格调整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或“公司”)于2026年6月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 买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 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 购买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22.25元/股调整为22.20 元/股。 二、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情况 鉴于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8708945股扣除回购专 用账户持有股份3894533股后的424814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根 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至相应批次标的股票完成 过户日之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受让 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由于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尚未完成股票的非交易过户,因此本员工 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22.25元/股调整为22.20元/股。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7-01│其他事项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延期,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8年9月。 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号)同意注册,2020年12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7万股,发行价为20.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49,989,6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872,431.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5,117,168.8 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月23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52号)。募集资金已 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26-07-0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5-27│其他事项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 、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由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5421713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城社区 龙珠大道880号南山区科技创新中心1栋1单元(A2)36层-38层 法定代表人:严华 注册资本:42,870.89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08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程序编制;互联网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硬件嵌入式软件及系统周边的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进出口;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翻译咨询、翻译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 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 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销售代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增值电信业务;人力资源服务 (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 ──────┬────────────────────────────────── 2026-05-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科技创新中心南山智城A2栋3 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24│其他事项 ──────┴────────────────────────────────── 1、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以 下合称“子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 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3、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深圳市法本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降低融资费用,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引入利率较低的外币贷款支持业务发展,并将根据需 要陆续办理外币借款。由于目前国际外汇市场变化较快,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 司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从事与银行外币借款、公司及子公司经 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欧元、美元、日元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超过2亿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 (三)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 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四)交易对方 境内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 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联董事严华先生、李晖先生、吴超先生回避表决。会议还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独立董事以津贴方式按月发放。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 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基本薪酬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 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奖励是对非独立董事本职工作成绩与成效进行的额外奖励,与公司 年度经营绩效、个人业绩相挂钩,于年终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期间,根据考核结果确 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另外,公司可根据与非独立 董事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关书面约定等,与基本薪酬一起按月预发放部分绩效薪酬。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依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 制度,结合非独立董事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保留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3-24│其他事项 ──────┴────────────────────────────────── 因经营发展需要,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办公地址 已由原“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15号威大科技园B座1层-6层”搬 迁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科技创新中心南山智城A2栋36层-38层”。 公司投资者联系地址同步变更为以上新办公地址,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网 址、电子信箱、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 2026-03-0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 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法本信息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3年3月15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 5730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9%,最高成交价为24.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20元/股 ,成交总金额38996629.99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4年10月1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4353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39元/股,最低价为7 .3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71496.2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830566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9%,该部分股票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31061”。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 份额为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310.00万元(含预留部分)。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038202股(含预留部分),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28708945股的 0.2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首次授予人数为65人(不含预留份额人数),实际首次认购份额为 1848.00万份,认购资金总额为1848.00万元,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 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计提的专项奖励基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 资金,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向参与对 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83056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3月6日通过非 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 份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9%,过户价格为22.25元/股。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锁定期 为12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相应批次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 的考核结果且满足锁定期要求后,持有人所持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分三个批次归属,各批次 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 2026-02-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15号威大科技园B座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2026-02-1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 月2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 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15号威大科技园B座1楼会议室 ──────┬────────────────────────────────── 2025-12-23│股权质押 ──────┴──────────────────────────────────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登记手 续。 ──────┬────────────────────────────────── 2025-12-16│股权质押 ──────┴──────────────────────────────────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2025-12-05│其他事项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根 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结合公司 治理结构调整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 举曾家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曾家梁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本次 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 曾家梁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就职于中国广 核集团有限公司、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4月加入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家梁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500000份份额。曾家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董事任职条件。 ──────┬────────────────────────────────── 2025-12-0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2月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15号威大科技园B座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5-11-20│银行授信 ──────┴──────────────────────────────────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 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 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授信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公司或子公 司与授信机构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 2025-11-2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8日。 (七)出席对象:1、截至2025年1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15号威大科技园B座1楼 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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