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00 力合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0-24│ 50.64│ 9.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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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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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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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65000.00│ ---│ ---│ 57300.00│ ---│ 人民币│
├─────────┼─────┼─────┼─────┼─────┼──────┼──────┤
│其他2 │ 34000.00│ ---│ ---│ 35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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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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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环境监测系统扩产项│ 9548.57万│ ---│ 4522.54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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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 2.96亿│ 2764.17万│ 2.91亿│ 98.23│ 65.09万│ 2026-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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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685.31万│ 611.86万│ 6252.84万│ 71.99│ ---│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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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及渤海湾水│ 5645.40万│ ---│ 2619.33万│ 100.00│ ---│ ---│
│质巡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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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3.93亿│ ---│ 3.93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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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00│ ---│ 9286.96万│ 115.34│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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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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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胜 400.00万 1.68 4.27 2024-01-25
左颂明 200.00万 0.84 9.66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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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00.00万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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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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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06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66 │质押占总股本(%) │0.84 │
├────────┼──────────────┴────────┴──────────────┤
│股东名称 │左颂明 │
├────────┼──────────────────────────────────────┤
│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3-0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04日左颂明质押了200.0万股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1-25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4 │质押占总股本(%) │0.84 │
├────────┼──────────────┴────────┴──────────────┤
│股东名称 │张广胜 │
├────────┼──────────────────────────────────────┤
│质押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4日张广胜质押了200.0万股给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1-25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4 │质押占总股本(%) │0.84 │
├────────┼──────────────┴────────┴──────────────┤
│股东名称 │张广胜 │
├────────┼──────────────────────────────────────┤
│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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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4日张广胜质押了200.0万股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1-25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66 │质押占总股本(%) │0.84 │
├────────┼──────────────┴────────┴──────────────┤
│股东名称 │左颂明 │
├────────┼──────────────────────────────────────┤
│质押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2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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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7-03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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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2日左颂明质押了200.0万股给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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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03日左颂明解除质押2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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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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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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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于2025年9月12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
用,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
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
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
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
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
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上官胜,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
上市公司6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晗,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
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3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项目质量复核人
员:张权,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及律师职业资格。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
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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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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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5年8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慧女士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邹慧女士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按照《证券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5年
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
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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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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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2025年半年度
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022.98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
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认为上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
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022.98万元
。
3、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
值,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432.42万元,核
销其他应收款23.50万元,合计455.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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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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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于近日接到持股5%
以上股东左颂明先生的通知,将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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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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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
施。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60/10=(236759000-5627
350)*1.60/10=36981064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
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36981064/236759000*10=1.56
1970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
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561970。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1、力合科技(湖南)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或“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
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6
759000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5627350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
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股数5627350股后的2311316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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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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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保函、信用
证、供应链融资等。此次授信为信用授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
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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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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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方案,并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
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4、监事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
取监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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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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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36759000股扣除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
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
一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4-00360号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896699.96元后,按照
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964915242.48元。
拟以公司总股本236759000股扣除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股数(5627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预计本
次现金分红总额36981064.00元(含税)。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后至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
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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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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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遵循谨慎性原
则,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957.56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收款项
、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认为上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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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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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或“公司”)股份11510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6%,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4.98%)的股东
国科瑞华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国科瑞华”)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5月2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510000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86%。
2、国科瑞华属于创业投资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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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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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
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
)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
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
报告书》。
截至2024年11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实施回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首次回购的次日披露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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