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49 锦盛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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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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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15400.00│ ---│ ---│ 96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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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 │ 4600.00│ ---│ ---│ 15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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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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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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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产1,500万套化 │ 9222.00万│ 0.00│ 1374.68万│ 100.00│ 0.00│ ---│
│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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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0万套化妆 │ 7847.32万│ 260.98万│ 8282.23万│ 105.54│ 0.00│ 2025-09-01│
│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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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500万套化妆 │ 2.01亿│ 120.73万│ 1.95亿│ 97.31│ -956.91万│ 2021-06-30│
│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 │ │ │ │ │ │
├─────────┼──────┼─────┼─────┼─────┼─────┼──────┤
│年产6,000万套化妆 │ 0.00│ 260.98万│ 8282.23万│ 105.54│ 0.00│ 2025-09-01│
│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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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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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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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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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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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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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追认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 │
│ │容器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祥建设”)│
│ │于2021年12月6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118,000,000元│
│ │,后双方于2022年12月22日签署了《合同金额变更补充协议》,根据工程量的变动情况将合│
│ │同金额增加至人民币150,000,000.00元。 │
│ │ 宏祥建设与公司签署工程承包协议后(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与阮钟炎签署《工程│
│ │项目内部承包经营协议》及《项目责任考核协议书》,将该项目交由阮钟炎承包,宏祥建设│
│ │负责工程安全质量保证及资金进出管理,阮钟炎负责具体施工,项目主体厂房工程现已竣工│
│ │。阮钟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阮荣涛的侄子,考虑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追认与宏祥建设│
│ │发生的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现对2022至2024年度公司与宏祥建设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
│ │补充审议并披露。 │
│ │ 二、本次追认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荣涛先生、高丽君女士、阮棋江先│
│ │生和阮岑泓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监事│
│ │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
│ │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一)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二)关联交易关系说明 │
│ │ 宏祥建设与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与阮钟炎签署《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
│ │协议》及《项目责任考核协议书》,将该项目交由阮钟炎承包,宏祥建设负责工程安全质量│
│ │保证及资金进出管理,阮钟炎负责公司“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的具体 │
│ │施工。阮钟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阮荣涛的侄子,考虑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从严认定与│
│ │宏祥建设发生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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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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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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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追认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
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祥建设”)于2021
年12月6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118000000元,后双方于
2022年12月22日签署了《合同金额变更补充协议》,根据工程量的变动情况将合同金额增加至
人民币150000000.00元。
宏祥建设与公司签署工程承包协议后(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与阮钟炎签署《工程项
目内部承包经营协议》及《项目责任考核协议书》,将该项目交由阮钟炎承包,宏祥建设负责
工程安全质量保证及资金进出管理,阮钟炎负责具体施工,项目主体厂房工程现已竣工。阮钟
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阮荣涛的侄子,考虑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追认与宏祥建设发生的本
次交易为关联交易。现对2022至2024年度公司与宏祥建设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补充审议并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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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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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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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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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董监高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除此之外无其
他报酬,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薪,也不领取
津贴。
3、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董事、监事薪酬按照其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所对
应的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发放,不领取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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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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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浙江锦盛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
资产进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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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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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银行及证券
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
知存款、银行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
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包括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筹集的资金)。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
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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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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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截至2024年1
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
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度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3,584,79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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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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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金额及品种:为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
币15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
用。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
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审议程序: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
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
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有效控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等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外币结算产生
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合理利
用金融工具锁定成本,降低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此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
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
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
人民币15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由公司管
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
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本次拟实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
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交易对手: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
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包括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的自有资金开
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总额度未超过董事会权限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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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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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
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
融资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等授信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
进行抵押、质押担保。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
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
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该授信额
度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提议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对外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银行借款和抵
押担保等相关合同或协议,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
融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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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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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持有公司股份251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75%)的股东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曾用名宁波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立溢”)计划自前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4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立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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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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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浙江锦盛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
资产进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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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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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
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
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
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7040257.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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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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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
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146150140Y
2、名称: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阮荣涛
5、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1998年06月11日
7、住所: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渔舟路9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胶
表面处理;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金属包装
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
璃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
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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