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04 威力传动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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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7-31│ 35.41│ 5.5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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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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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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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 │ 0.00│ ---│ ---│ 2349.25│ -0.65│ 人民币│
├─────────┼─────┼─────┼─────┼─────┼──────┼──────┤
│24MYEB1 │ 0.00│ ---│ ---│ 2158.34│ 0.00│ 人民币│
├─────────┼─────┼─────┼─────┼─────┼──────┼──────┤
│中证2000ETF │ 0.00│ ---│ ---│ 0.0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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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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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 3.54亿│ 2593.33万│ 2.94亿│ 82.90│-4526.11万│ 2023-04-0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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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1亿│ 946.01万│ 8576.91万│ 85.28│ 0.00│ 202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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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48.39万│ 1.0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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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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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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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银川威马电│ 325.77万│人民币 │2024-06-28│2025-06-26│连带责任│否 │否 │
│动技术股份│机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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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银川威马电│ 260.00万│人民币 │2024-08-23│2025-08-20│连带责任│否 │否 │
│动技术股份│机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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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银川威马电│ 260.00万│人民币 │2024-07-31│2025-07-24│连带责任│否 │否 │
│动技术股份│机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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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银川威马电│ 80.00万│人民币 │2024-09-24│2025-09-22│连带责任│否 │否 │
│动技术股份│机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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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银川威马电│ 74.23万│人民币 │2024-07-02│2025-06-30│连带责任│否 │否 │
│动技术股份│机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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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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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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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4日(星期一)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60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
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50,926,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3
42,098股(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71.38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
,代表股份50,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4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
,代表股份526,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526,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3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526,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7%
。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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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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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现就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事宜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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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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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威力传动”)拟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
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
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
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亦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
下: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
发展情况,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
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届
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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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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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申
请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按照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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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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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
制,充分调动独立董事履职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
业薪酬水平及区域经济环境等因素,拟对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调整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二、由每人每年津贴为人民币8.06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津贴为人民币12.00万元
(含税);
三、以上调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独立董事更
好参与公司治理工作,进一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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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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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力传动”或“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
(二)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2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
7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2)。
(四)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5年7月17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410股取消归属并予以作废失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
励对象外的其余4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4228股取
消归属并予以作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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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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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股东回报意识,充分维护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障
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战略发展规划、
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现
金流状况、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
利润分配方式,并结合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
投资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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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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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期持股计
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本期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35,366股公
司股票已于2024年7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
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自2024年7月30日起至2028年7月29日止。
本期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标
的股票比例依次为20%、3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
核结果计算确定。
(一)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度审计报告》(天健审字(2025)7430号),本期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未达到业绩
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0,不可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67,074股。
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的规定,因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该期未解锁
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将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管理委员会应以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额为限
返还持有人对应份额的原始出资,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后续安排
本期持股计划尚在存续期内,本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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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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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议案》,选举陈永宁女士(简历见附
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本次职工董事选举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陈永宁:女,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
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岗;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综合
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永宁女士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5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255%,陈永宁女士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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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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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
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
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2、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其他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为人民币8.06万元(含税);
(3)监事在公司任职其他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监事未
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三、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
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
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
)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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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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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2024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
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1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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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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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
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4月7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首次回购股份数量10040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1387%,最高成交价
为54.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10956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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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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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的发展,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发改委”)及宁夏回族自治区
农业农村厅下发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千乡万村驭风
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4〕450号)后,积极对接政府相关部
门,参与项目申报工作。
2024年10月29日,自治区发改委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开发布了《自治区发展改
革委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建设清单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
24〕804号),公司获“灵武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20MW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永宁县威
力传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15MW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及“红寺堡‘千乡万村驭风行动’30
MW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指标,项目规模共计65MW。取得指标公示文件后公司开展了相关前期
手续工作,并向自治区发改委报送了相关请示及材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吴忠市威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忠威泽
”)已收到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红寺堡“千乡万村驭风行动”30MW分散式风
电试点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5〕3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项目核
准批复的公告》,其余项目尚需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核准批复。
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实施建设上述项目。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建设,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投资新建风电试点项目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
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灵武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20MW分散式风电试点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20MW风力发电机组
2、项目建设地点:灵武市杜家滩村
3、项目实施主体:宁夏威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4、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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