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76 帝尔激光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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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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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5-07│ 57.71│ 8.66亿│
├───────────┼───────────┼───────────┼───────────┤
│可转债 │ 2021-08-05│ 100.00│ 8.3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5│ 89.07│ 4189.8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4│ 55.20│ 3100.0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22│ 49.31│ 2322.7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2│ 48.92│ 2152.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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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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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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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投光电新能创│ 7800.00│ ---│ 39.00│ ---│ -30.61│ 人民币│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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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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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 3.31亿│ 8.50万│ 4040.31万│ 12.21│ ---│ 2025-12-31│
│印刷技术应用研发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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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 2.25亿│ 2884.57万│ 1.27亿│ 56.34│ 0.00│ 2025-12-31│
│地二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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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 2.60亿│ 711.96万│ 2390.68万│ 67.60│ ---│ 2025-12-31│
│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 │ │ │ │ │ │
│目 │ │ │ │ │ │ │
├─────────┼──────┼─────┼─────┼─────┼─────┼──────┤
│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 0.00│ 2884.57万│ 1.27亿│ 56.34│ ---│ 2025-12-31│
│地二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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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41亿│ 0.00│ 2.46亿│ 102.05│ ---│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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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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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新波 169.03万 1.60 29.75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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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9.03万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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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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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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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
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
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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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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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
果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评后发放,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绩效薪酬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考核结果确定并发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一定比例的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
的绩效薪酬,且该部分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
评价后支付。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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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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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
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机构
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
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
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9.16亿元,2025年公司同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甘声锦,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甘声锦先生2018年开始在
立信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甘声锦先生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清松,2016年取得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陈清松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顺利,200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
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顺利先生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
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
计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数,根据2026年度的审
计工作量确定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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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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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尔激光”)于2026年3月27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三)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6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四)2023年5月17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六)2023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5年2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九)2025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5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一)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剩余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水平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设置的触发值(An)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当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当期计划归属的58679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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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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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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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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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发展及投资项目进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
划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
、信用证、保理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以业务相关方最终批复为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各业务相关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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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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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制定原则:
(一)以岗位价值为基础,坚持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二)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突出结果导向;
(四)公开、公正、透明。
四、薪酬标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
的非执行董事的津贴/薪酬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
董事的薪酬按照相应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其中董事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
事薪酬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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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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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223327.0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81127375.65元。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扣除本报告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报告期
内派发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106274245.7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
可供分配利润为2580971717.0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45162719.28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暂拟以公司截至2026年3月16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72944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06448335.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106448335.5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2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6246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
的权利。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元(含
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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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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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3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志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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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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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部分提案的相关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董
事角色的议案》《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
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6年3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劲松先生《告知函》,因其个人原因
无法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主动放弃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撤销对张劲松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同时取消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提案1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及提案12.00《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上述提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
次取消股东会部分提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
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补选产生新独立董事、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前,吴裕斌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
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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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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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
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公司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拟聘审计机
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
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
截至2025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60名董事及员工1000人。
2025年度,香港立信为约200家在中国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
保险。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香港立信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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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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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30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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