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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30088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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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86 华业香料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9-04│ 18.59│ 2.2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06│ 11.65│ 283.10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 1.68亿│ 0.00│ 1.84亿│ 101.15│ 1082.34万│ 2024-06-30│ │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 1.82亿│ 0.00│ 1.84亿│ 101.51│ 1082.34万│ 2024-06-30│ │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10.13万│ 3221.91万│ 3221.91万│ 100.37│ ---│ ---│ ├─────────┼──────┼─────┼─────┼─────┼─────┼──────┤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 4000.00万│ 0.00│ 1070.72万│ 100.00│ ---│ 2023-11-30│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506.85万│ 0.00│ 104.79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华业香│安徽华业香│ 1.15亿│人民币 │2025-06-26│2035-05-28│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料合肥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华业香│安徽华业香│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6-26│2029-06-25│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料合肥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安徽华业香│安徽华业香│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4-07│2030-04-07│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料合肥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0-31│其他事项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 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 经理徐基平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439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徐基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 2025-10-27│其他事项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华文亮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439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华文亮先生自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期 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197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96%。上述权益 变动后,华文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众润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77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31.79%。 近日,公司收到华文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潜山众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众润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华文亮先生 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8000股,占公司当 前股份总数的1.19%。本次权益变动后,华文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众润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22890200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1.79%降低至30.60%,触及1%的整数倍。 ──────┬────────────────────────────────── 2025-10-23│委托理财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已经到期。 为了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继续使用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合理利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 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品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 稳健型的投资产品,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 2025-10-23│价格调整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1.65元/股调整为11.50元/股安徽华业香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 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 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12月2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华业 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华业 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1月6日作为 首次授予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124.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五)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2025年中期权益 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由11.65元/股调整为11.50元/股。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0月20日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本次调整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11.65元/股。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7 9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6751元人民币现金。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6月20日实施完毕。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2025年中期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7479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 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9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10月9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 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11.65-0.0996751-0.05=11.50元/股。 (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审议通 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0-23│其他事项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外销业务占比较高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 绩的影响,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二、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的币种: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为美元); 2、业务规模: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 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5、业务期间: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2025-10-10│其他事项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华文亮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439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华文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潜山众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众润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华文亮先生 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19700股,占公司 当前股份总数的0.96%。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文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众润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497900股,占 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32.75%;本次权益变动后,华文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众润投资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2377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7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5-08-27│其他事项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及2025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 2、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自公司公告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 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 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现决定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相关事项。 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将继续通过自有、自筹资金加快推进年产1300 吨香料生产装置项目的建设,持续推动公司稳定、高质量发展。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 025年8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安徽省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安徽 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清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2025-08-27│其他事项 ──────┴──────────────────────────────────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 股本7479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3739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7-24│其他事项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7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 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7455.5万元增加至7479 .8万元,股份总数由7455.5万股增加至7479.8万股,并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 并取得了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408007408647014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基平 注册资本:柒仟肆佰柒拾玖万捌仟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12日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 经营范围:香精、香料、油田助剂、炼油助剂、金属加工助剂、纺织助剂、水处理剂、精 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开发、生产、销售(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 2025-06-25│其他事项 ──────┴────────────────────────────────── 1、以下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关于 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 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 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 2025-06-25│其他事项 ──────┴──────────────────────────────────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 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或注册。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 施,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 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 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 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 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 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 自持股比例共享。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300.00万元(含本数),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不超过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融资总 额。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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