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65 大宏立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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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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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8-07│ 20.20│ 4.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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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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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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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筛分(成套)设│ 2.87亿│ 211.39万│ 2.21亿│ 77.02│ 0.00│ 2024-12-31│
│备智能化技改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万│ 0.00│ 17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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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4105.00万│ 0.00│ 4223.64万│ 102.89│ 0.00│ 2024-03-31│
├─────────┼──────┼─────┼─────┼─────┼─────┼──────┤
│营销服务中心项目 │ 4029.00万│ 0.00│ 1602.22万│ 39.77│ 0.00│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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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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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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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宏邑鑫达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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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亲属为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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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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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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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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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宏邑鑫达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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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亲属为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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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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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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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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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宏邑鑫达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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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亲属为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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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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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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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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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宏邑鑫达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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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亲属为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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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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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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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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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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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重庆汇芝林│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器股份有│实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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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仁寿川森商│ 1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器股份有│贸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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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通化县巨丰│ 718.4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器股份有│采石场(普│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通合伙)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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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泽库县正鑫│ 62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器股份有│建设工程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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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涞源旭安建│ 418.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器股份有│材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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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青川开全建│ 373.4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机器股份有│筑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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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陇南市琨晨│ 31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器股份有│建设工程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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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黑龙江耀世│ 220.9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器股份有│建筑工程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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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凉山州鑫顺│ 11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器股份有│建材集团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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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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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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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78号”文《关于同意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许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9
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20元/股。截至2020年8月13日,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92.00万股,募集资金合计4831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42790.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4-00016号《验资报
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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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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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书。
2、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
员的异议,并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
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
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35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
计划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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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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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
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经验与能力,职业操守良好,风险意识较强
,能秉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司聘请大信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
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
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
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
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
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刚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较丰富的大型企业的年报
审计工作经验,在尽职调查、IPO、上市公司报表审计、央企(国企)年报审计等方面具有较
强的理论基础和实务能力,近三年签署的IPO审计报告有国策环保、柯美特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茂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
核,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
司、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中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
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具体收费情况依据市场行情、签订合同以
及工作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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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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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
值》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
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存货、应收款项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
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预期无法收回且已进行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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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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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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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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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资产整体运营效率,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及成都市大邑县的部分闲置资产对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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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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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
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6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姜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姜燕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姜燕女士,1981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14年
7月,在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先后担任采购员、行政管理员、项目经理等
职务,2017年7月至2020年4月在四川藏锋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2020年4月至今,在成都大
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务部部长一职。
截至公告日,姜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姜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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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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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甘德宏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42790468股,其中直接持有344413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5.9964%),通过西藏大宏
立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3491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7261%),计划自减持预
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25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7069%)。
公司于2025年06月05日收到甘德宏先生出具的《关于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暨股份变动1%的告
知函》,甘德宏先生于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减持其直接的公司股份136.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30%。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甘德宏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文秀、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甘德君)合计
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68.8099%下降至67.387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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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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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若2024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达到2000万元,则当年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2024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大于等于1600万且不高于2000万,则当年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当年公司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00万的百分比;若2024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1600
万元,则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
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
作废失效。”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
第14-00161号)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
到上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
3.5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
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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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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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
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帮助下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进而助推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销售业
绩、加速销售资金回笼,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20000万元的授信,为符合资质条件的下游客户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
网络供应链“e销通”业务进行融资。同时,公司拟为符合资质条件的客户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的供应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即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基础
,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公司客户提供用于向公司支付采购货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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