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68 杰美特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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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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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8-10│ 41.26│ 11.9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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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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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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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之珑科技有│ 51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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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杰珑科技有限│ 510.00│ ---│ 51.00│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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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美盛科技有│ 300.00│ ---│ 51.00│ ---│ -54.63│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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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鸿天成投资│ 10.00│ ---│ 100.00│ ---│ -0.03│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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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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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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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 ---│ ---│ ---│ ---│ 0.00│ 2025-12-30│
│品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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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 2.77亿│ ---│ ---│ ---│ 0.00│ 2025-12-30│
│品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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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256.76万│ ---│ 4256.76万│ 100.00│ 0.00│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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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5528.92万│ 94.42│ 0.00│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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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 ---│ ---│ ---│ 0.00│ 2025-12-30│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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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 1.26亿│ 1544.12万│ 9006.53万│ 71.36│ 0.00│ 2025-12-30│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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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2.26亿│ 2.2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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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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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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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5年12月4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为提高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资产收益,公司拟将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宝路10
3号的杰美特大厦(整栋,含地下室)对外出租。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派的相
关人员对外办理对外出租资产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
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1、承租方名称:深圳市壹玖捌肆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G22C5X
3、法定代表人:李泽梅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陶元社区南科创元谷10栋1层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2年08月25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住房租赁;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
场营销策划;物联网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专业保
洁、清洗、消毒服务;酒店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数据处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消防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停车场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物业管
理;房地产经纪;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
子商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深圳市壹玖捌肆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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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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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80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
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由于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授信可能存在担保要求,在上述授信额度
有效期内,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实现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同意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累计
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的实际资金需求
确定。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的金融机构、融资方式、融资金额,
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办理各类
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各类贷款、信用证、银行承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兑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等业务。
上述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担。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的需求,保障生产
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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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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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5年12月4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
施期限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43号)同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41.26元,募集资金总额1,320,3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
及验资和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30,616,905.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189,703,094.3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5-00017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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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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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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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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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为公司进行2025年年度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
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娇娜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桂林旅游、
卫光生物、信立泰、瑞华泰、共同药业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秀娥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汤艳群简介:从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
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
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
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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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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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思腾合力(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腾合力”、“标
的公司”)控制权。鉴于交易各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未能达成最终方案和
正式协议。经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思腾合力的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思腾合力将成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具体情况尚待审计工作完成后方能确定。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
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反复协商、论证及完善。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按
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
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2025年6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9)。
2025年7月19日、2025年8月19日、2025年9月19日、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20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056、2025-065、2025-069、2025-075)。
三、关于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开
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
了多次协商,但双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
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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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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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杨绍煦先生、刘
辉先生、李云女士、卞尔丽女士、谌光平先生、刘述卫先生均为泰安大埠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原深圳市大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埠”)原合伙人,因大
埠解散清算,其持有的杰美特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合伙人
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大埠全体原合伙人均已签署《关于继续履行泰安大埠相关承诺的
承诺函》,具体情况请见《关于公司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2、公司已于2025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
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1)公司股东黄新先生、杨绍煦
先生、刘辉先生、李云女士、卞尔丽女士、谌光平先生、刘述卫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分
别为:
①黄新先生预计减持数量:1240000股,占总股份0.978%
②杨绍煦先生预计减持数量:415500股,占总股本0.328%
③刘辉先生预计减持数量:6900股,占总股本0.005%
④李云女士预计减持数量:1039股,占总股本0.001%
⑤卞尔丽女士预计减持数量:18397股,占总股本0.015%
⑥谌光平先生预计减持数量:215000股,占总股本0.170%
⑦刘述卫先生预计减持数量:8500股,占总股本0.007%
注:在计算预计减持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本次减持期间: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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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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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455元/股(调整后)。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
议,并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4年10月11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19,800股,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25年1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7、2025年2月14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0,103股,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登记。
8、2025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
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9.5元/股。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10、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
后)》,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455元/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
退休而离职或与公司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455元/股(调整后)。
2、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总金额为28,365元,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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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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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
人数由90人调整为89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628720股调整为627520股,占公司
最新股本总数127952000股的0.49%。
2、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相关手续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公告,敬请
投资者关注。
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
整后)》,由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人数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数由90人调整为89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628720股调整为
627520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5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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