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16 朗特智能 更新日期:2025-12-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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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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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1-20│ 56.52│ 5.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27│ 8.71│ 675.1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09│ 8.71│ 140.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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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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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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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4769.48│ ---│ ---│ 51065.7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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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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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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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2亿│ ---│ ---│ ---│ ---│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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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万│ ---│ 45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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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 2.42亿│ 7698.33万│ 9676.03万│ 40.04│ 0.00│ 2026-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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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1.08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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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 1.85亿│ ---│ 7654.39万│ 100.00│ 297.88万│ 2024-12-31│
│扩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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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7000.00万│ ---│ 7239.84万│ 103.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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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 0.00│ 7698.33万│ 9676.03万│ 40.04│ ---│ 2026-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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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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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30 │交易金额(元)│1.3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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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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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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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百仕威实业(新加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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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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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或“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 │
│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 │集资金12,234.62万元、自有资金1,520.53万元合计13755.15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百仕威实 │
│ │业(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百仕威”)向全资孙公司百仕威电子(泰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百仕威”)增资及实缴出资以实施“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相关款项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分批拨付。公司全资子公司百仕威实业(香港)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香港百仕威”)以自有资金138.94万元对泰国百仕威增资及实缴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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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30 │交易金额(元)│138.9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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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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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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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百仕威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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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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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或"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 │
│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 │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 │金12,234.62万元、自有资金1,520.53万元合计13755.15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百仕威实业( │
│ │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百仕威")向全资孙公司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泰国百仕威")增资及实缴出资以实施"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相关款项│
│ │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分批拨付。公司全资子公司百仕威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香港百仕威")以自有资金138.94万元对泰国百仕威增资及实缴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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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1 │交易金额(元)│5.0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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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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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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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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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禹孟初、李伟华、深圳乘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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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龙之源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之源”或“标的公司”)5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龙之 │
│ │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交易各方 │
│ │ 甲方: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一:禹孟初 │
│ │ 乙方二:李伟华 │
│ │ 乙方三:深圳乘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二)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经双方初步接洽,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收购意向协议如下: │
│ │ 1、交易标的 │
│ │ 经各方初步协商,甲方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55%的股权,最终收购比 │
│ │例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 │
│ │ 2、交易价格 │
│ │ 经各方初步协商,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前的整体估值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本次交易 │
│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06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甲方聘请的符合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 │报告中确认的资产评估净值作为参考,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 │
│ │ 自意向性协议签署以来,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
│ │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股权收购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磋商,但鉴于在约定时间内,双方│
│ │未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无法签署正式收购协议。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
│ │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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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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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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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立田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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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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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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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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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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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东精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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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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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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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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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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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立田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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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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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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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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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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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东精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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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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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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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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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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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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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其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2026年度拟以信用、自有资产抵押等
方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银行票据业务、信用证等有关业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
限为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此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
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本次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欧
阳正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一切事务,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增加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可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有利于公司可持
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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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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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四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73113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4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5949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8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16417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6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437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8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董事通过
视频方式参会)及见证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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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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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
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3)交易场所/对手方: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所需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或等值外
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2、已履行审议程序: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
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
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
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价
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外销占比较高,美元是主要结算币种,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
因素影响,汇率市场波动频繁,为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锁定结售汇成本
,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外汇衍生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风险敞口变
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从而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
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
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
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
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
良好,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四)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
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
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5年12月
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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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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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
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
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所处行业
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具体方案如下: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
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每人每年7.2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
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
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
发放。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
成情况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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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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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
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
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付丽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付丽萍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将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
举产生的六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付丽萍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附件:
付丽萍女士,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2年8月至2004年5月,任东莞市华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06年2月至2007年1月,
任日机电机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8年2月至2015年1月,任德克泰克(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2015年3月入职公司,曾任公司财务主管,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丽萍女士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
股票108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泰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
1641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
.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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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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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
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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