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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30081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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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11 铂科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2-19│ 26.22│ 3.3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07│ 20.42│ 1152.19万│ ├───────────┼───────────┼───────────┼───────────┤ │可转债 │ 2022-03-11│ 100.00│ 4.1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30│ 20.42│ 52.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06│ 20.42│ 1127.9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06│ 11.24│ 24.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30│ 11.24│ 52.3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05│ 11.24│ 1479.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17│ 17.92│ 768.6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17│ 35.70│ 3612.78万│ ├───────────┼───────────┼───────────┼───────────┤ │增发 │ 2024-11-21│ 44.63│ 2.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30│ 7.89│ 48.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17│ 17.92│ 754.7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10│ 35.50│ 3547.7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嘉兴湃圃春之阳创业│ 8000.00│ ---│ 32.00│ ---│ 4.42│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 2.94亿│ 2.10亿│ 2.40亿│ 81.71│ 4786.38万│ ---│ │感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1-20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惠州铂科新感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惠州新感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铂科新材”或“上市公司”)拟以│ │ │现金方式收购惠州新感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感天成”)持有│ │ │的惠州铂科新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感技术”、“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20│ │ │%股权,合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20 │ ├──────┼────────────────────────────────────────┤ │关联方 │惠州新感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其普通合伙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内容 │ │ │ 新感技术系承担公司芯片电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控股子公司,由铂科新材及员工持│ │ │股平台新感天成共同持股。 │ │ │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整合内外部资源和激励体系,公司拟以现│ │ │金方式收购新感天成持有的新感技术2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截至2025年9│ │ │月30日,新感技术的净资产为11,004.69万元(未经审计)。基于上述净资产数据并经友好 │ │ │协商,双方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2,000.00万元。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交易对手方新感天成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 │书阮佳林先生为新感天成的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 │ │务合伙人的惠州市新感天成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感天成有限合伙人之│ │ │一;公司财务总监游欣先生为新感天成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惠州新感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阮佳林先生为新感天成的普通合伙人│ │ │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惠州市新感天成贰号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感天成有限合伙人之一;公司财务总监游欣先生为新感天成│ │ │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 └──────┴────────────────────────────────────────┘ ┌──────┬────────────────────────────────────────┐ │公告日期 │2025-08-12 │ ├──────┼────────────────────────────────────────┤ │关联方 │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或“公司”)拟与北京湃圃私│ │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湃圃基金”)及其他合伙人(待定),共同投资设立无锡湃│ │ │圃春之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 │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000│ │ │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32%。 │ │ │ 本次投资是公司借助各方资源及专业投资机构力量,更有效率、更安全地进行产业投资│ │ │的新尝试。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将集中于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材料、新技术及先进│ │ │制造产业,通过对上述领域发展方向的积极探索和优质企业的重点培育,实现与铂科新材现│ │ │有业务的产业协同和资源互补。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 │ │ │ 湃圃基金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阮佳林先生控制的企业│ │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同时,湃圃基金拟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故 │ │ │本次投资事项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过去十二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 │ │其他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同的交易。 │ │ │ (三)审议情况 │ │ │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 │ │佳林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 │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 │ │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 │ │ 名称: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阮佳林先生为湃圃│ │ │基金执行董事并持有其80%股份,除此之外,湃圃基金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 │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19│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988 8200股为基数测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5797764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 11595528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将增加至4058434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 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 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9888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 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 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 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 .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98882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0584348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5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 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 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 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如因自 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 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2026-05-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确定2026年5月15日为授予日,同意向本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2026-05-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座13F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 2026-04-23│银行授信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益扩大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含9亿元) 人民币,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申请,授信担保方式 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 产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 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的具体情况最终以各家银 行及其他融资机构批准的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为公司签 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 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 2026-04-23│增发发行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 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 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 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 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 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 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 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3│委托理财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铂科新材”)于2026年4月2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额度内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以上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风险信托产品,购买渠道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 (五)授权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范围 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 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 《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 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 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 后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 三、薪酬原则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基础薪酬以岗位价值、具体职责为主要依据,并兼顾同等职位、区域位置的市场薪酬 行情,体现“责、权、利”的统一和公平、公正原则; 2、绩效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相匹配,与公司可 持续发展相协调,约束和激励并行。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 际情况以及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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