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52 四会富仕 更新日期:2025-07-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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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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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6-29│ 33.06│ 4.2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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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3-08-08│ 100.00│ 5.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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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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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 │ 2100.00│ ---│ ---│ 1318.56│ -96.7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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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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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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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万平方米高 │ 4.35亿│ 8786.09万│ 1.49亿│ 34.37│ ---│ 2026-12-31│
│可靠性电路板扩建项│ │ │ │ │ │ │
│目一期(年产80万平│ │ │ │ │ │ │
│方米电路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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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7亿│ 0.00│ 1.27亿│ 100.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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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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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8 │交易金额(元)│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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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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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一品电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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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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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一品电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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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进展概述 │
│ │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 │
│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
│ │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 │
│ │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
│ │金额为准。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完成泰国子公司一品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电路”│
│ │)的设立登记,并收到了广东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编号:境外投资证第│
│ │N4400202300142号)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编号│
│ │:粤发改开放函[2023]638号)。 │
│ │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3日、2023年5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05、2023-0│
│ │31)。 │
│ │ 二、本次对子公司增资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泰国子公 │
│ │司增资的议案》。为顺利推进一品电路建设,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
│ │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ELECBRIGHTSOLUTIONSPTE.LTD(以下简称“ELECBRIGHT”)向一品电路│
│ │增资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美元)。 │
│ │ 近日,公司已完成泰国子公司的增资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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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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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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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天明、温一峰、黄志
成以及四会市明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诚贸易”)、四会天诚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诚同创”)、四会市一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鸣投资”)(
以上实际控制人合称“各方”)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
性和决策的高效性,各方于2025年7月11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明诚贸易、天诚同创、一鸣投资于2019年3月1日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对一致行动关系和有效期进行了明确约定,确立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该协议
于2023年7月13日到期。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上述各方于2023年7月5日
、2024年7月10日分别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7月13
日终止。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上述各方于2025年7月11日续签了《一致行动
协议》,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27年7月13日终止。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明诚贸易、天诚同创、一鸣投资分别持有公司39.55%、10.70%、9.
73%的股份。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三方合计分别持有明诚贸易80.98%的股权、天诚同创100
%的股权、一鸣投资100%的股权;刘天明、温一峰分别持有公司2.60%、2.60%的股份,刘天明
、温一峰、黄志成三方合计控制公司65.18%的股份。
1、各方确认,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四会明诚、天诚同创、一
鸣投资按照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一致意见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对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不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同意按照如下方
式一致行动:
(1)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当中一方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议案前,或刘天明、温一峰
、四会明诚、天诚同创、一鸣投资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议案前,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应
当事先就议案内容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并在审议议案时做出相同表决意见;
(2)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及刘天明、温一峰、四会
明诚、天诚同创、一鸣投资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按照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达
成的一致表决意见表决;
(3)对于非由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议案,或非由刘天明、温一
峰、四会明诚、天诚同创、一鸣投资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前
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应当就待审议议案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并在审议议案时做出相同
表决意见;
(4)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表决前,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应采取合理
方式事先进行充分沟通,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表决前形成一致意见;
(5)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案及审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后,刘天明、温一峰、黄志
成如存在分歧无法形成统一意见,则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合法合规且遵守公司章程的前提
下温一峰、黄志成同意无条件与刘天明保持一致意见。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论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额或比例是否发生变化,
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4、如任何一方不能亲自出席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时,须事前向其他各方说明,
并表明意见;刘天明、温一峰、黄志成须于会议召开前形成一致意见,并将该意见提交会议表
决;不能出席会议的一方必须委托本协议的其他方代为表决,而不能委托本协议各方以外的其
他股东代为表决并行使投票权。如各方都不能亲自出席,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按照刘天
明、温一峰、黄志成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投票表决权,并对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进行具体授权
。
5、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应就该等违约致使其他各方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
6、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27年7月13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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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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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对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以下简称“2024年回购”)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对2024年回购的全部股份,
共计1179800股,予以注销。本次变更用途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2452043股减少至
141272243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一、依法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6月30日起45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四会下茆镇龙湾村西鸦崀四会富仕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
码:526243。
3.联系人:何小国。
4.联系电话:0758-3106018。
5.联系邮箱:stock@fujip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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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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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
案》,拟对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以下简称“2024年回购”)
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并将对2024年回购的全部股份,共计1179800股,予以注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1、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35.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35.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57142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5.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
1428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
的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4.83元/股。调整回购股份的
价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购640100股,回购总金额19050656元。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8054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0.5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份总额为16109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2)。
3、2024年2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详见公司2024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2024年3月4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1
日、2024年9月2日、2024年10月8日、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2日、2025
年2月6日分别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034、2024
-044、2024-062、2024-070、2024-075、2024-089、2024-097、2024-102、2024-105、2025-0
01、2025-007),及时履行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5、截至2025年2月17日,公司回购股份完成,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79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最高成交价为32.2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20.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1041717.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
份总金额已超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4000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
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详见公司2025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
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对2024年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公司回
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对2024年回购的全部股份,共计1179800股
予以注销。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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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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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进展概述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括但不
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为确保公司在泰
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全权办理
公司本次设立泰国子公司、泰国生产基地建设有关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完成泰国
子公司(公司名称:一品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电路”)的设立登记,并收到了广东
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编号:境外投资证第N4400202300142号)及广东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编号:粤发改开放函[2023]638号)。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3日、2023年5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05、2023-031)
。
为顺利推进一品电路建设,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与四会富仕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对一品电路以自有资金进行等比例增资,用于营运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一品电路的注册资本
由170000万泰铢增加至200000万泰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一品电路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泰国子公司的增资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1、公司中英文名称:一品电路有限公司(FirstQualityCircuitCo.,Ltd.)
2、注册登记编号:010556604731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200000万泰铢
5、股权结构: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四会富仕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持股1%。
6、注册地址:7/44Moo4PhanaNikhom,NikhomPhatthanaDistrict,Rayong21180
7、经营范围:生产、进出口、批发、零售、运输单、双面及多层电路板、高密度互连积
层板(HDI)、电路板组装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连接器、以及所有用于生产的原材料
及相关产品和配件,包括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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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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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取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基金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2023年7
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23年12月5日,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04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0225%,成交金额合计40086573.2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38.4634元/股。(其中激
励基金买入16000000元,员工自有资金买入24000000元,证券理财收益买入86573.2元)。详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8日实施完毕后,加上公积金转增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股份总数为1042200*1.4=1459080股。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与考核情况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自有资金收益的分配不进行业绩考核
,其对应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即锁定期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于2024年12月5日届满,可解锁分配对应的标的股票数
量为员工自有资金部分:87544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1%;公司激励基金部分的50%,对应
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918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合计116726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81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
024]第ZI10076号),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指标未达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激励基金的出资部分对应的291816股标
的股票收益归属于公司;员工的自有资金出资部分对应的875448股标的股票售出后按照持有人
出资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详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
2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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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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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境内
全资子公司四会富仕技术有限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一品电路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ELEC
BRIGHTSOLUTIONSPTE.LTD(以下合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并为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并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
保。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实际授信、
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应付账款融资、质押融资、对外担
保(包括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
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
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
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综合
授信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
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
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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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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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理财种类: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属于
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
资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会富仕”)于2025年3月28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同意
公司及境内全资子公司四会富仕技术有限公司、境外子公司一品电路有限公司、ELECBRIGHTSO
LUTIONSPTE.LTD(以下合称“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委托
理财,用于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与期限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的理财
产品仅限于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期限不
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1、商业银行及其全资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产品;
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公司自有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直接或间接购买股票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
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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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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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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