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86 国林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7-11│ 26.02│ 3.08亿│
├───────────┼───────────┼───────────┼───────────┤
│增发 │ 2021-08-03│ 21.44│ 3.5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基于臭氧-活性炭技 │ 1.00亿│ 788.75万│ 9560.62万│ 95.61│ ---│ ---│
│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 1.13亿│ 0.00│ 7221.75万│ 64.15│ ---│ 2022-02-28│
│改造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592.10万│ 0.00│ 2102.47万│ 81.11│ ---│ 2021-03-26│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0.00│ 6999.97万│ 100.00│ ---│ ---│
├─────────┼──────┼─────┼─────┼─────┼─────┼──────┤
│2.5万吨/年高品质晶│ 3.51亿│ 0.00│ 3.46亿│ 98.62│-1507.36万│ 2022-06-01│
│体乙醛酸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29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新疆凯涟捷石化有限公司91.07%的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银邦海外化学企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 │
│ │方式购买新疆凯涟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涟捷”或“目标公司”)部分股东持有的│
│ │目标公司91.07%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本次交易资金来源拟运用自有资金│
│ │并结合银行并购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本次交易│
│ │完成后,公司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一)协议各方 │
│ │ 收购方(甲方):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乙方):银邦海外化学企业有限公司 │
│ │ (二)交易价格及方案 │
│ │ 1、交易标的和交易价格 │
│ │ 1.1双方确认,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91.07%的股权(以下称“目标股 │
│ │权”),乙方同意将目标股权一次性全部转让给甲方。 │
│ │ 1.2双方同意,双方共同委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目标公司│
│ │进行审计、评估。双方以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目标股权│
│ │的交易价格,原则上目标股权的交易价格不高于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评估价值与目│
│ │标股权占比的乘积。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30│其他事项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
政策等相关规定,对2025年7-9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检
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
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
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
部分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进行核销。
──────┬──────────────────────────────────
2025-09-23│仲裁事项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代理律师通知,欧盟委
员会2025年9月22日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乙醛酸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结果。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介绍
应欧盟企业WeylChemLamotteSAS于2024年6月10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2024年7月25日
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乙醛酸(GlyoxylicAcid)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
N(CombinedNomenclature)编码为ex29183000(TARIC编码为2918300013)。本案倾销调查期
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025年3月2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本次乙醛酸反倾销调查初裁公告:对公司全资子
公司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国林”)生产的涉案产品乙醛酸采取临时反倾
销措施,自本初裁公布之日起征收175.8%的临时反倾销税;中国其他涉案公司的乙醛酸产品被
征收27.20%~280.30%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
二、本次反倾销的终裁结果
2025年9月22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本次乙醛酸反倾销调查终裁公告:新疆国林生产
的涉案产品乙醛酸被征收57.30%的反倾销税;中国其他涉案公司的乙醛酸产品被征收29.20%~
124.90%不等的反倾销税。上述反倾销措施于欧盟终裁公告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期限为5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1、2024年、2025年上半年,公司出口至欧盟的乙醛酸产品营业收入占整体
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分别为3.50%、1.27%。整体来说,公司出口至欧盟的乙醛酸产品营
业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本次征收反倾销税不会对未来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2、欧盟加征高额反倾销关税对公司乙醛酸出口欧盟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导致公司乙醛
酸的价格竞争力有所下降。自初裁结果公布以来,部分客户因无法承受高额反倾销税而停止进
口公司产品,尽管如此,仍有部分客户选择继续合作,并愿意承担较高关税。与此同时,更多
欧盟客户对乙醛酸供应链所面临的关税风险表示担忧,预计未来部分客户的需求可能会受到反
倾销税的抑制,从而对公司在欧盟市场的销售带来一定压力。公司将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持续
降本增效,也将持续开拓欧盟以外的销售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并密切关注主要出口国家的政
策变化、关税变化等事项,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3、本次欧盟委员会的反倾销税率为终裁结果,公司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8-29│其他事项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
政策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
检查和减值测试。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
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
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
部分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进行核销。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
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邮件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胡文佳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玮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2025-08-14│其他事项
──────┴──────────────────────────────────
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工艺特点,为保障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生产,青岛国林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疆国林”)于2025年6月3日起对“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生产线进行了停产检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停产检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52)。
停产检修期间,新疆国林公司对生产装置进行了全面检修及维护保养,以确保后期安全有
效运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国林公司生产装置均已检修完毕,并通过了安全运行测试。
公司将在近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于2025年8月18日起正式复工复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5-06-03│其他事项
──────┴──────────────────────────────────
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工艺特点,为保障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生产,青岛国林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疆国林”)拟按照检修计划对“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生产线进行停产检修工作
。
新疆国林拟于2025年6月3日起对“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生产线进行停产检
修,预计检修计划时间60天左右,具体复产时间以实际检修时间为准。针对此次停产检修,公
司已做好相关产品的供应预案,确保现有订单的安全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较大
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停产检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
2025-04-25│其他事项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
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8.00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
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
准时发放。绩效奖金结合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
、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
2025-04-25│其他事项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首次公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
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
素的考虑,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沟通论证,现决定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相关事项。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本年度有5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获
授尚未归属7.56万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5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由54人调整为49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原93.96万股调整为86.40万
股,其中作废7.56万股。
2、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5]0011009720号《青岛
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2024年度的业绩未
达到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决定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4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86
.40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96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5│其他事项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
政策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
检查和减值测试。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
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
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
部分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进行核销。
──────┬──────────────────────────────────
2025-04-25│其他事项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状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49,958,871.81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9,871,269.36元。以母公司2024年
度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987,126.94元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8,207,431.57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0,862,910.92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
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剩余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0,862,910.92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
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5-04-10│股权回购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出售。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
.5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经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首次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分别详
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2025年3月3日、2025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06、2025-008、2025-009
)。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7日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05700股,回购比例累计超过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4、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已经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28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最高成交价为14.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50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99181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
中的回购股份数量下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02-12│股权回购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出售。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
.5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2月1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54%,最高成交价为13.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5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391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2-10│委托理财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或者
稳健性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商业银
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投资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
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