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743 天地数码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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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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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4-04│ 14.70│ 2.0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5-25│ 8.33│ 608.8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5-13│ 7.34│ 67.67万│
├───────────┼───────────┼───────────┼───────────┤
│可转债 │ 2022-03-14│ 100.00│ 1.6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30│ 7.49│ 556.0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25│ 7.49│ 62.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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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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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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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CALOR公司 │ 3000.74│ ---│ 100.00│ ---│ 111.6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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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RTT公司 │ 1441.28│ ---│ 100.00│ ---│ -154.9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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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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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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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转印涂布装备及产│ 6624.50万│ ---│ 1400.04万│ 100.00│ -826.89万│ 2023-12-31│
│品技术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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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3亿平米智能 │ 9475.07万│ 4914.91万│ 7171.37万│ 75.69│ ---│ 2026-10-31│
│识别材料生产线(二│ │ │ │ │ │ │
│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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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和研发中心升│ 2455.00万│ ---│ 530.84万│ 100.00│ ---│ ---│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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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升级项目 │ 3020.50万│ ---│ 694.0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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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329.70万│ ---│ 4329.70万│ 100.00│ ---│ ---│
├─────────┼──────┼─────┼─────┼─────┼─────┼──────┤
│年产2.3亿平米智能 │ ---│ 4914.91万│ 7171.37万│ 75.69│ ---│ 2026-10-31│
│识别材料生产线(二│ │ │ │ │ │ │
│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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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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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0 │交易金额(元)│49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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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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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天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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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嘉兴市强强泡塑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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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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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浙江天浩数码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浩数码”)100%股权转让给嘉兴市强强泡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 │交易价格为49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浩数码股权,天浩数码将不再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浩数码已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嘉│
│ │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对方嘉兴市强强泡塑制造有限公司已│
│ │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4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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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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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地数│安徽维森智│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码科技股份│能识别材料│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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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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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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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936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51213683股的0.0062%,涉及激励对象2人,回购价格为
6.6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总额为63920.16元。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936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1213683股变更为151204323股。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
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
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鉴于2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回
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36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6.64元加上银行同期定
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360股,回购总额为62150.40元加上相
应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1769.76元,共计63920.16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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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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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2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360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151213683股变更为151204323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1213683元变更为151204323元。实际
股份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载明的数据为准
。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康信路600号2、申报时间:自2026
年5月12日起45天内,工作日内(9: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86358910
5、传真号码:0571-8635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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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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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
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董
事会同意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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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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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琼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7人,代表股份41,155,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7.6045%(指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总股本149,08
8,183股,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31,566,63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7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5人,代表股份9,58
8,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1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799,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3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8,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5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股份760,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华欣楠律
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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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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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职工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简历:
吴新华先生: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吴新华先生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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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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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8日,韩琼先生、刘建海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承诺对天地数码的一
致行动关系将维持至原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鉴于原协议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
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双方于2026年4月27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明确双方对天地数码的一致行动关系将维持至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确认自2013年11月起至今,在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问题上均能与协议另一方
达成一致意见。
2、协议双方承诺,未经另一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持有天地数码的股权不得通过协议、
授权或其他约定委托他人代为持有,亦不得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天地数码的股权;任何一方
不得与签署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或合同。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对于非由本协议的一方提出的议案,在天地数码董事会或股东
会召开前,双方应当就待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各自
以自身的名义或授权其中一方按照形成的一致意见在天地数码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上做出相同
的表决意见;在确实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则在天地数码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上双方对
相应议案均应当投反对票,以保持一致。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任何一方拟就相关事项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前,双方应当内部
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并形成统一意见。协商无法统一意见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
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均应当做出适当让步,对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直至双
方共同认可议案的内容后,以其中一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向公司股东会提出相关议案,否则
任何一方不应向股东会提出该议案。
5、在天地数码面临公司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收购、影响公司控制权时,协议双方应采取一
致行动,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在前述情形下,未经本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任何
一方不得采取任何单方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股权、质押股权、提议或
表决支持任一足以影响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提议或决定等。
6、双方承诺对天地数码的一致行动关系将维持至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
7、协议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如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获得的收益、造成守约方实际损失等。同时,
违约方应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消
除其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影响。本协议任何一方如发生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违反本协议规定的
行为,其他方有权要求该违约方将其对股东会的提案权和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在一致行动关系
维持期内授权守约方行使,在授权期限内,该违约方不得再亲自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韩琼先生、
刘建海先生。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订,有助于稳定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保障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提高决策的高效性,不存在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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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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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
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
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上述业务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美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外贸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
司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锁定成本
,减少部分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
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授权董事
长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根据公司业务
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个月。
上述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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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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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以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以及其他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该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本次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
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授信期限和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综合授信有关业
务的相关具体文件,超过上述额度的综合授信,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方能实施。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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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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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
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
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鉴于2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360股。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64758股后
为15001543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由7.49元/股调整为7.14元/股。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728100股后
为149512399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回购价
格由7.14元/股调整为6.64元/股。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每股6.64元加上银行同期
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360股,回
购总额为62150.40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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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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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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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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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人民币(含税)。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
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不会对公司日
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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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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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地数码”)于2026年4月17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24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公
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3000万元额度的融资担保,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1000万元额
度的融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融资担保事项,自经过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
会具体组织实施,结合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融资授信情况,具体调整被担保的子公司及担
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步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授权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经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
25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需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担保时签署的合同为
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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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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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
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天健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
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
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
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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